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畴】
疇【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酬。耕治之也。
又《禮·月令》季夏之月,可以糞田疇。《疏》穀田曰田,麻田曰疇。《齊語》陸阜陵墐,井田疇均,則民不憾。《註》麻地曰疇。
又《左傳·襄三十年》取我田疇而伍之。《註》畔爲疇。《史記·秦始皇紀》男樂其疇,女修其業。
又《爾雅·釋詁》疇,誰也。《書·堯典》帝曰:疇咨若時登庸。《傳》疇,誰也。
又《韻會》曩也。《左傳·宣二年》羊斟曰:疇昔之羊子爲政。《註》疇昔,猶前日也。《左思·蜀都賦》嗟見偉於疇昔。
又《史記·歷書》故疇人子弟分散。《如淳註》家業世世相傳爲疇。
又類也。《書·洪範》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傳》疇,類也。《戰國策》今髠賢者之疇也。《註》疇,類也。
又匹也。《易·否卦》九四,有命无咎,疇離祉。《疏》疇謂疇匹。《嵆康·贈秀才入軍詩》咬咬黃鳥,顧疇弄音。《註》疇,匹也。
又《五音集韻》雍也。《淮南子·俶眞訓》今夫樹木者,灌以瀿水,疇以肥壤。《註》疇,雍也。
又等也。《前漢·宣帝紀》疇其爵邑。《註》漢律,非始封十減二。疇者,等也,言不復減也。《後漢·祭遵傳》疇,等也。言功臣子孫,襲封與先人等。
又澤名。《淮南子·本經訓》堯乃使羿誅鑿齒於疇華之野。《註》疇華,南方澤名也。
又國名。《周語》摯疇之國也,由太任。《註》摯,疇,二國名。
又姓。摯疇之後。《左傳·哀十三年》疇無餘,謳陽,自南方。《註》二子,越大夫。
又《韻補》叶如切,音除。《韓愈·王弘中銘》方乎所部,禁絕浮屠。風雨順易,秔稻盈疇。
【谓】
謂【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于貴切,音胃。《說文》報也。《徐曰》謂之是報之也。《廣雅》說也。《廣韻》告也,言也。《增韻》與之言也。《易·乾卦》何謂也。《疏》假設問辭,故言何謂。《詩·召南》求我庶士,迨其謂之。《傳》但相告語而約可定矣。《左傳·昭八年》子盍謂之。
又《韻會》事有可稱曰有謂,失於事宜不可名言曰無謂。《莊子·齊物論》今我則有謂矣,而未知吾所謂之,其果有謂乎,其果無謂乎。《前漢·景帝紀》姦法與盜,盜甚無謂也。
又《正韻》非與之言而稱其人亦曰謂,《論語》子謂子賤,子謂子產,是也。指事而言亦曰謂。《詩·召南》謂行多露,《小雅》謂天蓋高之類,是也。稱其言,亦曰謂。《論語》此之謂也,其斯之謂與,是也。
又《正字通》援古釋義而言亦曰謂。《易·臨卦》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禮·樂記》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又《爾雅·釋詁》勤也。《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箋》謂,勤也。勤思君子也。
又《廣雅》使也。《玉篇》信也,道也。
又姓。《萬姓統譜》宋有謂準,太平興國登科。《說文》本作。
【偏】
偏【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芳連切《集韻》《韻會》《正韻》紕延切,音篇。頗也,側也。《書·洪範》無黨無偏,王道平平。
又中之兩旁曰偏。《左傳·隱十一年》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
又屬也。《左傳·襄三年》君子謂祁奚于是能舉善矣,舉其偏不爲黨。
又《周禮·夏官》疏:五十人爲偏。
又《司馬法》車戰,二十五乗爲偏。詳前伍字註。
又偏枯。《荀子·非相篇》禹跳湯偏。《鄭註》湯半體枯。
又姓。漢偏呂。見《史游急就章》。
又偏翩篇古通用。《易·泰卦》翩翩不富以其鄰。陸德明作篇篇。古文作偏偏。
【奇】
奇【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渠羈切《正韻》渠宜切,音琦。異也。《莊子·北遊篇》萬物一也。臭腐化爲神奇,神奇復化爲臭腐。《仙經》人有三奇,精,氣,神也。
又祕也。《史記·平傳》平凡六出奇計,其奇祕世莫得聞。
又姓。
又天神名。《淮南子·地形訓》窮奇廣莫,風之所生也。
又四凶之一。《史記·五帝紀》少皡氏有不才子,天下謂之窮奇。《註》窮奇,卽共工氏。
又獸名。《司馬相如·上林賦》窮奇犀。《註》狀如牛,蝟毛,音如嘷狗,食人。
又江神謂之奇相。《江記》帝女也。卒爲江神。
又與琦通。
又《廣韻》《集韻》《韻會》閏。
又隻也。《禮·投壷》一算爲奇。
又餘夫也。《韓非子·十過篇》遺有奇人者,使治城郭。
又數奇,不偶也。《史記·李廣傳》大將軍隂受上誡,以爲李廣老數奇,毋令獨當單于。
又奇。
又奇車,奇邪不正之車。《禮·曲禮》國君不乗奇車。
又奇衺,詭異也。《周禮·地官》比長有辠,奇衺則相及。
又《集韻》《韻會》《正韻》隱綺切。與倚通。依倚也。《前漢·鄒陽傳》輪囷離奇。
又《字彙補》倚蠏切。同矮,短人也。《後漢·五行志》童謠,見一奇人,言欲上天。
又叶古禾切,音戈。《宋玉·招魂》娭光眇視,目曾波些。被文服纖,麗而不奇些。《說文》从大从可。別作①。俗作竒,非。①字从大从司。
【禀】
禀【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正字通》俗稟字。《唐韻》《集韻》《韻會》力錦切,音懔。《說文》賜穀也。从㐭从禾。《徐曰》公稟賜之也。《廣韻》與也。《增韻》供也,給也,受也。《禮·中庸》旣稟稱事。《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師古註》稟,給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爲稟,古無此義。
又水名。《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
又《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韻會》俗作禀,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