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又《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又《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又《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又《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又《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又《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又姓。《正字通》草中。
又《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又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又《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
【奚】
奚【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兮。隷役也。《周禮·天官》酒人奚三百人。《註》奚,猶今官婢。通作㜎傒。《唐書·李賀傳》賀小奚奴背古錦囊,遇所得詩,投囊中。
又地名。《春秋·桓十七年》及齊師戰于奚。《註》魯地。
又山名。大奚山,在廣州,距佛堂門海三百里,潮汐相通,見《南粵志》。
又驒奚,駿馬名。《前漢·匈奴傳》騊駼驒奚。《註》驒,音顚,生七日而超其母。
又羊奚,草名。《本草綱目》羊奚比乎石筍子。
又疑問辭。《論語》子奚不爲政。《孟子》奚不去也。
又姓。夏車正奚仲,北魏奚牧。《說文》奚,大腹也,从大,省聲。《正字通》說文專說大腹,非是。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适】
適【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施隻切,音釋。《說文》之也。《廣韻》往也。《正韻》如也,至也。《詩·鄭風》適子之館兮。《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
又《廣韻》樂也。《正韻》安便也,自得也。《詩·鄭風》適我願兮。《莊子·大宗師》適人之適,不自適其適。
又從也。《書·多士》惟我事不貳適。《註》言割殷之事無私心,一于從帝而無貳也。《左傳·昭十五年》民知所適。
又《正韻》適然,猶偶然也。《書·康誥》乃惟眚災適爾。《註》適,偶也。
又事之常然者。亦曰適然。《前漢·贾誼傳》以是爲適然耳。
又《韻會》適來,猶爾來也。
又甫爾之辭。《唐書·武元衡傳》適從何來。
又《廣韻》善也。《韻會》貢得其人曰適。《前漢·武帝紀》貢士有一適,再適,三適。
又《正字通》關西謂補滿曰適。《前漢·黄霸傳》馬不適士。《註》馬少士多,不相補滿。
又《玉篇》女子出嫁也。
又《廣韻》都歷切《集韻》《韻會》丁歷切,音的。與嫡同。《詩·大雅》天位殷適。《註》殷適,殷之嫡嗣也。《禮·檀弓》扶適子,南面而立。
又適士,上士也。《禮·祭法》適士二廟。
又適室,正寢也。《禮·檀弓》哭之適室。
又《韻會》主也,專也。《論語》無適也。《詩·衞風》誰適爲容。
又《小雅》誰適與謀。
又《集韻》《韻會》亭歷切《正韻》杜歷切,音狄。與敵同。《禮·燕義》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史記·田單傳贊》始如處女,適人閉戸。後如脫兔,適不敢距。
又《集韻》陟革切,音摘。與謫同。《詩·商頌》勿予禍適。
又《孟子》人不足與適也。
又《集韻》他歷切,音惕。適適然,驚貌。《莊子·秋水篇》適適然驚。
又《集韻》之石切,音隻。往也。
又叶式吏切,音世。《揚子·太經》銳首銳于時,得其適也。銳東亡西,不能迴避也。
又叶式列切,音設。《韓愈·進學解》紆餘爲姸,卓犖爲傑。較短量長,惟器是適。
又叶施灼切,音爍。《陸機·演連珠》煙出夫火,非火之和。情生于性,非性之適。故火壯則煙微,性充則情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