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谋竟以罪伏诛

出自:元代·赵孟頫《杨天瑞府判平冤诗》

拼音:[mǎ][móu][jìng][yǐ][zuì][fú][zhū]

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至元年间岁辛卯,建宁总管有马谋。
间因盗起建阳县,欲引镇军肆诛屠。
闻民张氏有女子,小名月娘美且姝。
思得此女恣淫泆,乃诬张氏与贼俱。
月娘逃匿不可得,旁及邻女遭奸污。
既得月娘欲灭口,父母亲戚皆囚俘。
一家九人一时毙,痛入骨髓天难呼。
其馀五人亦濒死,身被榜掠无完肤。
人家不幸产尤物,破家灭族真无辜。
杨侯天瑞为府判,深疑此事皆虚诞。
奋髯仗义以死争,力谓马谋当并按。
月娘得脱为良人,待尽残囚出狱犴。
沉冤极枉一旦伸,台省交章同论荐。
圣神天子甚明察,诏下天门发英断。
马谋竟以罪伏诛,行路闻之亦咨叹。
邑人为侯生立祠,牲酒缤纷勤荐祼。
杨侯平反世希有,宜有升迁示旌劝。
政事固因才德美,岁月难将资品算。
即今巳过二十年,那抛朱绂换青衫。
皋夔在位方进贤,请为诵我平冤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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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伏诛】〈书〉伏法。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马】

馬【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麻上聲。《說文》怒也,武也。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玉篇》黃帝臣相乗馬。馬,武獸也,怒也。《正韻》乗畜。生於午,稟火氣。火不能生木,故馬有肝無膽。膽,木之精氣也。木臓不足,故食其肝者死。《易·說卦傳》乾爲馬。《疏》乾象天,天行健,故爲馬。《春秋·說題辭》地精爲馬。《春秋·考异記》地生月精爲馬。月數十二,故馬十二月而生。《周禮·夏官·馬質》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有物賈。

《校人》掌王馬,辨六馬之屬。凡大祭祀,朝觐,會同,毛馬而頒之。凡軍事,物馬而頒之。註:毛馬齊其色。物馬齊其力。

《趣馬》掌贊正良馬。

《巫馬》掌養疾馬而乗治之,相醫而藥攻馬疾。

《廋人》掌十二閑之政敎以阜馬。《圉人》掌芻牧以役圉師。

司馬,官名。《周禮·夏官·大司馬註》謂總武事也。

《淸夜錄》漢制,卿駟馬右騑。《前漢·東方朔傳》太守,駟馬駕車,一馬行春。《衞宏·輿服志》諸侯四馬,駙以一馬。《南史·柳元策傳》兄弟五人,爲太守。時人語曰:柳氏門庭,五馬逶迤。《正字通》故今太守稱五馬大夫。

田野浮氣曰野馬。《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日光也。一曰遊絲水氣。

陽馬。《何晏·景福殿賦》承以陽馬,接以圓方。《註》陽馬,屋四角引出承短椽者,連接或圓或方也。

投壺勝算曰馬。《禮·投壺》爲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旣立,請慶多馬。《註》立馬者,取算以爲馬,表其勝之數也。謂算爲馬者,馬爲威武之用,投壺及射,皆以習武也。

《字彙補》打馬,彈碁類也。朱李易安有打馬圖。

地名。馬陘,齊邑。馬陵,鄭地。見《左傳》。

天馬,獸名。有翼能飛。

竈馬,蟲名。《酉陽雜俎》狀似促織,好穴竈旁。今俗呼竈雞。

馬勃,草名。《正字通》生濕地腐木上,一名馬疕。韓愈所云牛溲馬勃,兼收蓄是也。

海馬,魚名。牙骨堅瑩,文理細如絲,可制爲器。

姓。《姓苑》本伯益之後,趙奢封馬服君,遂氏焉。

司馬、巫馬、乗馬,皆複姓。《前漢·溝洫志》諫大夫乗馬延年。《孟康曰》乗馬,姓也。

《風俗通》有白馬氏。

馬流。《兪益期曰》馬援立銅柱,岸北有遺兵,居壽冷岸,南對銅柱,悉姓馬,號曰馬流。《方隅勝略》謂馬人散處南海,謂之馬流。《韓愈詩》衙時龍戸集,上日馬人來。《註》卽馬流也。一作馬留。

