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
至【未集下】【至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摯。《說文》飛鳥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猶地也。象形。不上去而至下來也。《玉篇》來也。《詩·小雅》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禮·樂記》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註》至,來也。
又《玉篇》達也,由此達彼也。《書·無逸》自朝至于日中昃。《詩·小雅》我征徂西,至于艽野。
又極也。《易·坤卦》至哉坤元。《註》至謂至極也。
又《繫辭》易其至矣乎。《莊子·逍遙遊》故曰:至人無己。《註》至極之人。
又善也。《禮·坊記》以此坊民婦猶有不至者。《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覆之而角至。《註》至,猶善也。
又大也。
又《易·復卦》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註》冬至,隂之復也。夏至,陽之復也。《正字通》夏至曰日長至,是日晝漏刻五十九,夜四十一,先此漏刻尚五十八。日之長于是而極,故曰日長至,至取極至之義。呂覽十二紀:仲夏月,日長至是也。冬至亦曰日長至,是日晝漏刻四十一,夜五十九,過此晝漏卽四十二刻。日之長,於是而始,故亦曰日長至。至取來至之義。禮郊特牲曰:郊之祭,迎長日之至是也。然呂覽於仲冬則又曰日短至。黃震曰:世俗多誤冬至爲長至,不知乃短至也。據此說,短至宜爲冬至,亦謂之日長至者,陽之始長也,扶陽抑隂之義也。
又至掌,蟲名。《爾雅·釋蟲》蛭蝚至掌。《亢倉子·臣道篇》至人忘情。
又《集韻》《韻會》徒結切,音咥。單至,輕發貌。《列子·力命篇》墨杘單至。
又《韻補》叶職日切,音窒。《詩·豳風》鸛鳴于垤,婦歎于室。灑埽穹窒,我征聿至。
又叶章移切,音支。《梁武帝擬古詩》日期久不歸,鄕國曠音輝。音輝空結遲,半寢覺如至。叶上期絲。
【者】
者【未集中】【老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章也切《集韻》《韻會》《正韻》止野切,,古文旅字。《韻會》今作者。《玉篇》語助也。《增韻》又卽物之辭,如彼者,如此者。《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
又《增韻》又此也。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今俗多用這字,這乃魚戰切,迎也。
又《韻補》叶掌與切。《史記·秦始皇紀》人迹所至,無不臣者。《註》索隱曰:者,協音渚。《楚辭·九歌》搴芳洲兮杜若,將以遺乎遠者。時不可以驟得,聊逍遙兮容與。《韻會》者,古文渚字,故从旅聲。後人以者添水作渚,以別者也之者,故者但爲語助。
又叶阻可切。《繆襲·挽歌》形容稍銷歇,齒髮行當墮。自古皆有然,誰能離此者。
又叶之戈切。《韓愈·盧氏墓銘》命不侔身,兹其奈何。刻名墓石,以告觀者。
又《韻會》說文从白,當作者,今作者。◎按說文在白部,今从正字通倂入。者或从白聲。,古文困字。
【凡】
凡【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骨】
骨【亥集上】【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古忽切《集韻》吉忽切,音汨。《說文》肉之覈也。《釋名》骨,滑也。骨堅而滑也。《靈樞經》腎主骨,張筋化髓榦,以立身。《周禮·天官·疾醫》以酸養骨。《註》酸木味,木根立地中似骨。《疏》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淸而散。屬地,濁而聚。
又牲骨。《禮·祭統》凡爲俎者,以骨爲主。《儀禮·鄕射禮註》以骨名肉,骨貴也。
又姓。《隋書·骨儀傳》骨儀,京兆長安人。
又《唐書·東夷傳》新羅,其族名第一骨,第二骨,以自別。
又苦骨,苦參別名。
又多骨,白荳別名。見《本草綱目》。
【换】
換【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玩切,音逭。讀若完去聲。《說文》易也。《晉書·阮孚傳》嘗以金貂換酒。
又《前漢·敘傳》項氏畔換。《註》孟康曰:畔,反也。換,易也。師古曰:畔換,强恣貌。猶言跋扈也。《左思·魏都賦》雲散叛換。《註》叛換,猶恣睢也。《集韻》作愌。
又于眷切,音院。《蘇轍·送孫提詩》依依東軒竹,凜凜故人面。詔書遂公私,使節許新換。从手从側人从穴从廾。俗作换,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