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依【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希切,音衣。《說文》倚也。《書·無逸》知小人之依。《註》言稼穡。《詩·小雅》謀之不臧,則具是依。《又》昔我往矣,楊柳依依。
又依稀,猶彷彿也。《劉禹錫詩》宋臺梁館尚依稀。
又姓。
又《集韻》《韻會》隱豈切,音倚。《詩·大雅》于京斯依。
又斧依,與扆通。《儀禮·覲禮》天子設斧依于戸牖之閒。《註》依,如今綈素屛風也。有繡斧文,所以示威也。
又纏弦也。《儀禮·卽夕禮》設依撻焉。《疏》依,以韋依纏其弦,卽今時弓是也。
又《儀禮·士虞禮》佐食無事,則出戸負依南面。《註》戸牖之閒謂之依。
又喻也。《禮·學記》不學博依,不能安詩。《疏》謂依倚譬喻也。
又《韻補》叶烏皆切,音挨。《曹植詩》願爲西南風,長逝入君懷。君懷良不開,賤妾當何依。
又《白居易詩》坐依桃葉妓。《自註》依,烏皆反。
【旧】
舊【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巨救切《正韻》巨又切,音柩。《說文》鴟舊,舊留也。《徐曰》卽怪鴟也。
又《廣韻》故也。《增韻》對新之稱。《詩·豳風》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左傳·僖二十八年》輿人誦,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羊傳·莊二十九年》新延廄者何。修舊也。
又久也。《詩·大雅》於乎小子,告爾舊止。《箋》舊,久也。
又《韻會》昔也,老宿也。
又姓。漢上黨太守舊彊。
又與柩同。《金史·蔡珪傳》燕靈王舊。舊,古柩字通用。
又《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臼。義同。
又《集韻》許尤切,音休。與鵂同。
又《韻補》叶巨己切,音技。《詩·大雅》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時音氏。《又》維今之人,不尚有舊。叶上里。
又叶巨寄切,音忌。《韋成詩》天子我監,登我三事。顧我傷墜,爵復我舊。
又《管子·牧民篇》不恭祖舊,則孝弟不備。◎按唐韻正,舊音忌,則忌亦正音,非叶音。
又叶去九切,音糗。《前漢·敘傳》三枿之起,本根旣朽。枯楊生華,曷惟其舊。
【元】
元【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愚袁切,音原。《精薀》天地之大德,所以生生者也。元字从二从人,仁字从人从二。在天爲元,在人爲仁,在人身則爲體之長。《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
又《爾雅·釋詁》元,始也。
又《廣韻》長也。
又大也。《前漢·哀帝紀》夫基事之元命。《註》師古曰:更受天之大命。
又首也。《書·益稷》元首明哉。《前漢·班固敘傳》上正元服。《註》師古曰:元,首也。故謂冠爲元服。
又本也。《後漢·班固傳》元元本本。
又百姓曰元元。《戰國策》制海內,子元元。《史記·文帝本紀》以全天下元元之民。《註》古者謂人云善人,因善爲元,故云黎元。其言元元者,非一人也。
又《公羊傳·隱元年》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左傳註》凡人君卽位,欲其體元以居正,故不言一年一月。《羅泌·路史》元者,史氏之本辭也。君卽位之一年稱元,古之史皆然。書太甲元年維元祀,虞夏有元祀之文,非春秋始爲法也。
又氣也。《公羊傳註》變一爲元。元者,氣也。
又正月一日曰元日。《書·舜典》月正元日。《註》朔日。
又諡法,行義悅民,始建國都,主義行德,曰元。
又姓。《韻會》左傳,衞大夫元咺。
又後魏孝文拓拔氏爲元氏,望出河南。
又《韻補》叶虞雲切,音輑。《桓譚·仙賦》呼則出故,翕則納新。夭矯經引,積氣關元。《史記·敘傳》莊王之賢,乃復國非文韻。
【同】
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又《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又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又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又《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又《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又《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
又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又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又《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又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又《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又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又《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又叶徒黃切,音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