門名。《前漢·項籍傳註》宮垣內兵衞所在,四面皆有司馬,以主事,故總稱司馬門。

《公孫弘傳註》武帝時,相馬者東門京作銅馬法,立於魯般門外,更名金馬門。

亭名。謝靈運爲永嘉太守,以五馬自隨,立五馬亭。

《集韻》滿補切,音姥。義同。《前漢·石慶傳》馬字與尾當五。《師古曰》馬字,下曲者尾,幷四點爲足,凡五。

【谋】

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牟。《說文》慮難曰謀。《爾雅·釋言》心也。《註》謀慮以心。《廣雅》議也。《玉篇》計也。《字彙》咨難慮患曰謀。《易·訟卦》君子以作事謀始。《疏》凡欲興作其事,必先謀慮其始。《書·洪範》聰作謀。《傳》度也。《詩·小雅》周爰咨謀。《傳》咨事之難易爲謀。《左傳·宣十四年》貪必謀人。《疏》計謀也。

《襄四年》咨難爲謀。《註》問患難也。《前漢·藝文志》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晉書·法志》二人對議謂之謀。

謀面。《書·立政》謀面用丕訓德。《傳》謀面者,謀人之面貌也。

謀主。《左傳·昭九年》民人之有謀主也。《註》民人謀主,宗族之師長。

菜名。《本草綱目》蒔蘿,一名慈謀勒。李時珍曰:番言也。

樂名。《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孝經緯》云:神農之樂曰《下謀》。

官名。《金史·百官志》諸謀克,从五品,掌撫輯軍戸,訓練武藝。

姓。《風俗通》周卿士蔡公謀父之後,以字爲氏。

通作規。詳規字註。

叶謨悲切,音眉。《詩·衞風》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卽我謀。

叶莫徒切,音模。《詩·小雅》民雖靡膴,或哲或謀。《註》膴音呼。

叶况于切,音吁。《焦氏·易林》公淺愚,不受深謀。

叶滿補切,音母。《詩·小雅》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

叶莫故切,音暮。《傅鶉觚·馬皇后贊》作后作母,帝諮厥謀。國賴內訓,家應顯祚。

【竟】

竟【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

《說文》樂曲盡爲竟。

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

姓。出《何氏姓苑》。

《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曾禮註:字彙附於去聲,非。

《韻補》叶居亮切《郭璞·不死圖讚》有人爰處,員丘之上。稟此遐齡,悠悠無竟。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罪】

罪【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辠音㠑。《說文》捕魚竹罔。《易·解卦》君子以赦過宥罪。《書·大禹謨》罪疑惟輕。

【伏】

伏【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房六切,音服。偃也。《禮·曲禮》寢毋伏。

《廣韻》匿藏也。《書·大禹謨》嘉言罔攸伏。《詩·小雅》潛雖伏矣。《史記·樂書》羽者嫗伏,毛者孕鬻。《前漢·趙廣漢傳》發奸摘伏如神。

屈服也。《左傳·隱十一年》許旣伏其罪矣。

三伏。《史記·秦本記》秦德公二年初伏。《註》六月三伏之節。始自秦德公。周時無伏。《釋名》伏者,金氣伏藏之日也。金畏火,故三伏皆庚。四氣代謝,皆以相生。至立秋以金代火,故庚日必伏。《註》夏至後三庚爲初伏,第四庚爲中伏,立秋後初庚爲末伏。

姓。漢有伏勝,伏隆。《氏族博考》伏宓同出伏羲氏。漢伏生,晉書作宓生。

乞伏,外國姓。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扶富切,浮去聲。禽覆卵也。《古今注》燕伏戊己。《前漢·五行志》丞相府史家雄雞伏子。

《集韻》鼻墨切。與匐通。《史記·范雎傳》膝行蒲伏。

叶必歷切,音壁。《賈誼·鵩賦》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憂喜聚門兮。吉凶同域。

【诛】

誅【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陟輸切《集韻》《韻會》追輸切,法志》征暴誅悖,治之威也。《莊子·庚桑楚》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誅之。

《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周禮·秋官·司烜氏》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爲明竁焉。《註》鄭司農云:屋誅,謂夷三族。

《易·雜卦》明夷誅也。《註》誅,傷也。

《晉語》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玉篇》罰也。《禮·曲禮》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註》誅,罰也。

《類篇》責也。《左傳·襄三十一年》誅求無時。《註》誅,責也。《周禮·天官·大宰》誅以馭其過。《疏》人有過失,非故爲之者,則以言語責讓之。

翦除也。《晉語》故以惠誅怨。《註》誅,除也。《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茅,以力耕乎。《杜甫·岳麓山道林二寺詩》傍此煙霞茅可誅。《正字通》翦茅爲屋。借用誅字。

叶之由切,音周。《華覈·自責文》不敢違敕,懼速罪誅,冒承詔命,魂逝形留。

叶株遇切,株去聲。《蔡邕·釋誨》下獲熏胥之辜,高受滅家之誅,前車已覆,襲軌而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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