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專【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磚。《說文》六寸簿也。从寸叀聲。《徐曰》簿,文簿也。《廣韻》壹也,誠也。《增韻》純篤也。《易·繫辭》夫乾,其靜也專。《孟子》不專心致志,則不得也。
又獨也。《書·說命》罔俾阿衡,專美有商。
又《左傳·昭十二年》子革對曰是四國者,專足畏也。
又擅也,自是也。《中庸》賤而好自專。《禮·坊記》父母在,饋獻不及車馬,示不敢專也。
又《左傳·桓十五年》祭仲專,鄭伯患之。
又姓。吳人專諸。
又《集韻》徒官切,音團。聚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民專而長。
又叶陟鄰切,音珍。《古詩爲焦仲卿妻作》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晝夜勤作息,伶俜縈苦辛。《韻會》通作顓剸。《正字通》專叀通。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诚】
誠【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氏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成。《說文》信也。《廣雅》敬也。《增韻》純也,無僞也,眞實也。《易·乾卦》閑邪存其誠。《疏》言防閑邪惡,當自存其誠實也。《書·太甲》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傳》言鬼神不係一人,能誠信者則享其祀。《眞德秀曰》唐虞時未有誠字,《舜典》允塞卽誠之義。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禮·樂記》著誠去僞,禮之經也。《中庸》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註》誠者,眞實無妄之謂。
又《玉篇》審也。《禮·經解》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註》誠,猶審也。或作成。
又郡名。《唐書·地理志》悉州歸誠郡。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嶺南道有思誠州。
又叶羊切,音嘗。《韓愈·歐陽生哀辭》哭泣無益兮,抑哀自彊。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誠。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又《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又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又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又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又《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又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