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拾】
拾【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十。《說文》掇也。《廣韻》收也,斂也。《左傳·昭三年》無備而官辦者,猶拾瀋也。《註》猶拾汁,終不可得。《前漢·夏侯勝傳》經術苟明,其取靑紫如俛拾地芥。
又《汲黯傳》補過拾遺,臣之願也。
又拾遺,官名。《唐書·百官志》補闕拾遺,掌供奉諷諫。
又不知而問曰拾沒。俗譌爲什麽。一曰射韝也。著於左臂以遂弦。《詩·小雅》決拾旣佽。《傳》決,鉤弦也。拾,遂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遂,射韝也。以韋爲之,其非射時則謂之拾。拾,斂也,所以蔽膚斂衣也。
又今官文書借爲數目之十字。
又《集韻》《正韻》極葉切,音笈。更也。《禮·投壷》左右告矢,具請拾投。《疏》賔主更遞而投也。《儀禮·鄕射禮》取弓矢拾。《疏》遞取弓矢也。
又《集韻》《韻會》極業切,音跲。義同。
又實攝切,音涉。躡足升也。《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註》拾當爲涉聲之誤也。級,等也。《正韻》涉拾失涉切,音攝,義同。疑韻切有脫誤。
【枣】
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朿爲棘,重朿爲棗,蓋棗性重喬,棘則低矣。
又《儀禮·士昏禮》婦摯舅用棗栗。《疏》以早自謹飭爲義。棗,早也。栗,肅也。《聘禮》夫人勞,使下大夫勞以二竹簠兼執之以進。《註》右手執棗,左手執栗。《疏》棗美,故用右手也。
又酸棗,地名。《前漢·地理志》屬陳留郡。
又姓,出潁川棘子成後,避仇改爲棗。◎按棗、棘字,《說文》別立朿部,今倂入。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栗】
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㮚。《周禮·天官·籩人》饋食之籩,其實栗。
又堅木也。《公羊傳·文二年》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謹敬也。《書·舜典》寬而栗。
又堅也。《禮·聘儀》縝密以栗。
又威嚴也。《司馬法》位欲嚴,政欲栗。
又百穀實不秕謂之栗。《詩·大雅》實穎實栗。
又栗烈,風寒也。《詩·豳風》二之日栗烈。
又蹙也,謂越等。《儀禮·燕禮》栗階不過二等。
又表道樹曰行栗。《左傳·襄九年》魏絳斬行栗。
又觱栗。《明皇雜錄》本龜茲國樂,亦曰悲栗。
又菱曰水栗。《武陵記》兩角曰菱,三角、四角曰芰,通謂之水栗。
又《方言》秦俗以批髮爲栗。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栗縣屬沛郡。
又姓。《風俗通》燕將栗腹。
又《集韻》《正韻》力蘖切,音裂。破裂之意。《周禮·冬官考工記》工人居幹之道,葘栗不迆,則弓不發。
又叶力蘖切,音勒。《蘇軾·中秋月詩》喚酒與婦飮,念我問兒說。豈知衰病後,空盞對梨栗。○按《說文》收部,今倂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