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蓼与齑

出自:清代·李惺《释心》

拼音:[fēn][fēn][liǎo,lù][yǔ,yù,yú][jī]

平仄:平平仄平平

目愿为我目,口愿为我口。
足愿为我足,手愿为我手。
区区此一心,不乐为我有。
我岂负心哉,问心心曰否。
少小附君身,周旋日已久。
灵府清且间,外缘息攻掊。
不谓廿年来,君为利禄诱。
却又大迂拘,事事落人后。
饥寒日煎迫,无计可抖擞。
辄以委之我,我能不任受。
顾此方寸地,有似厨中臼。
纷纷蓼与齑,辛苦乃杂揉。
手不习钻刺,足不惯奔走。
有目喜观书,有口善饮酒。
惟心实难为,请君试分剖。
我还语我心,此咎我自取。
汝实主人翁,亦汝自取咎。
长安诸贵人,腰金纡大绶。
裘马鲜且肥,黄白积如阜。
汝不附渠身,生即与我偶。
我命既穷薄,汝福何由厚。
抑汝有自来,乾父而坤母。
气可沮金石,光可彻箕斗。
细故辄悲摧,自待则已苟。
我今与汝约,今已三十九。
年光迅白驹,世熊幻苍狗。
物有如许许,事有如某某。
不敢复相烦,但愿坚自守。
先以三昧火,为汝焚其蔀。
继以三昧水,为汝涤其垢。
沃劣不须膏,扫愁不用帚。
翩翩鸟出笼,洋洋鱼脱笱。
皮囊有坏时,祝汝长不朽。
书此券来兹,时维岁乙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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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纷纷】1.(言论、往下落的东西等)多而杂乱:议论~ㄧ落叶~。 2.(许多人或事物)接二连三地:大家~提出问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纷】

紛【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正韻》敷文切,音芬。《說文》馬尾韜也。《玉篇》亂也,緩也。

《博雅》紛紛,衆也。

喜也。《易·卦》用史巫紛若吉。《釋文》紛,衆也,喜也。一云盛也。《前漢·禮樂志》羽旄紛紛。《註》紛紛言其多。

《書·顧命》筍席紛純。《疏》紛如綬,有文而狹者也。

《禮·內則》左佩紛帨。《註》紛帨,拭物之佩巾也。

《揚雄·羽獵賦》靑雲爲紛。《註》紛,旗旒也。

《集韻》符分切,音汾。紛縕,亂貌。

《韻補》叶孚焉切。《孫楚·雪賦》豐隆灑雪,交錯翻紛。膏澤偃液,普潤中田。

【蓼】

蓼【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盧鳥切《韻會》朗鳥切,音了。《說文》辛菜。《詩·周頌》予又集于蓼。《本草·釋名》蓼類性皆飛揚,故字从翏,高飛貌。

國名。《左傳·文五年》楚子燮滅蓼。《註》蓼國,今安豐蓼縣。

水名。《水經注》蓼水出襄山蓼谷。

亭名。《水經注》漳水東南過蓼亭。

姓。《潛夫論》莒蓼皆臯陶之後也。

《集韻》魯皓切,音老。摎蓼,搜索也。《張衡·西京賦》摎蓼浶浪。

《唐韻》力竹切,音六。《詩·小雅》蓼蓼者莪。《傳》蓼蓼,長大貌。

《前漢·司馬相如傳註》力糾切,音鏐。糾蓼,相引也。《大人賦》糾蓼叫奡。

《通鑑》蓼侯孔臧。《史炤·釋文》蓼音六。《胡三省曰》《陸德明·經典釋文》蓼音了,未嘗有六音,史炤誤。《玉篇》又作作。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齑】

齏【亥集下】【齊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祖雞切《集韻》《韻會》《正韻》牋西切,也。

膾酢也。《周禮·天官·醢人註》凡醯醬所和細切爲齏。一曰擣辛物爲之。辛物,薑蒜之類。

碎也,和也,亂也,制也。亦作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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