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
失【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又《集韻》《韻會》《正韻》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限】
限【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乎音硍。《說文》阻也。《玉篇》界也,度也,齊也。《易·艮卦》九三艮其限。《註》限,身之中也。三當兩象之中,故曰艮其限。《戰國策》南有巫山黔中之限。《史記·平準書》室廬輿服,僭於上無限度。
又《說文》一曰門榍也。《玉篇》閾也。《廣韻》與䦘通,門閾也。
又《集韻》《正韻》魚懇切,音峎。《集韻》切急意也。
又《韻會小補》胡艮切,音恨。《釋名》艮,限也。時未可聽物生,限止之也。
又叶胡蹇切,音峴。《顏延之·陶潛誄》度量難鈞,進退可限。長卿棄官,稚賔自免。
又叶形甸切,音現。《蘇轍·送孫提詩》開軒揖佳客,退食事書卷。爲政曾幾何,淸風自無限。卷去聲。
【罪】
罪【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辠音㠑。《說文》捕魚竹罔。《易·解卦》君子以赦過宥罪。《書·大禹謨》罪疑惟輕。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丁】
丁【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當經切,音玎。十幹名。《說文》夏時萬物皆丁實。丁承丙,象人心。《六書正譌》丁,蠆尾也,象形。凡造物必以金木爲丁附著之,因聲借爲丙丁字。《爾雅·釋天》太歲在丁曰彊圉,月在丁曰圉。《禮·月令》仲春之月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
又《唐書·禮樂志》仲春,仲秋,釋奠於文宣王,皆以上丁。
又五丁,力士。《蜀記》秦惠王欲伐蜀,造石牛,置金其後。蜀人使五丁力士拖石成道,秦遂伐蜀。《杜甫詩》論功超五丁。
又六丁,神名。《道書》陽官六甲,隂官六丁。謂六甲中丁神也。
又《爾雅·釋詁》丁,當也。《註》相當値。《詩·大雅》寧丁我躬。
又民丁。《唐書·食貨志》租庸調之法,以人丁爲本。
又授田十畝,歲輸粟二斛,謂之租丁。
又《莊子·養生主》庖丁解牛。《杜甫詩》畦丁負籠至。《宋史·高宗紀》團敎峒丁槍杖手。《又》罷廉州貢珠,縱蛋丁自便。《何異傳》募山丁,捕首亂者。《唐璘傳》團結漁業茶鹽舟夫蘆丁,悉備燎舟之具。《元史·博爾忽傳》畬丁溪子。《橘錄》金橘高不及尺許,結實繁多。園丁種之,以鬻於市。
又零丁,或作伶仃,失志貌。《晉書·李密傳》零丁孤苦,至於成立。
又彼此相屬曰丁寧。《後漢·郞覬傳》丁寧再三,留神於此。俗作叮嚀。
又丁寧,鉦也。《左傳·宣四年》楚伯棼射王,汰輈及鼔跗,著於丁寧。
又丁東,聲也。凡玉珮鐵馬聲皆曰丁當。當東二音古通。
又丁水。《水經注》泗水又東南流,丁溪水注之。
又《爾雅·釋魚》魚枕謂之丁。《註》枕在魚頭骨中,形似篆書丁字。
又丁子,科斗也。初生如丁有尾。《莊子·天下篇》丁子有尾。
又肉丁,瘡名。《物類相感賦》身上生肉丁,芝蔴花擦之。
又烏丁,茶名。見《本草》。
又吉丁,蟲名。《本草註》甲蟲也。背正綠,有翅,在甲下,出嶺南賓澄諸州,人取帶之,令人喜好相愛。
又《貫休詩》蕨苞玉粉生香壟,菌蔟紅丁出靜槎。《陸游詩》滿貯醇醪漬黃甲,密封小甕餉紅丁。皆詩人象形借用也。
又姓。本姜姓,齊太公子伋爲丁公,因以命氏。
又《逸書諡法》述義不克曰丁。
又《廣韻》《集韻》《韻會》中莖切,音朾。《詩·小雅》伐木丁丁。《註》伐木聲相應也。
又《韻會小補》叶都陽切,音當。《韓愈·贈張籍詩》相見不復期,零落甘所丁。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正字通》唐書張弘靖傳,汝輩挽兩石弓,不如識一丁字。按續世說一丁作一个,因篆文个與丁相似。傳寫譌作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