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安【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寒切,案平聲。《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廣韻》徐也,止也。《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註》安安,自然性之也。《益稷》安汝止。《註》謂止於至善也。
又寧也,定也。《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
又危之對也。《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
又佚樂也。《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
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
又何也。《禮·檀弓》吾將安仰。《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
又與焉同。《正字通》安之於焉,猶何之於曷,音別義通。
又姓。《風俗通》漢太守安成,唐安金藏。
又安期,安平,俱複姓。
又州名,春秋時鄖國,漢屬江夏郡,宋改爲安州。
又叶烏前切,音煙。《詩·大雅》執訊連連,攸馘安安。
又叶於眞切,音因。《蘇軾·李仲蒙哀辭》矯矯犖犖,自貴珍兮。欺世幻俗。內弗安兮。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半】
半【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博漫切,般去聲。《說文》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爲物大,可以分也。《易·繫辭》思過半矣。《禮·學記》不善學者,師勤而功半。《韓非子·內儲篇》疑也者,以爲可者半,不可者半。
又《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大片也。《前漢·李陵傳》令軍士人持二升糒,一半冰。《註》師古曰:半,讀曰判。判,大片也。
又《韻補》叶眠切,音鞭。《道藏謌》遊雲落太陽,颰景凌三天。千秋似淸旦,萬歲猶日半。
【把】
把【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博下切《集韻》《正韻》補下切《韻會》補瓦切,巴上聲。《說文》握也。《孟子》拱把之桐梓。《楚語》烝嘗不過把握。
又《廣韻》持也。《增韻》執也。《戰國策》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胷。《史記·殷本紀》湯自把鉞,以伐昆吾。《前漢·王溫舒傳》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
又《釋名》把,播也。所以播除物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蒲巴切,音杷。與爬通。《前漢·貢禹傳》農夫捽草把土。《註》把,手掊之也。
又《郊祀志》掊視得鼎。《註》掊,手把土也。
又批把,樂器,推手前曰批,引手後曰把。詳批字註。
又姓。《廣韻》本東樓公之後,避難改焉。西魏有襄州刺史把秀。
又《正韻》必駕切,音霸。與弝通。《禮·曲禮》左手承弣。《疏》弣,弓把也。《釋文》把音霸。手執處也。《正字通》把與杷別。韻會小補通作杷。引漢書譌本,合把杷爲一,非。
【茅】
茅【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莫交切《韻會》謨交切,音貓。《說文》管也。《易·泰卦》拔茅連茹。《詩·召南》白茅包之。《書·禹貢》包匭菁茅。《蔡邕·獨斷》天子大社,以所封之方色苴以白茅授之,謂之授茅土。《左傳·宣十二年》前茅慮無。《註》時楚以茅爲旌識。
又國名。《左傳·襄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註》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鄕。
又享名。《史記·魏世家註》脩武軹縣有茅亭。
又門名。《說苑》楚太子立于茅門之外。
又山名。《晉書·許邁傳》延陵之茅山是洞庭西門,潛通五嶽。
又姓。《通志·氏族略》茅氏,周公之後,子孫以國爲氏,秦有茅焦。
又《韻補》迷侯切,音矛。《屈原·離騷》時紛其變易兮,又何以淹留。蘭芷變而不芳兮,荃蕙化而爲茅。
又《類篇》莫佩切。茅蒐,蒨草。
又《集韻》眉鑣切,音苗。《易·泰卦》拔茅連茹。鄭讀作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