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可拾取

出自:元代·胡翰《东征诗》

拼音:[wèi][kě,kè][shí,shè][qǔ]

平仄:仄仄平仄

天造草昧,笃生真主。
暨厥良弼,大启土宇。
自浙之东,郡邑棋布。
阻山带川,树屏为固。
与敌相制,邦之门户。
匪亲与贤,畴克畀付。
桓桓我公,两有文武。
龙节虎符,来自王所。
坐总省辖,出奠邦土。
于宣于蕃,孰敢余侮。
蠢尔张孽,窃活鼎釜。
以其螳臂,抗我戎辂。
岁直乙巳,中绳建斗。
大裒厥凶,罙入我阻。
偪我新城,摇我黎庶。
势如累卵,岌其可怖。
边吏惊告,公起驰赴。
军于龙潭,栅其高阜。
辕门方树,士食未饫。
寇侦我劳,谓可拾取
猬兴蜂午,鼎来纵横。
深绝其涧,高冯其陵。
有轻我心,不知我劲。
我用大奋,奋其忠贞。
师直为壮,彼则何名。
以少击众,在古可徵。
爰令众旅,告厥神明。
愿天保佑,尔众钦承。
毋利虏获,不竭股肱。
望其前锋,公则是膺。
挺身跃马,其扬如鹰。
如鹰如虎,其徒烝烝。
如雷如霆,孰震弗崩。
束戈就殒,投刃乞生。
倏□纷纭,席卷而平。
流血殷野,横尸一成。
匪曰嗜杀,亦岂穷兵。
寇来授首,惟恶是惩。
既惩其恶,亦罔不矜。
亦莫不宁,天开日明。
衿甲旋旆,肃肃其征。
椎牛飨士,献俘于廷。
皇心允怿,是用大赉。
公走入觐,稽首拜锡。
明明我皇,制胜万里。
师力臣武,悉任指使。
沧海波平,金微道启。
防风不朝,涂山用入。
惠迪有庆,从逆自殪。
公昔受钺,志在敌忾。
继今以往,尚罔或怠。
不怠不亟,公心抑抑。
下民是依,庶士是式。
为邦柱石,以殿皇国。
皇国既平,四夷既率。
公之孙子,与国罔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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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谓】

謂【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于貴切,音胃。《說文》報也。《徐曰》謂之是報之也。《廣雅》說也。《廣韻》告也,言也。《增韻》與之言也。《易·乾卦》何謂也。《疏》假設問辭,故言何謂。《詩·召南》求我庶士,迨其謂之。《傳》但相告語而約可定矣。《左傳·昭八年》子盍謂之。

《韻會》事有可稱曰有謂,失於事宜不可名言曰無謂。《莊子·齊物論》今我則有謂矣,而未知吾所謂之,其果有謂乎,其果無謂乎。《前漢·景帝紀》姦法與盜,盜甚無謂也。

《正韻》非與之言而稱其人亦曰謂,《論語》子謂子賤,子謂子產,是也。指事而言亦曰謂。《詩·召南》謂行多露,《小雅》謂天蓋高之類,是也。稱其言,亦曰謂。《論語》此之謂也,其斯之謂與,是也。

《正字通》援古釋義而言亦曰謂。《易·臨卦》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禮·樂記》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爾雅·釋詁》勤也。《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箋》謂,勤也。勤思君子也。

《廣雅》使也。《玉篇》信也,道也。

姓。《萬姓統譜》宋有謂準,太平興國登科。《說文》本作。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拾】

拾【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十。《說文》掇也。《廣韻》收也,斂也。《左傳·昭三年》無備而官辦者,猶拾瀋也。《註》猶拾汁,終不可得。《前漢·夏侯勝傳》經術苟明,其取靑紫如俛拾地芥。

《汲黯傳》補過拾遺,臣之願也。

拾遺,官名。《唐書·百官志》補闕拾遺,掌供奉諷諫。

不知而問曰拾沒。俗譌爲什麽。一曰射韝也。著於左臂以遂弦。《詩·小雅》決拾旣佽。《傳》決,鉤弦也。拾,遂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遂,射韝也。以韋爲之,其非射時則謂之拾。拾,斂也,所以蔽膚斂衣也。

今官文書借爲數目之十字。

《集韻》《正韻》極葉切,音笈。更也。《禮·投壷》左右告矢,具請拾投。《疏》賔主更遞而投也。《儀禮·鄕射禮》取弓矢拾。《疏》遞取弓矢也。

《集韻》《韻會》極業切,音跲。義同。

實攝切,音涉。躡足升也。《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註》拾當爲涉聲之誤也。級,等也。《正韻》涉拾失涉切,音攝,義同。疑韻切有脫誤。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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