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
先【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蘇前切《集韻》《韻會》蕭前切,霰平聲。《說文》先,前進也。从人之。《徐曰》之,往也,往在人上也。一曰始也,故也。《玉篇》前也,早也。《孝經·感應章》必有先也。《老子·道德經》象帝之先。
又祖父已歾曰先。《司馬遷·報任安書》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
又姓。《韻會》晉有先軫。
又《韻會》凡在前者謂之先,則平聲。先而導前與當後而先之,則去聲。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先見切,音霰。《增韻》先之也。《正韻》相導前後曰先後。《周禮·夏官·大司馬》以先愷樂,獻于社。《註》先猶導也。《史記·酈食其傳》沛公吾所願從游,莫爲我先。
又先事而爲曰先。《易·乾卦》先天而天弗違。《禮·月令》先立春三日。
又當後而前曰先。《左傳·文二年》不先父食。《孟子》疾行先長者。《老子·道德經》先天地生。
又《廣韻》娣姒曰先後。《前漢·郊祀志》神君者,長陵女子。以乳死,見神于先後宛若。《註》孟康曰:兄弟妻相謂先後。師古曰:古謂之娣姒,今關中俗呼爲先後,吳楚呼之爲妯娌。
又《韻會》《正韻》蘇典切,音跣。《越語》句踐親爲夫差先馬。《韻會》前漢太子,太傅少傅屬官有先馬。後漢職如謁者,太子出,則當直者前驅導威儀也。或作洗。
【利】
利【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詈。《說文》銛也。从刀和,然後利,从和省。易利者,義之和也。《前漢·鼂錯傳》兵不完利,與空手同。
又《廣韻》吉也,宜也。《易·賁卦》利有攸往。
又私利也。《莊子·騈拇篇》小人以身殉利。
又《禮·坊記》先財而後禮,則民利。《註》利猶貪也。
又《前漢·高帝紀》徙齊楚大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註》師古曰:利謂便好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軸有三理,三者以爲利也。《註》利,滑密也。
又州名。《韻會》巴蜀地。晉西益州,梁改利州。
又姓。《韻會》漢有利乾,爲中山相。
又《韻補》叶音棃。《古樂府》雨雪霏霏雀勞利,長觜飽滿短觜饑。
【矛】
矛【午集中】【矛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謀。《說文》酋矛也。建於兵車,長二丈,象形。《徐曰》鉤兵也。《書·牧誓》立爾矛。《傳》矛長,故立之於地。《詩·秦風》厹矛鋈錞。《傳》三隅矛也。《禮·曲禮》進矛戟者前其鐓。《疏》矛如鋋而三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尋。《註》八尺曰尋,倍尋爲常。酋夷,長短名。《史記·仲尼弟子傳》越使大夫種以屈盧之矛賀吳王。《尉繚子制談篇》殺人於五十步之內者,矛戟也。《揚子·方言》矛,吳揚江淮南楚五湖之閒謂之鍦,或謂之鋋,或謂之鏦。
又言不相副曰矛盾。《韓非子·難一篇》楚人譽其盾之堅曰:物莫能陷也。
又譽其矛之利曰: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此矛盾之說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杓端有兩星,一內爲矛招搖,一外爲盾天鋒。《註》招搖爲天矛,近北斗者也。
又藥名。《本草綱目》衞矛,一名鬼箭。《李時珍曰》齊人謂箭羽爲衞,此物幹有直羽如箭羽,矛刃自衞之狀,故名。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殳】
殳【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杸《唐韻》市朱切《集韻》《韻會》慵朱切《正韻》尚朱切,音殊。《說文》以杸殊人也。
又兵器。《周禮·夏官·司兵·掌五兵註》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釋名》殳,殊也。長一丈二尺,無刃,有所撞挃於車上,使殊離也。正義曰:《考工記》殳長尋有四尺。八尺曰尋,是丈二也。冶氏爲戈戟之屬,不言殳刃,是無刃也。《詩·衞風》伯也執殳,爲王前驅。
又戟柄之別名。《揚子·方言》三刃枝,南楚宛、郢謂之匽戟。其柄,自關而西謂之柲,或謂之殳。
又書法名。《前漢·藝文志》八體六板。韋昭曰:八體,六曰殳書。《歐陽詢·書法》殳書者,伯氏所職。文記笏,武記殳,因而制之。《說文序》七曰殳書。《徐鍇註》殳體八觚,隨其勢而書之,故八體有殳書。
又姓。
又打穀之架曰攝殳。《揚子·方言》僉,宋衞之閒謂之攝殳。《註》僉,今連架,所以打穀者。从音殊,鳥短羽也。與几案之几別。
又與,莫勿翻,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