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
病【午集中】【疒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正韻》與正氣在膚體中也。
又《廣韻》憂也。《禮·樂記》病不得其眾也。《注》病,猶憂也。以不得眾心為憂。
又苦也。《書·呂》人極于病。《傳》欲使惡人極于病苦,莫敢犯者。《左傳·襄二十四年》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
又恨也。《左傳·文十八年》閻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註》言不以父刖為病恨。
又困也。《禮·表記》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註》病謂罪咎之。《疏》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若他人不能,則為困病。
又辱也。《禮·儒行》今眾人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詬病。《註》詬病,猶恥辱也。
又短也。《晉語》公曰:舅所病也。《註》病,短也。
又病,坊閒曹也。《類要》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實非要劇,以監為宰相病坊,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
又《韻補》叶被旺切,音傍。《黃庭經》宅中有士,常衣絳,子能見之,可不病。橫立長尺,約其上,子能守之,可無恙。
【缓】
緩【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或省作緩。綽也。《玉篇》遲緩也。《廣韻》舒也。《釋名》緩,浣也,斷也。持之不急則動搖,浣斷自放縱也。《禮·樂記》其樂心感者,其聲嘽以緩。《疏》歡樂在心,故聲必隨而寬緩。《孟子》民事不可緩也。《疏》惟民事當急,而不可緩也。《前漢·朱博傳》齊部舒緩養名。《註》師古曰:其性遲緩,多自高大以養名聲。
又《集韻》火遠切,音咺。苦緩切,音款。義同。
【佩】
佩【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韻會》蒲昧切《正韻》步昧切,玉,大夫佩水蒼玉,世子佩瑜玉,士佩瓀玫。《又》凡帶必有佩玉,唯喪否。
又《論語》去喪無所不佩。
又《白虎通》農夫佩耒耜,工匠佩斧,婦人佩鍼縷。
又水縈紆謂之佩。《水經注》鮑丘水北佩謙澤,眇望無垠。
又蘭渠川水出自北山,帶佩衆溪南流注于渭。
又叶蒲眉切,音裴。《詩·秦風》何以贈之,瓊瑰玉佩。叶上思。
又叶蒲邁切,音敗。《屈原·離騷》紛吾旣有此內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離與辟芷兮,紉秋蘭以爲佩。能音柰。《說文》大帶佩也。从人从凡从巾。佩必有巾,巾謂之飾。《徐鉉曰》俗別作珮,非。
【弓】
弓【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居戎切《集韻》《韻會》居雄切《正韻》居中切,音宮。《說文》弓,以近窮遠。象形。《釋名》弓,穹也。張之穹穹然也。《山海經》少皡生般,是始爲弓。《荀子·解蔽篇》倕作弓,浮游作矢,而羿精於射。《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爲弓,取六材,必以其時。六材旣聚,巧者和之。幹也者以爲遠也,角也者以爲疾也,筋也者以爲深也,膠也者以爲和也,絲也者以爲固也,漆也者以爲受霜露也。
又車蓋橑。《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弓鑿廣四枚。《註》弓,蓋橑也。《疏》漢世名弓蓋爲橑子也。
又射侯之數。《儀禮·鄕射禮》侯道五十弓。《疏》六尺爲步,弓之古制六尺,與步相應,而云弓者,侯之所取數,宜於射器也。《周禮·天官·司裘註》凡侯道,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
又量地之數。《度地論》二尺爲一肘,四肘爲一弓,三百弓爲一里。三百六十步爲一里,卽三百弓也。《西域記》鼓小者聞五百弓。《註》五百弓,二里半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河閒國有弓高縣。《史記·韓王信傳》漢封頹當爲弓高侯。
又水名。《史記·霍去病傳》濟弓閭。
又姓。《廣韻》魯大夫叔弓之後。《韻會》漢有光祿勳弓祉。
又與肱通。《公羊傳·昭三十一年》黑弓以濫來奔。《註》黑弓,二傳作黑肱。
又與穹通。《史記·天官書》穹閭。《註》索隱曰:一作弓閭。弓音穹,蓋謂以氊爲閭,崇穹然。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又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又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又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又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又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