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定【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
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
又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
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
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
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
又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音訂。營室星也。《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註》定星昏而正中,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孫炎曰:定,正也。一曰定謂之耨。
又《詩·周南》麟之定。《註》定,額也。
又《禮·禮器》羹定詔於堂。《註》羹,肉湆。定,熟肉。
又《爾雅·釋器》斪斸謂之定。《郭註》鋤屬也。
又叶唐丁切,音庭。《詩·小雅》亂靡有定。叶下寧成。
又《韻會》古通正。亦作奠。引周禮瞽矇世奠繫,奠讀爲定,謂帝繫,諸侯世本之屬。
【难】
難【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
又《玉篇》不易之稱也。《書·臯陶謨》惟帝其難之。《咸有一德》其難其愼。
又珠名。《曹植·美人行》珊瑚閒木難。《註》《南越志》曰:木難,金翅鳥沫所成碧色珠也。
又姓。《正字通》南北朝難從党。見《姓苑》。
又《集韻》《韻會》囊何切《正韻》奴何切。同儺。《集韻》難,卻除凶惡也。《周禮·春官·占夢》遂令始難歐疫。《夏官·方相氏》率百隸而時難,以索室驅疫。《禮·月令》季春,命國難。《又》季冬命有司大難。
又《詩·小雅》其葉有難。《傳》難然盛貌。《釋文》乃多反。
又《集韻》乃可切,音娜。同橠。詳木部橠字註。
又《廣韻》奴案切《集韻》《韻會》《正韻》乃旦切,音㬮。《廣韻》患也。《易·否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禮·曲禮》臨難毋苟免。《周禮·地官·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註》難,相與爲仇讎。
又詰辨也。《唐史·韋處厚傳》張平叔議糶鹽,韋處厚發十難以詰之。
又《書·舜典》惇德允元而難任人。《傳》難,拒也。《釋文》乃旦反。
又《公羊·隱八年·我入邴傳》其言入何難也。《註》難,辭也。《釋文》乃旦反,一音如字。
又《孟子》於禽獸又何難焉。《註》難,責也。
又人名。《左傳·文元年》難也收子。《釋文》乃多反,一音如字。
又叶音臡。《汲冢周書》旁隊外權,隳城湮溪。老弱單處,其謀乃難。
【输】
輸【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式朱切《集韻》《韻會》舂朱切《正韻》商朱切,音鄃。《說文》委輸也。《左傳·僖二年》秦於是乎輸粟㫃晉。《前漢·食貨志》武帝置平準,都受天下委輸。
又《廣韻》盡也。《左傳·襄九年》魏絳請施舍,輸積聚以貸。
又隳也。《詩·小雅》載輸爾載。《春秋·隱五年》鄭人來輸平。《註》輸平,隳成也。
又均輸,官名。《桓寬·鹽鐵論》郡國諸侯,各以其方物貢輸,往來物多苦惡,不償其價,因置官以相紹運,故曰均輸。
又交輸,衣之後垂者。《前漢·江充傳》曲裾後垂交輸。《註》割正幅,使一頭狹若燕尾,垂之兩旁,見于後也。
又《正韻》俗謂勝負爲輸贏。
又《廣韻》傷遇切《集韻》舂遇切,音戍。《廣韻》送也。《增韻》凡以物送人,則讀平聲。指所送之物,則讀去聲。《韻會》漢有三輔委輸官。
又經穴也。《史記·扁鵲傳》五藏之輸。《註》十二經皆以輸爲原,蓋經穴也。
【宸】
宸【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植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丞眞切,音辰。《說文》屋宇也。《賈逵曰》室之奧者。後人稱帝居曰宸。《增韻》帝居北宸宮,故从宀从辰。亦曰楓宸。帝居高廣,惟楓修大可構也。《越語》君若不忘周室,而爲敝邑宸宇,亦寡人之願也。《正字通》本作宸,六書故又作桭。引揚雄賦柍桭註,服虔曰:柍,中央也。桭,屋梠也。◎按宸取北辰義,今人言宸極,與汎言屋梠別,宸桭合爲一,非。
【算】
算【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蘇管切《集韻》《韻會》《正韻》損管切,音篹。《海篇》酸上聲。《廣韻》物數也。《儀禮·鄕飮酒禮》無算爵,無算樂。《註》算,數也。賔主燕飮,爵行無數,醉而止也。燕樂亦無數,或閒或合,盡歡而止也。《前漢·景帝紀》後二年詔曰: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廉士算不必衆,有市籍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註》應劭曰: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限訾十算廼得爲吏。十算,十萬也。賈人有財,不得爲吏,廉士無訾又不得官,故減訾四算得官矣。師古曰:訾與貲同。
又《集韻》緒纂切,又須兗切,音選。義同。
又竹器。《史記·鄭莊傳》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註》徐廣曰:算,竹器。
又《集韻》《正韻》蘇貫切,音蒜。計歷數者也。《世本》黃帝時隷首作算數。《前漢·律歷志》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又《藝文志》曆家有《許商算術》二十六卷,《杜忠算術》十六卷。《後漢·馬嚴傳註》《劉·九章算術》:方田第一,粟米第二,差分第三,少廣第四,商功第五,均輸第六,盈不足第七,方程第八,句股第九。
又投壷較射,數勝負之籌曰算。《儀禮·鄕射禮》一人執算以從之。《周禮·春官》《太史》:凡射事,飾中舍算。《註》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禮·投壷》二算爲純,一算爲奇。《註》純,全也。二算合爲一,全也。一算謂不滿純者。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每人四矢,亦四算也。
又籌畫也。《揚子·法言》爲國不廸其法,望其效,譬諸算乎。《註》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猶無財運算,無益于富也。
又智也。《列子·力命篇》自長非所增,自短非所損,算之所亡若何。《註》算,猶智也。
又與筴同。《儀禮·旣夕》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註》古文算皆爲筴。
又叶音訕。《陸機·擬良宴詩》四座咸同志,羽觴不可算。高談一何綺,蔚若朝霞爛。《集韻》或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