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糇不以分

出自:明代·庞嵩《辟隘》

拼音:[qián,gān][hóu][bù,fǒu][yǐ][fēn,fèn]

平仄:平平仄仄平

乾即吾之父,坤即吾之母。
性体父母遗,藐然兹下土。
民皆吾同胞,物乃吾侪与。
天下本一家,兄弟浑散处。
顾彼有我私,藩篱隔牴牾。
岂不均属毛,岂不均离里。
大君乃嫡子,约法族所宗。
大臣家之相,协力胥寅共。
卑弱幼吾幼,高年长吾长。
鳏寡残疾徒,兄弟失所仰。
在我宜抚之,我心重养养。
贤圣乃克肖,济恶何不才。
害仁与悖德,兄弟良可哀。
安得顿革奸,烝乂以不回。
有怀日匪懈,无忝馀所生。
明发耿不寐,靡靡迈以行。
愿言顾常棣,骨肉情相亲。
兄弟乐且孺,以慰予二人。
吁嗟酿失德,乾糇不以分
剖柑贵同味,有无安足论。
闭门独腹饱,同室私啼饥。
膏粱岂不甘,吾心亦以悲。
同室私号寒,吾身独缊燠。
裘帛岂不安,已颦亦以蹙。
小忿萌懿亲,阋墙忽相搆。
被发缨我冠,救之尚恐后。
况乃手相刃,溅血濡禁庭。
田地本易得,同气何相倾。
相彼豆与萁,相煎乃太急。
我生念同根,隐忧涕以泣。
相彼一尺布,缩缩亦可缝。
乃尔弟与兄,云胡不相容。
怀哉百忍子,同居睦且久。
遵彼李氏谟,钱帛不私有。
愿作长枕被,寒暄共依依。
炙艾以分痛,四海疗疮痍。
兄弟各得所,父母当怡怡。
百犬均同牢,物我非尔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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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以】1.不为,不因。 2.不用;不靠。 3.无论;不管。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乾】

乾【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漧渠焉切,音虔。易卦名。《程頤曰》以形體謂之天,以性情謂之乾。《本義》乾,健也。《釋名》乾,進也。行不息也。

馬飾曰連乾。《顧況詩》金鞍玉勒錦連乾。

姓。

州名。古雍州地,唐置乾州。

《唐韻》古寒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寒切,音干。燥也。《詩·王風》中谷有蓷,暵其乾矣。《左傳·僖十五年》慶鄭曰:張脈僨興,外彊中乾。

乾侯,地名。言其水常竭也。今廣平府成安縣,卽其地。《說文》。

桑乾,河名。卽濕水。《水經注》濕水,出鴈門隂館縣東北,過代郡桑乾縣南,又東過涿鹿縣北,又東南出山過廣陽薊縣北。

乾沒。《史記·張湯傳》始爲小吏乾沒。《註》言掩取貨利,沒爲已有,如水盡涸也。

《韻補》叶渠巾切,音勤。《邯鄲淳受命述》治詠儒墨,納策公卿。昧旦孜孜,夕惕乾乾。叶下人。

叶經天切,音堅。《韓愈詩》新葉大,瓏瓏晚花乾。靑天何寥寥,雨蝶飛翩翩。《註》乾,花色不潤也。

【糇】

糇【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戸鉤切《集韻》胡溝切,音侯。《廣韻》糇糧也。《博雅》糇,糒也。《詩·大雅》廼裹糇糧。《註》餱或作糇。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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