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阿【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何切,音娿。《爾雅·釋地》大陵曰阿。《玉篇》水岸也,邸也。《詩·小雅》菁菁者莪,在彼中阿。《傳》中阿,阿中也。
又《大雅》有卷者阿。
又《爾雅·釋地》偏高曰阿丘。《釋名》阿,荷也。如人擔荷物,一邊偏高也。《詩·鄘風》陟彼阿丘,言采其蝱。
又《玉篇》倚也。阿衡,商官名。《書·太甲》不惠于阿衡。《傳》阿,倚。衡,平。
又《史記·范睢傳》不離阿保之手。
又《倉公傳》故濟北王阿母。《註》服虔云:乳母也。
又《前漢·王莽傳》太阿右拂,大司空甄豐,少阿羲和,京兆尹劉歆。《註》皆官名。
又《儀禮·士昏禮》賔升西階,當阿東面致命。《註》阿,棟也。今文阿爲庪。《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四阿重屋。《註》四阿,若今四柱。
又《詩·小雅》隰桑有阿。《箋》枝條阿阿然長美。
又《玉篇》比也,曲也。《左傳·昭二十年》阿下執事。《孟子》汙不至阿其所好。
又《集韻》一曰慢應。
又地名。《左傳·襄十四年》敗公徒于阿澤。《註》濟北東阿縣西南有大澤。《史記·李斯傳》阿縞之衣。《註》東阿縣,繒帛所出。《前漢·地理志》涿郡阿陵縣。
又宮名。《史記·秦始皇紀》先作前殿阿房。《註》括地志云:秦阿房宮,亦曰阿城,在雍州長安縣。一云阿,近也,以其去咸陽近,故號阿房。
又太阿,劒名。《戰國策》龍淵太阿。
又鬼名。《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陪阿鮭蠪躍之。《註》陪阿,狀如小兒,長尺四,黑衣,赤幘,大冠,帶劒持戟。
又《淮南子·天文訓》天阿者,羣神之闕也。
又月御曰纖阿。《司馬相如·子虛賦》纖阿爲御。
又陽阿,古名俳,善歌者。《古詩》渡江采菱發陽阿。
又姓。《官氏志》唐阿光進,明阿賢,本出阿伏氏。
又《韻會小補》與呵通。《老子·道德經》唯之與阿,相去幾何。《註》唯與阿,遲速小異。
又《集韻》倚可切,娿上聲。與猗同。柔貌。《詩·檜風》猗儺其枝。《釋文》猗,於可反。《集韻》猗,或作阿。
又《韻會小補》音屋。《古詩》家中有阿誰。《木蘭詩》阿耶無大兒。《又》阿妹聞來。《世說新語》一門則有阿大中郞。
又《字彙補》阿葛切,音遏。《釋典》有阿難。
【衡】
衡【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行。《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漢·律歷志》衡,平也。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荀子·禮論》衡誠懸矣,則不可欺以輕重。
又《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傳》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漢書註》衡謂渾天儀也。
又樓殿邊欄楯也。《前漢·袁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
又勺柄,龍頭也。《周禮·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衡四寸。
又眉目之閒也。《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左思·魏都賦》盱衡而誥。
又斗之中央也。《前漢·天文志》衡殷南斗。
又橫也。《前漢·法志》合縱連衡。《師古曰》戰國時,齊楚韓魏燕趙爲縱,秦國爲衡。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爲衡也。
又楅衡,所以楅持牛,使不得抵觸也。《周禮·地官》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
又《小爾雅》斤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
又維持冠者曰衡。《左傳·桓二年》衡紞紘綖。
又掌山林者謂之衡。《周禮·天官·太宰》虞衡作山澤之材。
又阿衡,官名。《書·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又地名。《周語》以諸侯朝于衡雝。《註》衡雝,鄭地,在今河內。
又山名。《爾雅·釋山》江南衡。《註》南岳衡山也。
又水名。《水經注》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
又姓。《通志·氏族略》伊尹爲湯阿衡,子孫因以爲氏。一云魯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爲氏。漢有衡威、衡驃卿。
又與蘅通,杜衡也。《司馬相如·子虛賦》其東則有蕙圃、衡蘭。
又《集韻》胡盲切。與橫通。《詩·齊風》衡從其畝。《疏》衡,古通橫。
又《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註》衡木爲門也。
又《毛詩古音攷》音杭。《小雅》:約軧錯衡,八鸞瑲瑲。《史記·自序》:維契作商,爰及成湯,太甲居桐,德盛阿衡。,非。
【存】
存【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徂尊切,音蹲。《爾雅·釋詁》存,在也,察也。《疏》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存卽在也。《易·繫辭》成性存存。《孟子》操則存,舍則亡。《禮·祭義》致愛則存。《註》孝子致極愛親之心,則若親之存也。
又《說文》恤問也。《禮·王制》八十月告存。《集說》告猶問也,君每月使人致膳,告問存否也。
又《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又省也。《周禮·天官》大喪存奠彝。《註》欲見其所奠彝朝夕存省之意也。
又叶昨先切,音前。《楚辭·遠遊》壹氣孔神兮,於中夜存。虛以待之兮,無爲之先。
又叶匠鄰切,音秦。《揚雄·解嘲》得士者富,失士者貧。矯翼厲翮,恣意所存。《說文》从子才聲。俗作存。
【亳】
亳【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旁各切《集韻》《韻會》白各切,音泊。商湯所都。契封商,湯始居亳。皇甫謐曰:梁國有三亳。南亳在穀熟。卽湯都。北亳在蒙,卽景亳。湯所受命地偃師爲西亳,卽盤庚所徙。《通雅》宋州穀熟縣卽歸德之考城縣。考城今有亳越,有大蒙,小蒙。章本淸云:湯遷南亳,卽歸德府。亳一作薄。《荀子·議兵篇》古者湯以薄。《註》與亳同。《前漢·地理志》山陽郡有薄縣。《註》湯居亳。《說文》亳,京兆杜陵亭名。則又一亳也。
又《書·立政》三亳阪尹。《傳》與皇甫說同。孔安國云:亳人歸文王者三所,爲之立監,故爲三亳。
又《廣韻》亳,國名。春秋地,漢爲沛之譙縣,晉爲南兗州,後周爲亳州。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又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又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又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又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又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又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