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民【辰集下】【氏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註》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又《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又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颇】
頗【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滂禾切《正韻》普禾切,音坡。《玉篇》不平也,偏也。《書·洪範》無偏無陂。《釋文》舊本作頗,音普多反。《又》人用側頗僻,民用僭忒。《傳》在位不敦平,則下民僭差。
又《多方》爾乃惟逸惟頗,大遠王命。《韻補》古義字皆音俄,周官註亦音俄,故古文尚書本作無偏無頗,遵王之義,以叶俄音。唐明皇以義字今音爲又,攺頗爲陂,以从今音,古音遂湮滅矣。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普火切,音叵。《博雅》少也。
又差多曰頗多,良久曰頗久,多有曰頗有。《史記·叔孫通傳》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
又《廣韻》《集韻》普過切,音破。《集韻》偏也。一曰疑辭。
又《集韻》蒲麋切,音皮。薳頗,楚人名,見左傳。
【剽】
剽【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符消切《集韻》《韻會》毗霄切《正韻》毗招切,音瓢。《爾雅·釋樂》大鍾謂之鏞,其中謂之剽。《疏》不大不小者名剽。孫炎曰:剽者,聲輕疾也。李巡云:其中微小,故曰剽。剽,小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匹妙切,漂去聲。《說文》砭刺也。从刀,票聲。《廣雅》剝也。《蒼頡篇》截也。
又《集韻》剽,刼也。《史記·酷吏列傳》攻剽爲羣盜。
又《前漢·地理志》自全晉時,已患其剽悍。《註》師古曰:剽,急也,輕也。
又《集韻》遙切,音標。識也。
又《韻會》匹沼切,漂上聲。末也。《莊子·庚桑楚》有長而無本剽者,宙也。
又《集韻》俾小切,瓢上聲。末也。
【轻】
輕【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卿。《說文》輕車也。《廣韻》重之對也。
又去聲。《廣韻》虛正切《集韻》《韻會》牽正切《正韻》丘正切,音慶。《集韻》疾也。《左傳·桓十二年》絞小而輕,輕則寡謀。
又《僖三十三年》秦師輕而無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