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得红兰滋吴苑

出自:宋代·吴文英《绛都春》

拼音:[fēn,fèn][dé,děi,de][hóng,gōng][lán][zī][wú][yuàn]

平仄:平平平平平平仄

香深雾暖。正人在、锦瑟华年深院。旧日汉宫,分得红兰滋吴苑。临池羞落梅花片。弄水月、初匀妆面。紫烟笼处,双鸾共跨,洞箫低按。歌管。红围翠袖,冻云外,似觉东风先转。绣畔昼迟,花底天宽春无限。仙郎骄马琼林宴。待卷上、珠帘教看。更传莺入新年,宝钗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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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分得】分到手。
【红兰】兰草的一种。
【吴苑】1.即长洲苑,吴王之苑。 2.吴地的园囿。因借指吴地或苏州。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红】

紅【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戸公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帛赤白色。《釋名》紅,絳也。白色之似絳者。《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疏》紅,南方閒色。

地名。《左傳·昭八年》大蒐于紅。《註》紅,魯地。

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集韻》沽紅切《正韻》古紅切,音公。與功通。《史記·文帝紀》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註》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

與工通。《前漢·酈食其傳》紅女下機。《註》師古曰:紅,讀曰工。

《集韻》古巷切,音降。絳或作紅。《前漢·外戚恩澤侯表》孝平二十二人,有紅侯。《註》師古曰:疑紅字當爲絳。劉攽曰:今有紅縣,音降。紅亦有降音。

【兰】

蘭【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落干切《集韻》《韻會》《正韻》郞干切,音闌。《說文》香草也。《陸甸云》闌艸爲蘭,闌不祥也。《陸璣詩疏》其莖似藥草澤蘭,廣而長節,漢諸池苑及許昌宮中皆種之。《易·繫辭》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左傳·宣三年》鄭文公妾燕姞,夢天與蘭,曰: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屈原·離騷》紉秋蘭以爲佩。《爾雅翼》一榦一花而香有餘者蘭。

《本草》木蘭。《屈原·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

《管子·小匡篇》輕罪入蘭盾、鞈革二戟。《註》蘭卽所謂蘭錡,兵架也。

脈也。《史記·扁鵲傳》夫以陽入隂支蘭藏者生。《註》支者順節,蘭者橫節。隂支蘭,膽藏也。

布名。《華陽國志》蘭干細布。蘭干,獠言紵也。

人名。《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張堪註》凡物不知生謂之蘭。《殷敬順曰》《史記》無符傳出入謂之闌。此蘭子謂以技妄遊,義與闌同。

姓。《通志·氏族略》漢有太守蘭廣。

萑蘭。《前漢·息夫躬傳》涕泣流兮萑蘭。《註》萑蘭,淚闌干也。

芄蘭。《揚子·太經》陽氣親天,萬物芄蘭。《註》芄蘭,茂密也。

通欄。《後漢·東夷傳》徙于馬蘭。《註》蘭卽欄。

通斕。《吳志·孫權傳》童謠曰:黃金車,斑蘭耳。

《韻補》陵延切,音連。《宋玉·招䰟》川谷徑複流潺湲,光風轉蕙氾崇蘭,經堂入奧塵朱筵。

【滋】

滋【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兹。水名。《說文》水出牛飮山白陘谷。

霸水之別名。《水經注》霸陵縣霸水,古曰滋水。

蒔也,長也,益也。《書·泰誓》樹德務滋。

液也。《禮·檀弓》必有草木之滋焉。

多也,蕃也。《左傳·僖十五年》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

滋味也。《禮·月令》薄滋味,無致和。

濁也。《左傳·哀八年》武城人拘鄫人之漚菅者曰:何故使我水滋。

與孳孜通。

通作兹。《前漢·五行志》賦斂兹重。

《廣韻》疾之切,音慈。水名,出高麗山。《山海經》高是之山,滋水出焉。

【吴】

吴【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俗吳字。《吳志·薛綜傳》無口爲天,有口爲吴。《正字通》此借字形爲諧語,非吴字本義。《正韻》吳字註亦作吴,非。(吳)〔古文〕音吾。國名。《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吳。《註》宋衷曰:句吳,太伯始所居地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秦置,高帝六年爲荆國,十二年,更名吳。亦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吳縣。

《說文》郡也。《後漢·郡國志》吳郡,順帝分會稽置。《韻會》吳郡、吳興、丹陽爲三吳。《正字通》水經以吳興、吳郡、會稽爲三吳。指掌圖以蘇、常、湖爲三吳,其說不同。

《齊語》西服㳅沙西吳。《註》雍州之地。

天吳,水神也。《郭璞·山海經贊》八頭十尾,人面虎身。龍據兩川,威無不震。

《說文》姓也。《廣韻》太伯之後,因以命氏。

《方言》大也。《說文》大言也。《詩·周頌》不吳不敖。《傳》吳,譁也。

《魯頌》不吳不揚。《說文註》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今寫詩者,攺吳作㕦,又音乎化切,其謬甚矣。《釋文》吳,舊如字。何承天云:从口下大,故魚之大口者名㕦,胡化反,此音恐驚俗也。按《說文》《釋文》俱云吳作㕦讀,非。而《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韻會》諸書,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惟正韻收吳入禡韻,詩朱註亦作去聲讀。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集韻》元俱切,音愚。虞古作吳。註詳虍部七畫。《釋名》吳,虞也。太伯讓位而不就,歸封于此,虞其志也。

與娛通。《詩·周頌》不吳不敖。《疏》正義曰:人自娛樂,必讙譁爲聲。故以娛爲譁也。定本娛作吳。

【苑】

苑【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正韻》於阮切《集韻》《韻會》委遠切,音婉。《說文》所以養禽獸也。《周禮·地官·囿人疏》古謂之囿,漢謂之苑。《前漢·高帝紀》故秦苑囿園池,令民得田之。《註》養禽獸曰苑。《白虎通》苑囿所以在東方,謂養萬物。東方,物所生也。

縣名。《史記·高祖功臣侯年表》高苑侯丙倩。《索隱註》縣屬千乗。

善苑,國名。見《洞冥記》。

《莊子·天地篇》諄芒將東之大壑,適遇苑風於東海之濵。《註》苑風,扶搖大風也。

書名,如《文苑》《類苑》》《藝苑》《說苑》之類。

宮室名。如內苑、禁苑、西苑、南苑之類。

星名。《史記·天官書》句曲九星,二曰天苑。

藥名。蕀苑,遠志也。見《博雅》。

《集韻》《韻會》紆願切,音怨。《周禮·地官》禁山之爲苑。劉昌宗讀去聲。《左思·吳都賦》遭藪爲圃,値林爲苑。異荂蓲蘛,夏曄冬蒨。

《類篇》于袁切,音鴛。人姓。《左傳》苑何忌,齊大夫。《魏志》渤海苑康。

音鬱。《詩·小雅》我心苑結。《箋》苑,猶屈也,積也。《釋文》音鬱。

《正韻》委粉切,讀如蘊。義同。

苑、菀互通。《前漢·百官表》牧師菀令。《晉語》人皆集于苑。

《韻補》叶音氳。《詩·秦風》蒙伐有苑。《註》苑,文貌,讀平聲,叶上羣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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