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各有分

出自:宋代·楼钥《适斋示池水大篇效元白体相答》

拼音:[pín][fù][gè,gě][yǒu,yòu][fēn,fèn]

平仄:平仄仄仄平

适斋一片心,它人难与比。
少时发此念,乐施到莫齿。
婚姻成者众,葬埋不知几。
义气追古人,仁风动桑梓。
利益及物物,方便形事事。
先正有此言,源流固有自。
外家有大池,清波照丛桂。
来者不问谁,大小听盈器。
及其旱将涸,一雨复清泚。
我舅为欣然,作诗自言志。
平生欲济人,往往多割己。
向来俸可分,挂冠踰一纪。
心勤力不逮,不得尽如意。
安得有赀财,如此池中水。
来求则应之,吾心斯足矣。
长篇笔余力,亹亹遂满纸。
病足正僵卧,三诵为之起。
韵险不容次,愚言不能止。
公曰汝答我,只用元白体。
公心与天通,言合孟轲氏。
菽粟如水火,此意岂不美。
黄金土同价,但恐无此理。
求水易足用,近止及邻里。
上不过饮食,下亦止濯洗。
求财则无厌,来不问远迩。
应者力已竭,求者殊未已。
有如一富翁,独处百家市。
始焉逐什一,贫富本相济。
余波被四邻,人情皆可喜。
久之责望重,急讼随谤毁。
不言理曲直,但谓富者鄙。
尧舜有至仁,犹病在博施。
所以汉刘德,其言有深旨。
富者民之怨,百万辄散弃。
贫富各有分,取予尤不易。
生长在舅侧,义事熟於耳。
颇亦知为人,缓急力不计。
舅言出於仁,甥言裁以义。
二者若不同,同归於一揆。
爱苟无差等,兼爱几墨子。
岂惟道非中,安有力及此。
仁民与爱物,要自亲亲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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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有分】1.有分器。谓诸侯分有天子藏于宗庙的宝器。 2.有分别﹐有区别。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贫】

貧【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頻。《說文》財分少也。《爾雅·釋言》寠,貧也。《註》謂貧陋。《疏》貧者,無財也。《書·洪範》六極,四曰貧。《傳》困於財。《詩·邶風》終寠且貧。《晉語》韓宣子憂貧,叔向賀之。

《韻補》叶頻眠切,音騈。《歐陽修·送魏主簿詩》士欲見所守,視其居賤貧。何用慰離居,贈子以短篇。

【富】

富【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方副切,否去聲。《說文》備也。一曰厚也。《廣韻》豐於財也。《書·洪範》五福,二曰富。《周禮·天官·冢宰》二曰祿以馭其富又。《史記·貨殖傳》本富爲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

《易·繫辭》富有之謂大業。《禮·儒行》不祈多積,多文以爲富。《莊子·天地篇》有萬不同之謂富。

《正字通》年富,謂年幼後來齒歷方久也。《史記·曹相國世家》悼惠王富於春秋。

《禮·祭義》殷人貴富而尚齒。《註》臣能世祿曰富。

貨賄也。《書·呂》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註》主獄之官,非惟得盡法於權勢,亦得盡法於賄賂之人也。

姓。《左傳》周大夫富辰。

凡充裕皆曰富。《晉書·夏侯湛傳》文章宏富。《王接傳》左氏辭義贍富。《宋書·謝弘微傳》才辭辨富。《唐書·呂温傳》藻翰精富。《文心雕龍》經籍深富,辭理遐亘。

叶渠記切,音忌。《詩·大雅》何神不富。叶上刺類瘁。《魯頌》俾爾壽而富。叶上熾下試。

叶吉切,音必。《詩·小雅》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叶上克下又。《朱傳》又夷益反。富猶甚也。《說文》从宀畐聲。畐,古福字。俗作冨。

【各】

各【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古洛切《集韻》剛鶴切《韻會》《正韻》葛鶴切,音閣。《說文》異辭也。从口从夂。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書·湯誥》各守爾典,以承天休。

屠各,北方種落名。《後漢·公孫瓚傳》瓚子續爲屠各所殺。

《字彙補》借作部落之落,見諸葛銅鐺。

《字彙補》引沈括筆談云:又借作洛。《石鼓文》大車出各。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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