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
玲【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郞丁切《正韻》離呈切,經》唐素不貞,亡彼瓏玲。《註》瓏玲,金玉聲。《前漢·揚雄傳》前殿崔巍兮,和氏瓏玲。《註》師古曰:玲音零。孟康曰:以和氏璧爲梁璧帶也。其聲瓏玲也。晉灼曰:以黃金爲璧帶,合藍田璧。瓏玲,明見貌也。師古曰:晉說是。
又《集韻》力耕切,音磷。義同。
【珑】
瓏【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集韻》力鍾切《韻會》《正韻》盧容切,音龍。《說文》禱旱玉,龍文,从玉从龍。會意,龍亦聲。
又《廣韻》盧紅切《集韻》《韻會》盧東切,經》唐素不貞,亡彼瓏玲。《註》瓏玲,金玉聲。
又《增韻》明貌。《左思·吳都賦》珊瑚幽茂而玲瓏。《抱朴子地眞卷》朱草蒙瓏,白玉嵯峨。
又《韻會》一曰風聲。《集韻》亦作。
【山】
山【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所閒切《集韻》《韻會》師閒切《正韻》師姦切,起之形。《釋名》山,產也。產萬物者也。《易·說卦》天地定位,山澤通氣。《書·禹貢》奠高山大川。《爾雅·釋山》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恆,江南衡,《周禮》謂之鎮。《鄭註》鎮名山安地德者也。
又《山海經》山分東西南北中五經。南則自蜀中西南至吳越諸山界。西則自華隂嶓冢以至崑崙積石諸山,今隴西甘肅玉門外,其地也。北則自狐岐大行以至王屋孟門諸山,是禹貢冀雍兩州之境也。東則自泰岱姑射沿海諸境,則禹貢靑州齊魯之地也。見《讀山海經語》。
又連山,古易名。《周禮·春官》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註》似山之出內氣也。
又姓。古烈山氏之後。
又公山,複姓。
又《集韻》《韻會》所旃切,音仙《詩·小雅》幽幽南山。叶上干,干音堅。
又《孔子·丘陵歌》喟然迴慮,題彼泰山。鬱確其高,梁甫迴連。○按山在刪韻,古轉聲寒刪先通,則非止叶音矣。
又叶疏臻切,音甡。《班固·東都賦》吐燄生風,欱野歕山。叶下振。《正字通》本部與土阜石三部通者,互見。
【馆】
館【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館有積。
又《西京雜記》公孫弘開客館,招天下之士。一曰欽賢館,德任毗贊佐理隂陽者居之。次曰翹材館,才堪九列二千石者居之。次曰接士館,一善一藝者居之。
又《周禮·春官·司巫》祭祀則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館。《註》蒩之言藉也,祭食有當藉者,館所以承蒩,謂若今筐也。
又重館,地名,在今山東魚臺縣。《左傳·僖三十一年》宿於重館。
又與管通。《儀禮·聘禮》管人布幕於寢門外。《註》管猶館也。
又《集韻》《韻會》古緩切,音管。義同。
又叶扃縣切,音睊。《徐幹·齊都賦》後宮內庭,妾之館。衆偉所施,極功窮變。
【百】
百【午集中】【白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博陌切,音伯。《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
又眾多也。《易·繫辭》百官以治。《書·堯典》平章百姓。《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
又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
又百鷯。鳥名。見《大戴禮》。
又百足,蟲名。《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
又百合,草名。《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
又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
又國名。《北史·百濟傳》百濟國,馬韓之屬,在遼東之東。
又姓。百豐,列子弟子。
又複姓。《風俗通》秦百里奚之後,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又《韻會》《正韻》莫白切,音陌。勵也。《左傳·僖二十八年》距躍三百,曲踴三百。《註》言每跳皆勉力爲之。
又唐謂行杖人曰五百。《後漢·曹節傳註》五百字,本爲伍佰。伍,當也。佰,道也。使之導引,當道陌中,以驅除也。《續志》五百赤幘絳褠,卽今行鞭杖者,亦作伍佰。
又叶伯各切,音博。《前漢·季布傳》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諾。《易林》營城洛邑,周公所作。世建三十,歷年八百。
又叶畢吉切,音必。《歐陽修·潭園詩》一華聊一醉,盡醉猶須百。而我病不㱃,對花空嘆息。
【缗】
緡【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武巾切《集韻》眉貧切,也。《詩·召南》其釣維何,維絲伊緡。《爾雅·釋詁》緡,綸也。《註》繩也。江東謂之緡。
又《說文》吳人解衣相被謂之緡。《詩·大雅》言緡之絲。《註》緡,被也。
又錢貫也。《前漢·武帝紀》初筭緡錢。《註》緡,絲也,以貫錢也。
又邑名。《左傳·僖二十三年》齊侯伐宋圍緡。《註》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
又《集韻》呼昆切,音昏。義同。
又《集韻》彌延切,音棉。通作緜。
又《集韻》弭盡切,音泯。《莊子·則陽篇》雖使丘陵草木之緡。《音義》緡,盛也。
又《莊子·在宥篇》當我緡乎。《音義》緡,泯合也。
又《集韻》美隕切。愍或作緡。痛也。
【偿】
償【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5画
《廣韻》市羊切《集韻》辰羊切,音常。還所值也。《前漢·雋不疑傳》不疑爲郞,或誤持同舍郞金去,同舍郞意不疑,不疑買金償之。
又酬報。《左傳·僖十五年》西鄰責言,不可償也。
又《集韻》始兩切,音賞。
又時亮切,音尚。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