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髯仗义以死争

出自:元代·赵孟頫《杨天瑞府判平冤诗》

拼音:[fèn][rán][zhàng][yì][yǐ][sǐ][zhēng]

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

至元年间岁辛卯,建宁总管有马谋。
间因盗起建阳县,欲引镇军肆诛屠。
闻民张氏有女子,小名月娘美且姝。
思得此女恣淫泆,乃诬张氏与贼俱。
月娘逃匿不可得,旁及邻女遭奸污。
既得月娘欲灭口,父母亲戚皆囚俘。
一家九人一时毙,痛入骨髓天难呼。
其馀五人亦濒死,身被榜掠无完肤。
人家不幸产尤物,破家灭族真无辜。
杨侯天瑞为府判,深疑此事皆虚诞。
奋髯仗义以死争,力谓马谋当并按。
月娘得脱为良人,待尽残囚出狱犴。
沉冤极枉一旦伸,台省交章同论荐。
圣神天子甚明察,诏下天门发英断。
马谋竟以罪伏诛,行路闻之亦咨叹。
邑人为侯生立祠,牲酒缤纷勤荐祼。
杨侯平反世希有,宜有升迁示旌劝。
政事固因才德美,岁月难将资品算。
即今巳过二十年,那抛朱绂换青衫。
皋夔在位方进贤,请为诵我平冤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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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奋髯】抖动胡须。激愤或激昂貌。
【仗义】1.主持正义。 2.谓讲义气。
【死争】力争;拚死斗争。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奋】

奋【補遺·丑集】【大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篇海類編》古朗切,剛上聲。鹽澤也。

音本。(奮)《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方問切,音僨。《說文》翬也。《爾雅·釋鳥》雉,絕有力奮。羊,絕有力奮。螽醜奮。鳥張羽奮奞也。《詩·邶風》不能奮飛。《史記·樂書》羽翮奮,角觡生。

震動也。《易·豫》雷出地奮。

揚也。《禮·樂記》奮至德之光。

振去塵也。《禮·曲禮》僕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

姓。《左傳》楚有司馬奮揚。

叶普麫切,音片。《孫楚·韓信贊》秦失其鹿,英雄交戰。遂寤明主,超然虎奮。从奞在田上。俗作字原从奞从旧。

【髯】

髯【亥集上】【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髥字。

【仗】

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長去聲。劒戟總名。唐制,殿下兵衞曰仗。《儀衞志》朝會之仗,三衞番上,分爲五仗,皆帶刀捉仗,列於東西廊下。每日以四十六人立內廊閣外,號曰內仗。朝罷放仗,天子出,則有細仗,黃麾仗。

《淮南子·原道訓》履危行險,無忘仗,道也。

憑倚也。《詩·大雅·有馮有翼疏》馮者,可以委仗。

與杖通。《前漢·李尋傳》近臣已不足杖矣。《註》杖通仗。

《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長上聲。義同。◎按兵杖、器仗之仗,上、去二聲通用。惟馮仗之仗無上聲。

【义】

義【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議。《說文》己之威儀也。从我羊。《註》臣鉉等曰:與善同意,故从羊。《釋名》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乾卦》利物足以和義。

《說卦傳》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容齋隨筆》人物以義爲名,其別最多。仗正道曰義,義師,義戰是也。眾所尊戴曰義,義帝是也。與衆共之曰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至行過人曰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義髻,在衣曰義襴,義領之類是也。合眾物爲之,則有義漿,義墨,義酒。禽畜之賢者,則有義犬,義烏,義鷹,義鶻。

義渠,戎國地。《史記·秦本紀》伐義渠,虜其主。《註》寧廣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爲義渠,戎國之地也。

姓。《前漢·酷吏傳》義縱,何東人。

與誼同。《前漢·董仲舒傳》漸民以仁,摩民以誼。

與儀通。《前漢·鄒陽傳》使東牟朱虛東褒義父之後。《註》應劭曰:邾儀父也。師古曰:義讀曰儀。

與宜同。《韻補》周官凡殺人而義者,史記君義嗣,魚羈切。

《韻補》叶牛何切。周官註:儀作義,古皆音俄。古文尚書:無偏無陂,遵王之義。陂音坡。◎按說文在我部。今從正字通倂入。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死】

死【辰集下】【歹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斯上聲。《白虎通》死之言澌,精氣窮也。《釋名》死者,澌也,若冰釋澌然盡也。《莊子·知北遊》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爲生,散則爲死。《關尹子·四符篇》生死者,一氣聚散耳。《禮·曲禮》庶人曰死。《禮·檀弓》君子曰終,小人曰死。

《周禮·天官·疾醫註》少曰死,老曰終。

《山海經》有不死國,在南海大荒中。《郭璞贊》赤泉駐年,神木養命。稟此遐齡,悠悠無竟。

圓丘山有不死樹。《郭璞贊》萬物暫見,人生如寄。不死之樹,壽蔽天地。

《山海經》流沙之東,黑水之閒,有不死山。

《劉孟會云》祖州海島產不死草,一株可活一人。

姓。自、死、獨、膊,代北四姓也。見《氏族略》。

叶息利切,音四。《宋玉·九辯》願徼。

,同。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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