【崩】
崩【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繃。《說文》山壞也,从山朋聲。《玉篇》毀也。《禮·曲禮·註》郉昺曰:自上墜下曰崩。《詩·小雅》如南山之壽,不騫不崩。《春秋·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註》沙鹿,山名。
又殂落也。《穀梁傳·隱三年》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
又姓。《正字通》明正德中崩愈堅,固始縣丞,潛山人。《集韻》作。
【堤】
堤【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是支切《集韻》常支切,音匙。堤封頃畝。《漢書》作提。《顏師古曰》提封者,大舉其封疆也。
又《廣韻》都奚切《集韻》《韻會》《正韻》都黎切,音氐。防也。
又物之下安者曰堤。《淮南子·銓言訓》瓶甌有堤。
又《集韻》勻規切,音畦。沐堤,郡名。
又地名。鯀堤,在直隸淸河縣西,相傳鯀治水所築,側有廉頗墓。
又大堤,在襄陽,宋隋王誕爲襄陽郡,聞諸女歌,因作大堤詞。《韓愈·送李遜赴襄陽詩》風流峴首客,花豔大堤倡。
又《廣韻》都禮切《集韻》《韻會》《正韻》典禮切,與隄通。《正韻》堤本上聲,無平聲。後人相沿作平聲用。
【频】
頻【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顰。《玉篇》急也。《廣雅》比也。《詩·大雅》國步斯頻。《傳》頻,急也。《箋》頻猶比也。國家之政,行此禍害比比然。
又姓。《風俗通》漢有酒泉太守頻暢。
又《說文》水厓。《徐鉉曰》今俗別作水濵,非是。《詩·大雅》池之竭矣,不云自頻。《傳》頻,厓也。《箋》頻,當作濵。
又與顰同。《易·復卦》頻復厲无咎。《註》謂頻蹙之貌。
又果名。《前漢·司馬相如·上林賦》仁頻,幷閭。《註》仁頻,賔榔也。頻或作賔。
【淖】
淖【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奴敎切,音鬧。《說文》泥也。《左傳·成十六年》有淖於前,乃皆左右相違於淖。
又《字林》濡甚曰淖。《前漢·郊祀志》堅冰淖溺。
又水名。《山海經》西北大荒之中有龍山,日月所入。有三澤,名曰三淖。
又姓。《路史》楚淖國先爲淖氏。
又《集韻》直敎切,音棹。和也。《儀禮·士虞禮》嘉薦普淖。《註》普,大。淖,和也。德能大和,乃有黍稷。
又尺約切,音綽。與繛綽也。《莊子·逍遙遊》淖約如處子。《註》淖約,柔弱貌。
【马】
馬【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麻上聲。《說文》怒也,武也。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玉篇》黃帝臣相乗馬。馬,武獸也,怒也。《正韻》乗畜。生於午,稟火氣。火不能生木,故馬有肝無膽。膽,木之精氣也。木臓不足,故食其肝者死。《易·說卦傳》乾爲馬。《疏》乾象天,天行健,故爲馬。《春秋·說題辭》地精爲馬。《春秋·考异記》地生月精爲馬。月數十二,故馬十二月而生。《周禮·夏官·馬質》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有物賈。
又《校人》掌王馬,辨六馬之屬。凡大祭祀,朝觐,會同,毛馬而頒之。凡軍事,物馬而頒之。註:毛馬齊其色。物馬齊其力。
又《趣馬》掌贊正良馬。
又《巫馬》掌養疾馬而乗治之,相醫而藥攻馬疾。
又《廋人》掌十二閑之政敎以阜馬。《圉人》掌芻牧以役圉師。
又司馬,官名。《周禮·夏官·大司馬註》謂總武事也。
又《淸夜錄》漢制,卿駟馬右騑。《前漢·東方朔傳》太守,駟馬駕車,一馬行春。《衞宏·輿服志》諸侯四馬,駙以一馬。《南史·柳元策傳》兄弟五人,爲太守。時人語曰:柳氏門庭,五馬逶迤。《正字通》故今太守稱五馬大夫。
又田野浮氣曰野馬。《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日光也。一曰遊絲水氣。
又陽馬。《何晏·景福殿賦》承以陽馬,接以圓方。《註》陽馬,屋四角引出承短椽者,連接或圓或方也。
又投壺勝算曰馬。《禮·投壺》爲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旣立,請慶多馬。《註》立馬者,取算以爲馬,表其勝之數也。謂算爲馬者,馬爲威武之用,投壺及射,皆以習武也。
又《字彙補》打馬,彈碁類也。朱李易安有打馬圖。
又地名。馬陘,齊邑。馬陵,鄭地。見《左傳》。
又天馬,獸名。有翼能飛。
又竈馬,蟲名。《酉陽雜俎》狀似促織,好穴竈旁。今俗呼竈雞。
又馬勃,草名。《正字通》生濕地腐木上,一名馬疕。韓愈所云牛溲馬勃,兼收蓄是也。
又海馬,魚名。牙骨堅瑩,文理細如絲,可制爲器。
又姓。《姓苑》本伯益之後,趙奢封馬服君,遂氏焉。
又司馬、巫馬、乗馬,皆複姓。《前漢·溝洫志》諫大夫乗馬延年。《孟康曰》乗馬,姓也。
又《風俗通》有白馬氏。
又馬流。《兪益期曰》馬援立銅柱,岸北有遺兵,居壽冷岸,南對銅柱,悉姓馬,號曰馬流。《方隅勝略》謂馬人散處南海,謂之馬流。《韓愈詩》衙時龍戸集,上日馬人來。《註》卽馬流也。一作馬留。
又門名。《前漢·項籍傳註》宮垣內兵衞所在,四面皆有司馬,以主事,故總稱司馬門。
又《公孫弘傳註》武帝時,相馬者東門京作銅馬法,立於魯般門外,更名金馬門。
又亭名。謝靈運爲永嘉太守,以五馬自隨,立五馬亭。
又《集韻》滿補切,音姥。義同。《前漢·石慶傳》馬字與尾當五。《師古曰》馬字,下曲者尾,幷四點爲足,凡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