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能】
能【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正韻》奴登切,音儜。《說文》熊屬,足似鹿。能獸堅中,故稱。賢能而疆壯者稱能傑也。《徐曰》堅中,骨節實也。
又《廣韻》善也。《增韻》勝任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
又《正字通》順習也。《詩·大雅》柔遠能邇。
又《廣韻》奴來切《正韻》囊來切,音㾍。三足龞。《爾雅·釋魚》龞三足,能。《註》山海經,從山多三足龞,今陽羨縣君山池亦有之。
又與台通。三能,星名。《史記·天官書》魁下六星,兩兩相比,名曰三能。《註》作三台。
又《正字通》乃帶切,音柰。姓也。唐能延壽,能元皓,宋能迪。
又與耐通。《前漢·晁錯傳》胡貊之人性能寒,揚粵之人性能暑。《註》能,讀曰耐。
又《韻補》叶音尼。《屈原·離騷》紛吾旣有此內美兮,又重之以修能。叶下佩,佩音皮。
又叶音寧。《詩·小雅》各奏爾能。叶上湛,湛音沈。
又叶音袽。《柳宗元·佩韋賦》歷九折而直犇兮,固摧轅而失途。遵大路而曲轍兮,又求達而不能。
【决】
决【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玉篇》俗決字。(決)《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又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又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又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又烏穴反。
又開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詩·小雅》決拾旣佽。
又絕也,與訣同。《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註》決,別也。
又決曹,官名。主罪法者。《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又《廣韻》《集韻》《正韻》。
又《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也。
又涓惠切,音桂。疾貌。《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註》決,徐邈讀古惠反。
【引】
引【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㧈《唐韻》余忍切《集韻》《韻會》《正韻》以忍切,音蚓。《說文》開弓也。《徐鉉曰》象引弓之形。《周禮·冬官考工記》維體防之,引之中參。
又《廣雅》演也。《易·繫辭》引而伸之。
又《爾雅·釋詁》長也。《釋訓》子子孫孫引無極也。《書·梓材》引養引恬。
又相牽曰引。《禮·檀弓》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註》牽引進之,同于己子。《史記·秦始皇紀》諸生轉相告引。
又《集韻》導也。《史記·韓長孺傳》奉引墮車,蹇。《註》爲天子導引而墮車,跛。
又卻也。《禮·玉藻》侍坐,則必退席。不退,則必引而去君之黨。《註》引,卻也。
又相薦達曰引。《史記·魏其侯傳》兩人相爲引重。《註》相薦達爲聲勢。《後漢·張皓王龔傳論》顯登者以貴塗易引。
又服氣法曰道引。《莊子·刻意篇》道引之士,養形之人。《史記·留侯世家》道引不食穀。
又治疾法有撟引。《史記·扁鵲傳》鑱石撟引。《註》謂爲按摩之法,夭撟引身,如熊顧鳥伸也。
又十丈爲引。《前漢·律歷志》其法用竹爲引,高一分,廣六分,長十丈。引者,信也。《註》信讀曰伸,言其長。
又《廣韻》《正韻》羊晉切《集韻》《韻會》羊進切,蚓去聲。《集韻》牽牛綍也。《禮·檀弓》弔於葬者,必執引。《疏》引,柩車索也。
又《集韻》一曰曲引。《蔡邕·琴操》有思歸引。
又引古作。
【去】
去【子集下】【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
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
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
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