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弃恩与义

出自:清代·唐孙华《夏重谈金陵旧事》

拼音:[juān][qì][ēn][yǔ,yù,yú][yì]

平仄:平仄平平仄

金陵昔丧乱,炎运值摽季。
忽从大梁城,仓皇走一骑。
偶窍藩邸璋,自言某王嗣。
贵阳一奸人,乘时思射利。
奇货此可居,何暇论真伪。
卜者本王郎,矫诬据神器。
遂修代来功,超逾登相位。
权门辇金帛,掖庭陈秘戏。
江表张黄旗,王气销赤帜。
偷息仅一年,传闻有二异。
北来黄犊车,天表自英粹。
杂问聚朝官,瞠目各相视。
遥识讲臣面,备言宫壶事。
诸臣媚新君,谁肯辨储贰。
争效隽不疑,竞指成方遂。
泉鸠无主人,束缚乃就吏。
复有故宫妃,飞蓬乱双髲。
自云丧乱时,仳离中道弃。
生子已胜衣,壮发犹可数。
不望昭阳恩,不望金屋置。
愿一见大家,瞑目甘入地。
上书欲自通,沉沉力阍閟。
诏付掖庭狱,见者为垂泪。
不如厉王母,衔愤早自刺。
只缘当璧假,翻招故剑忌。
诚恐相见非,泄此踪迹秘。
灭口计未忍,对面谅馀愧。
鸟兽有伉俪,豺虎知乳孳。
岂独非人情,捐弃恩与义
嬴吕及马牛,秦晋潜改置。
皆从胎孕中,长养崇非类。
未闻妄男子,僣盗出不意。
龙种乞为奴,狐假得暂恣。
兹实众口传,曾见遗老记。
疑事终阙如,庶听来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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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捐弃】〈书〉抛弃:~前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捐】

捐【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與專切《集韻》《韻會》余專切,音沿。《說文》弃也。《前漢·竇嬰傳》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

《增韻》除去也,損也。《史記·吳起傳》捐不急之官。

病死曰捐瘠。《列子·楊朱篇》生相憐,死相捐。

《正韻》于權切,音員。義同。

叶于倫切,音筠。《陸雲詩》靑雲方乗,芳餌可捐。達觀在一,萬物自賔。俗捐字。別見七畫。捐字原从䏍作。

【弃】

弃【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

【恩】

恩【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痕切,音蒽。《說文》惠也。从心因聲。《徐曰》因者,有所因也。因心爲恩。

愛也,澤也。

《廣韻》隱也,私也。

州名。漢合浦郡,唐立恩州。

河南恩州,本漢淸河郡地,宋改恩州。

姓。前漢燕祭酒恩茂。《風俗通》大夫成恩之後。

叶衣延切,音烟。《趙壹·窮鳥賦》鳥也雖頑,猶識舊恩。內以書心,外以告天。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义】

義【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議。《說文》己之威儀也。从我羊。《註》臣鉉等曰:與善同意,故从羊。《釋名》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乾卦》利物足以和義。

《說卦傳》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容齋隨筆》人物以義爲名,其別最多。仗正道曰義,義師,義戰是也。眾所尊戴曰義,義帝是也。與衆共之曰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至行過人曰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義髻,在衣曰義襴,義領之類是也。合眾物爲之,則有義漿,義墨,義酒。禽畜之賢者,則有義犬,義烏,義鷹,義鶻。

義渠,戎國地。《史記·秦本紀》伐義渠,虜其主。《註》寧廣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爲義渠,戎國之地也。

姓。《前漢·酷吏傳》義縱,何東人。

與誼同。《前漢·董仲舒傳》漸民以仁,摩民以誼。

與儀通。《前漢·鄒陽傳》使東牟朱虛東褒義父之後。《註》應劭曰:邾儀父也。師古曰:義讀曰儀。

與宜同。《韻補》周官凡殺人而義者,史記君義嗣,魚羈切。

《韻補》叶牛何切。周官註:儀作義,古皆音俄。古文尚書:無偏無陂,遵王之義。陂音坡。◎按說文在我部。今從正字通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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