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坐每分溪畔石

出自:明代·林廷模《鹿溪逸兴为郯城尹洪启明题》

拼音:[cǎo][zuò][měi][fēn,fèn][xī][pàn][shí,dàn]

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鹿溪溪头结茅屋,溪水过门清可掬。
黛浓玉削溪上山,掩映溪花与溪竹。
住溪主人元不凡,醒心却爱溪潺湲。
草坐每分溪畔石,书声时出溪云间。
一从鹏翮同风举,天北天南几寒暑。
清风明月故须吾,墨绶铜章乌用汝。
何如临溪濯缨尘,沙鸥盟事堪重陈。
尊酒斜阳閒放棹,断矶春水晴垂纶。
浅深况免波涛恶,十年旧梦今方觉。
诗筒茶鼎老生涯,藜杖芒鞋醉行乐。
吁嗟此乐人少知,名场利路分多岐。
柴桑千载卓哉见,北山当日胡为移。
芙蓉水通松菊径,秋江景亦鹿溪胜。
便须拂袖归去来,与君重续山阴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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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溪畔】溪水边。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姓。《正字通》草中。

《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

【坐】

坐【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㘸《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徂臥切,音座。行之對也。《禮·曲禮》坐如尸。《又》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便坐,別坐之處。《前漢·文翁傳》在便坐受事。

《後漢·宣秉傳》秉修高節,光武特拜御史中丞,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京師謂之三獨坐。

猶守也。《左傳·桓十二年》楚伐絞,軍其南門。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

古者謂跪爲坐。《禮·曲禮》先生琴瑟書策在前,坐而遷之。《註》坐,跪也。

《律》有罪坐。《前漢·文帝紀》除收帑相坐律令。

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鍼莊子爲坐。

釋氏大坐曰跏趺。《蓮華經》結跏趺坐。

與座通。《前漢·梅福傳》當戸牖之法坐。《註》正座也。

姓。見《姓苑》。

《集韻》徂果切,音睉。義同。○按坐有上去二音,字韻諸書訓註皆同,惟《轉註古音》坐註引《史記》高帝紀,遂坐上坐。《正義》云:前坐字,在果反,後坐字,在臥反。《字彙》行坐之坐讀上聲,非。《正字通》謂坐字在上聲者,叶音也,亦非。本作。《說文》从土,从畱省,土所止也。隷作坐。

【每】

每【辰集下】【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罪切《集韻》《韻會》母罪切《正韻》莫賄切,音浼。《增韻》常也,各也,凡也。《三蒼》曰:每,非一定之辭。《詩·小雅》每懷靡及。《莊子·外物篇》聖人躊躇以興事,以每成功。《郭象註》事不遠本,故其功每成。

雖也。《爾雅·釋訓》每有,雖也。《詩·小雅》每有良朋。《箋》言雖有良朋也。

貪也。《前漢·賈誼傳》衆庶每生。《註》孟康曰:每,貪也。《敘傳》致死爲福,每生作旤。

姓。每當時,漢人。見《印藪》。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佩切,音妹。數也。一曰田美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原田每每。《註》每有枚、昧二音,義同。

《集韻》《正韻》謨杯切《韻會》謀杯切,,非。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溪】

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說文》山瀆無所通者。

水註川曰谿。《廣韻》或作磎。

【畔】

畔【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正韻》薄半切,音叛。《說文》田界也。《左傳·襄二十五年》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史記·周本紀》耕者皆讓畔。

《博雅》畔,離也。《書·胤征》畔官離次。

倍也。《禮·王制》革制度衣服者爲畔,畔者君討。《前漢·高帝紀》漢王幷關中而齊梁畔之。

《詩·大雅》無然畔援。《箋》畔援,猶跋扈也。《釋文》韓詩云:畔援,武强也。

《韻補》叶皮變切,音卞。《杜篤·論都賦》昔在彊秦,爰初開畔。霸自岐雍,國富人衍。衍,音宴。

《轉注古音》畔,讀作盤。《漢》引易屯卦畔桓居貞。

【石】

石【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碩。《增韻》山骨也。《釋名》山體曰石。《易·說卦傳》艮爲山,爲小石。《楊泉物理論》土精爲石,石氣之核也。氣之生石,猶人筋絡之生爪牙也。《春秋·說題詞》石,隂中之陽,陽中之隂,隂精補陽,故山含石。

樂器,八音之一。《書·益稷》擊石拊石。《註》石,磬也。

樂聲不發揚亦曰石。《周禮·春官·典同》厚聲石。《註》鐘太厚則如石,叩之無聲。

堅也。《前漢·揚雄傳》石畫之臣。《師古註》言堅固如石。亦作碩。

星亦稱石。《左傳·僖十六年》隕石于宋五,隕星也。

量名。十斗曰石。《前漢·食貨志》夫治田百畮,歲收畮一石半,爲粟百五十石。

官祿秩數稱石。《師古曰》漢制,三公號稱萬石,以下遞減至百石。

粗布皮革之數亦稱爲石。《唐書·張弘靖傳》汝輩挽兩石弓,不如識一丁字。

水亦稱石。《水經注》河水濁,淸澄一石水六斗泥。

酒亦稱石。《史記·滑稽傳》臣飲一斗亦醉,一石亦醉。

衡名。百二十斤爲石。《書·五子之歌》關石和鈞。《註》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禮·月令》仲春鈞衡石。《前漢·律歷志》石者,大也,權之大者。

州名。《廣韻》秦伐趙取離石,周因邑以名州。

姓。《左傳》衞大夫石碏。

複姓。孔子弟子有石作蜀。

叶常義切,音嗜。《宋玉·高唐賦》勢薄岸而相擊兮,隘交引而却會。崪中怒而特高兮,若浮海而望碣石。

叶石若切,音杓。《楚辭·惜誓》方世俗之幽昬兮,眩白黑之美惡。放山淵之龜玉兮,相與貴夫礫石。

《招魂》長人千仞,惟魂是索些。十日代出,流金礫石些。

叶七各切,音錯。《郭璞·爾雅贊》鰒似蛤,有鱗無殻。一面附石,細孔雜雜,或七或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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