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
俾【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幷弭切《韻會》補弭切,音髀。《說文》益也。一曰俾門,侍人。《爾雅·釋詁》俾,使也。《書·大禹謨》俾予從欲以治。《詩·魯頌》俾爾昌而熾。
又《廣韻》從也。《書·武成》罔不率俾。
又《爾雅·釋言》俾,職也。《註》使共職也。
又《集韻》賔彌切,音卑。漢安定郡安俾縣。
又毗至切,鼻去聲。俾倪,衺視貌。通作睥睨。《史記·信陵君傳》侯生下,見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與城上女牆。埤堄作僻倪,音通義別。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提】
提【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正韻》杜奚切《集韻》《韻會》田黎切,音題。《說文》挈也。《詩·大雅》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禮·曲禮》凡奉者當心,提者當帶。《疏》屈臂當帶,而提挈其物。
又舉也。《周禮·夏官·田僕》凡田,王提馬而走。《前漢·法志》一同百里,提封萬井。《註》提封者,大舉其封疆也。
又鼓名。《周禮·夏官·大司馬》師帥執提。《註》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馬髦上者,故謂之提。
又攝提,星名。《史記·天官書》大角兩傍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攝提,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註》攝提之爲言提攜也。提斗攜角,以接於下也。
又挾提,箸名。《禮·曲禮》羹之有菜者用梜。《註》今人或謂箸爲梜提。
又提提,安諦也。與媞同。《詩·魏風》好人提提。《疏》行步安舒而審諦也。
又菩提,梵語。猶華言正道也。
又浮屠所居曰招提。梵言拓鬬提奢,華言四方生物也。後魏創立伽藍,爲拓提境。俗譌拓爲招。《杜甫詩》已從招提遊,更宿招提境。
又偏提,酌酒壷也。《拾遺記》唐元和閒謂之注子,後仇士良惡其名同鄭注,乃去柄安繫,名曰偏提。
又《集韻》市之切《正韻》辰之切,曰提。
又《唐韻》是支切《集韻》《韻會》常支切,。
又《唐韻》都禮切《集韻》《韻會》典禮切,音底。絕也。《禮·少儀》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註》刲離之不絕中央少者,使易絕以祭耳。
又擲也。《戰國策》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荆軻。《史記·絳侯世家》太后以冒絮提文帝。《索隱》服虔提音弟。蕭該音底。蕭音爲得。
又《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第。見上史記註。
又《漢書·音義》同。
【纪】
紀【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居理切《集韻》《韻會》苟起切《正韻》居里切,音己。《說文》絲別也。《詩·大雅》綱紀四方。《傳》理之爲紀。《疏》紀者,別理絲數。
又《書·洪範》五紀:一曰歲,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曆數。《疏》五紀者,五事,爲天之經紀也。
又《書·畢命》旣歷三紀。《傳》十二年曰紀。
又《詩·秦風》有紀有堂。《傳》紀,基也。《疏》山基也。○按《六書》略音起。
又《禮·月令》月窮于紀。《註》紀,會也。
又《穀梁傳·莊二十二年》災紀也。《註》紀,治理也。
又《周語》數之紀也。《註》數起於一,終於十。十則更,故曰紀。
又《史記·本紀註》索隱曰:紀者,記也。本其事而記之。
又《西京雜記》五絲爲䌰,倍䌰爲升,倍升爲緎,倍緎爲紀。
又《玉篇》紀,緒也。
又《廣韻》紀,極也,識也。
又國名。《左傳·隱元年》紀人伐夷。《註》紀國,在東莞劇縣。
又姓。《史記·項羽紀》紀信。
【纲】
綱【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㭃音岡。《說文》維紘繩也。《書·盤庚》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詩·大雅》綱紀四方。《傳》張之爲綱。《疏》綱者,網之大繩。
又《儀禮·鄕射禮》乃張侯下綱。《註》綱,持舌繩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梓人爲侯上綱與下綱,出舌尋,絹寸焉。《註》綱,所以繫侯於植者也。
又《禮·緯含文嘉》君爲臣綱,父爲子綱,夫爲妻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