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
並【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竝,隷作並。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又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又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又《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又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又《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鬲】
鬲【亥集上】【鬲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䰜《廣韻》郞擊切《集韻》《韻會》《正韻》狼狄切,音歷。《說文》鼎屬,實五觳,斗二升曰觳。《爾雅·釋器》鼎款足謂之鬲。《註》鼎曲脚也。《疏》款,闊也。謂鼎足相去疎闊者名鬲。《前漢·郊祀志》其空足曰鬲。《註》蘇林曰:足中空不實者,名曰鬲也。《揚子·方言》鍑,吳揚之閒謂之鬲。
又《廣韻》《正韻》各核切《集韻》《韻會》古核切,音隔。《禮·喪大記》陶人出重鬲。《疏》縣重之罌也。是瓦瓶。
又姓。
又《儀禮·士喪禮》苴絰大鬲。《註》鬲,搤也,中人之手,搤圍九寸,絰之差自此出焉。《釋文》鬲,又作搹。
又國名。《左傳·襄十四年》靡奔有鬲氏。《註》鬲,國名。今平原縣。
又《爾雅·釋水》鬲津,九河之一。《註》水多阨狹,可隔以爲津。
又與隔同。《前漢·五行志》鬲閉門戸。《註》師古曰:鬲與隔同。
又《集韻》乙革切,音戹。與軶同。《周禮·冬官考工記·車人》凡爲轅,鬲長六尺。《註》鬲謂轅端厭牛領者。《五經文字》說文作鬲,經典相承作鬲。鬲字原从作。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铎】
鐸【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待各切《集韻》《韻會》《正韻》達各切,音度。《說文》大鈴也。軍法,五人爲伍,五伍爲兩,兩司馬執鐸。《玉篇》所以宣敎令也。《釋名》鐸,度也。號令之限度也。《書·胤征》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傳》木鐸,金鈴木舌,所以振文敎。《周禮·天官·小宰》徇以木鐸。《註》古者將有新令,必奮木鐸以警衆。木鐸,木舌也。文事奮木鐸,武事奮金鐸。
又《地官·鼓人》以金鐸通鼓。《註》鐸,大鈴也。振之以通鼓。
又牛鐸。《世說》晉荀勗逢趙賈人牛鐸鳴,識其聲,及掌樂,音未調,曰得趙賈牛鐸則諧矣。下郡國,悉送牛鐸,得之果諧。
又《開元遺事》宮中簷閒縣碎玉片,風搖如環珮聲,名占風鐸。
又地名。《左傳·僖十六年》狄侵晉,取狐㕑受鐸。《註》受鐸,晉地,在汾北。
又國名。《左傳·宣十六年》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吁鐸辰。《註》鐸辰,留吁之屬。
又宮名。《左傳·哀三年》司鐸火。《註》司鐸,宮名。
又姓。《左傳·成十八年》鐸遏爲上軍尉。《前漢·藝文志》鐸氏微三篇。《註》楚太傅鐸椒也。
又人名。《左傳·僖二十八年》曹叔振鐸。
又《昭十三年》司鐸射。《註》魯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