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榻】
榻【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土盍切《集韻》《韻會》託盍切《正韻》託甲切,音塌。《說文》牀也。从冃从羽。《玉篇》牀狹而長謂之榻。《釋名》言鵪榻然近地也。《後漢·徐穉傳》蕃在郡不接賔客,惟徐穉來,特設一榻。
又布名。《史記·貨殖傳》榻布皮革千石。《漢書·音義》榻布,白疊也。
又叶他悅切,音近忒。《蘇軾·滕王閣詩》心驚魚龍會,目送鳧雁滅。使君東魯儒,府有徐孺榻。
【拥】
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於隴切《集韻》《韻會》委勇切,。抱也。《禮·玉藻》肆束及帶,勤者有事,則收之,走,則擁之。《疏》肆餘也,謂束帶之餘組及帶之垂者。收謂斂持在手,擁謂抱之於懷也。《前漢·夏侯嬰傳面雍樹馳註》南方謂抱小兒爲雍樹,面偝也,雍抱持之,令面背己而抱之以馳。雍讀曰擁。
又持也。《前漢·高帝紀》太公擁彗。《註》如今卒持帚也。
又衞也,羣從也。
又《爾雅·釋言邕支載也疏》邕,又作擁。擁護支持,皆載任之義。
又《集韻》於容切,音雍。遮也。《禮·內則》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註》擁,猶障也。或作。
【毡】
毡【辰集下】【毛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氊字。詳氊字註。(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諸延切,音旃。《說文》撚毛也。或曰撚,執也,蹂也。蹂毛成片,故謂之氈。《釋名》氈,旃也。毛相著旃旃然也。《周禮·天官·掌皮》秋斂皮,冬斂革,共其毳毛爲氈。
又《掌次》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疏》案謂牀也。牀上著氈,卽謂之氈案。《齊民要術》作氈法,春毛秋毛中半和用。秋毛緊强,春毛軟弱,獨用太偏,是以須雜。三月桃花水氈第一。凡作氈,不須厚大。唯緊薄均調乃佳耳。通作旃。《前漢·王褒傳》荷旃被毳。《王吉傳》細旃之上。《蘇武傳》齧雪與旃毛。皆與旃同。
又叶之人切,音眞。《楊方·合歡詩》寒坐肩氈。上叶身,下叶塵。(氈)
【毹】
毹【辰集下】【毛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羊朱切,音兪。《說文》氍毹也。《風俗通》織毛褥曰氍毹。《南史·夷貊傳》梁大同中,高昌國獻蒲桃、良馬、氍毹等物。《古樂府》坐客氊氍毹,五木香。《韓愈·李正封·郾城聮句》兩廂鋪氍毹,五鼎調勺藥。或書作毺。《三輔黃圖》溫室規地以罽賓毺。亦作㲣。《張衡·四愁詩》美人贈我貂襜褕。或作氊氍㲣。《通俗文》氍㲣之細者名毾㲪。
又《廣韻》山芻切《集韻》雙雛切,音㡏。
又《集韻》舂朱切。音輸。義、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