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采【酉集下】【釆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音採。《說文》捋取也。《詩·周南》采采卷耳。《朱註》采采,非一采也。
又擇也。《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釋文》采,擇也。《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
又采色。《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又物采。《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文六年》分之采物。《疏》采物,謂采章物也。
又《魯語》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註》大采,袞職也。少采,黼衣也。
又《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註》符采,玉橫文也。
又事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註》采,官也。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者也。
又官也。《書·堯典》帝曰:疇咨若予采。《傳》采,事也。馬云:官也。《禮·明堂位》九采之國。《疏》各掌當州諸侯之事。
又采地。《禮·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前漢·地理志》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
又飾也。《前漢·嚴助傳》樂失而淫,禮失而采。《註》如淳曰:采,飾也。師古曰:采者,文過其實。
又墓地。《揚子·方言》冢,秦晉之閒謂之墳,或謂之采。《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又風采。《前漢·霍光金日磾傳》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左思·魏都賦》極風采之異觀。
又《詩·秦風》蒹葭采采。《傳》采采,猶萋萋,盛也。
又《詩·曹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傳》采采,衆多也。《朱註》采采,華飾也。《謝靈運·緩歌行》采采彤雲浮。
又幣也。《史記·周本紀》召公奭贊采。《註》正義曰:采,幣也。
又詩篇名。《禮·玉藻》趨以《采齊》,行以《肆夏》。
又姓。《風俗通》漢度遼將軍采皓。
又地名。《左傳·僖八年》晉里克帥師,敗狄于采桑。《註》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
又玉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註》晁采,玉名。
又木名。《史記·秦始皇紀》堯舜采椽不刮。《註》索隱曰:采,木名。卽今之櫟木也。
又草名。《博雅》采,䆃采也。
又《韻會》《正韻》倉代切,音菜。臣食邑。《周禮·天官·八則註》公卿大夫采邑。音菜。《孟子·元士受地視子男註》所受采地之制。音菜。《前漢·食貨志註》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又與菜同。《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註》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鄭康成曰: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舍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又《五音集韻》子苟切,音走。採取也。
【杏】
杏【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何梗切《集韻》《韻會》下梗切,音荇。《說文》果名。《格物叢話》杏實,味香於梅,而酸不及,核與肉自相離。《盧諶·祭法》夏祀用杏。《管子·地員篇》五沃之土,其木宜杏。《文獻通考》杏多實不蟲,來年秋禾善。
又《周禮·司爟註》夏取棗杏之火。
又《左思·吳都賦·李善註》平仲果,其實如銀。一名銀杏。
又北杏,地名。《春秋·莊十三年》齊侯會於北杏。
又《神仙傳》廬山有杏林,董奉故里。
【兼】
兼【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
又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食】
食【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蝕。《說文》一米也。《玉篇》飯食。《增韻》殽饌也。
又茹也,啗也。《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又《書·洪範》惟辟玉食。《註》珍食也。
又食祿也。《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又祭曰血食。《史記·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又飮酒亦曰食。《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又耳食。《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又目食。《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又吐而復吞曰食。《書·湯誓》朕不食言。《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爾雅·釋詁》食,僞也。《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又蠱惑曰食。《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又消也。《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註》食,消也。
又《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又日食,月食。《易·豐卦》月盈則食。《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又《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又《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註》不食,謂不墾耕。
又《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又《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又寒食,節名。《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又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又《廣韻》戲名。博屬。
又姓。漢有食子通。《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又《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音寺。《論語》有酒食,先生饌。《禮·曲禮》食居人之左。《註》食,飯屬也。
又糧也。《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又以食與人也。《詩·小雅》飮之食之。《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註》食謂乳養之也。《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註》食,養生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羊吏切,音異。《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荀悅·漢紀》作異基。
又叶式灼切,音爍。《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
【核】
核【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下革切,音覈。果中核也。《爾雅·釋木》桃李醜核。《禮·曲禮》賜果于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
又《玉藻》食棗、桃、李,弗致于核。
又籩實曰核,豆實曰殽。《詩·小雅》殽核維旅。傳核,加籩也。箋桃梅之屬。
又通覈。《周禮·地官·大司徒》三曰丘陵,其植物宜覈物。《註》覈,李梅之屬。
又剋核。《莊子·人閒世》剋核太甚,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
又綜核。《前漢·宣帝紀》綜核名實。
又肴覈,與殽核同。《班固·典引》斟酌道德之淵源,肴覈仁義之林藪。
又《正韻》胡德切,音劾。義同。
又《集韻》《正韻》胡骨切,䰟入聲。果核也。
又《說文》古哀切《集韻》柯開切,音陔。《說文》蠻夷以木皮爲篋,狀如籢尊。
又《集韻》《正韻》居諧切,音皆。義同。
又根核也。
又口漑切,音慨。檐也。
又戸代切,音㤥。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