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九【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正韻》舉有切《集韻》《韻會》己有切,音久。數也。《說文》陽之變也。《易·乾·文言》乾元用九,天下治也。《列子·天瑞篇》一變而爲七,七變而爲九,九變者,究也。
又算法曰九九。《韓詩外傳》齊桓公設庭爎待人士,不至。東野有以九九見者,曰:九九薄能耳,君猶禮之,况賢於九九者乎。《註》若今九章算法。
又《荆楚歲時記》俗用冬至次日,數及九九八十一日爲寒盡。
又《史記·騶衍傳》中國之外,有赤縣神州者九。
又九之爲言多也。《公羊傳·僖九年》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言叛者衆,非實有九國也。宋趙鵬飛曰:會葵丘惟六國,會鹹牡丘皆七國,會淮八國,猶漢紀謂叛者九起也。
又陽九,戹也。《左思·吳都賦》世際陽九。《註》陽戹五,隂戹四,合爲九。
又姓。
又複姓。《何氏姓苑》岱縣人,姓九百,名里。
又秦穆公時九方阜,一名歅。善相馬,見《列子》。
又隷書防詐譌,凡紀數,九借用玖。《絳曰》洪容齋五筆,九作久,陽數九爲老久義也。玖,黑色玉也。借作玖,非。
又《韻會》渠尤切,音仇。國名。《史記·殷本紀》九侯。《註》音仇。
又《集韻》《正韻》通。
【郡】
郡【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羣去聲。《釋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
【才】
才【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昨哉切《集韻》《韻會》《正韻》牆來切,音裁。《說文》艸木之初也。从丨,上貫一,將生枝葉。一,地也。《徐曰》上一,初生岐枝。下一,地也。《六書正譌》才,木質也。在地爲木,旣伐爲才,象其枝根斬伐之餘。从木省。別作材,非。
又天地人爲三才。《易·繫辭》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一曰能也。《禮·文王世子》必取賢斂才焉。《論語》才難,不其然乎。《前漢·武帝紀》其令州縣舉茂才異等。《唐書·百官志》擇人以四才。《邵堯夫曰》臨大事然後見才之難。才者,天之良質也,學者所以成其才也。
又質也,力也。《詩·魯頌》思無期,思馬斯才。《傳》多材也。《孟子》非天之降才爾殊也。《近思錄》性出於天,才出於氣,氣淸則才淸,氣濁則才濁。
又姓。明尙書才寬。
又《集韻》通作材。《說文》材,水挺也。从木,才聲。《徐曰》木勁直可用,故曰入山掄可爲材者。人之有才,義出於此。
又《正韻》與纔通。古用才爲纔始字。《晉書·謝混傳》才小冨貴,便豫人家事。
又與裁通。《戰國策》惟王才之。
又與財通。《前漢·揚雄傳》財足以奉宗廟。
又《集韻》將來切,與哉同。亦始也。《爾雅·釋詁疏》哉,古文作才。以聲近,借爲哉始之哉。
又作代切,音再。義同。
又叶卽由切,音遒。《焦氏·易林》季子多才,使我不憂。
【英】
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驚切,音瑛。《爾雅·釋木》華而不實者謂之英。《詩·鄭風》有女同車,顏如舜英。《註》英,猶華也。
又木名。《爾雅·釋木》權,黃英。
又葉亦謂之英。《屈原·離騷》夕餐秋菊之落英。《西溪叢語》《宋書·符瑞志》沈約云:英,葉也。《離騷》餐落英,言食秋菊之葉也。據《玉函方》甘菊三月上寅採葉,名曰玉英,是英亦謂之葉也。
又《禮·禮運》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註》倍曰俊,千人曰英。《孟子》得天下英才而敎育之。
又《博雅》美也。《晉書·荀闓傳》京師語曰:洛中英英荀道明。
又《爾雅·釋山》再成,英。《疏》山形兩重者名英,今南郡英山縣,蓋取此名也。
又瓊英,美石似玉者。《詩·齊風》尚之以瓊英乎而。《水經注》《孫盛·魏春秋》曰:文帝愈增崇宮殿,取白石英及紫石英。
又英英,雲貌。《詩·小雅》英英白雲,露彼菅茅。
又《詩·小雅》二矛重英。《註》以羽飾矛。《魯頌》朱英綠縢。《疏》蓋絲纒而朱染之。
又樂名。《前漢·禮樂志》帝嚳作《五英》。英,華茂也。
又國名。《史記·陳杞世家》臯陶之後,或封英、六。《楚世家註》英國在淮南,蓋蓼國也。
又姓。《通志·氏族略》英氏,以國爲氏,漢有九江王英布。
又於䖍切,音閼。《班固·西京賦》翡翠、火齊。流耀含英。縣黎、垂棘,夜光在焉。
又《唐韻古音》于良切,讀央。《屈原·九歌》浴蘭湯兮沐芳,華采衣兮若英。《毛詩·本音》舜英、重英、瓊英、美如英,俱叶韻讀央。《管子·地員篇》五色雜英,各有異章。《集韻》英,稻初生未移者,亦讀央。
又於慶切,音映。飾也。
【聚】
聚【未集中】【耳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慈庾切《集韻》《韻會》在庾切,徐上聲。《說文》會也。《易·乾卦》君子學以聚之。《禮·檀弓》聚國族於斯。《前漢·高帝紀》五星聚于東井。《管子·君臣篇》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註》聚謂所同歸凑也。
又《玉篇》斂也。《禮·樂記》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周禮·地官·稍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疏》聚是縣四百里,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
又居也,邑落也。《史記·五帝紀》一年而所居成聚。《註》聚謂村落也。
又《秦本紀》幷諸小鄕聚,集爲大縣。《註》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前漢·平帝紀》鄕曰庠,聚曰序。《註》張晏曰:聚,邑落名也。師古曰:聚,小于鄕。
又積也。《禮·月令》孟冬之月,命有司循行積聚,無有不斂。
又《管子·正篇》會民所聚曰道。《註》聚謂衆所宜。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六材旣聚,巧者和之。《註》聚,具也。
又《左傳·莊二十五年》城聚。《註》晉邑。
又《唐韻》才句切《集韻》從遇切《正韻》族遇切,。義同。
又音娵。《史記·歷書》月名畢聚。日得甲子。索隱讀。
又與驟同。《周禮·天官·獸醫註》趨聚之節。《釋文》聚,本一作驟。
又《韻補》叶組救切,音僦。《班固·西都賦》毛羣内闐,飛羽上覆。接翼側足,集禁林而屯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