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
疑【午集上】【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宜。惑也。《廣韻》不定也。《易·乾卦》或之者,疑之也。《禮·坊記》夫禮者所以章疑別微。以爲民坊者也。《疏》疑謂是非不決,當用禮以章明之。
又度也。《儀禮·士相見禮》凡燕見于君,必辨君之南面,若不得,則正方不疑君。《註》疑,度也,不可預度君之面位,邪立嚮之。
又《廣韻》恐也。
又《增韻》似也,嫌也。
又《爾雅·釋言》戾也。
又山名。《淮南子·原道訓》九疑之南,陸事寡而水事衆。《註》九疑,山名也。在蒼梧。
又神名。《山海經》符惕之山,其上多椶柟,下多金玉,神江疑居之。
又官名。《禮·文王世子》虞夏商周有師保,有疑丞。《疏》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丞,左曰輔,右曰弼。
又《韻會》疑陵切《正韻》魚陵切,音凝,定也。《詩·大雅》靡所止疑,云徂何往。《傳》疑,定也。《疏》正義曰:疑,音凝。疑者,安靜之義,故爲定也。《莊子·達生篇》用志不分,乃疑于神。
又《集韻》魚乙切《韻會》《正韻》魚乞切,銀入聲。《儀禮·鄕射禮》賓升西階,上疑立。《註》疑,止也。有矜莊之色。《釋文》疑,魚乙切。
又《士昏禮》婦疑立于席西。《註》疑,正立自定之貌。
又《集韻》《韻會》偶起切,同擬。《易·文言》隂疑于陽。《禮·射義》不以公卿爲賓,而以大夫爲賓,爲疑也。《註》疑,自下上至之辭也。《疏》疑,擬也。是在下比擬於上,故云自下上至之辭也。
又《韻補》叶魚記切,音義。《易·升卦》升虛邑無所疑也。
又叶魚求切,音牛。《賈誼·鵩賦》德人無累,知命不憂。細故芥蔕,何足以疑。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又《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又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又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又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又姓。漢騎都尉神矅。
又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又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福】
福【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畗《唐韻》《集韻》《韻會》方六切,膚入聲。祐也,休也,善也,祥也。《禮·祭統》福者,備也。《易·謙卦》鬼神害盈而福謙。《書·洪範》嚮用五福。
又《釋名》福,富也。其中多品如富者也。
又祭祀胙肉曰福。《周禮·天官·膳夫》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穀梁傳·僖十年》祠致福於君。
又福猶同也。《張衡·西京賦》仰福帝居,陽曜隂藏。《薛註》言今長安宮,上與五帝所居之太微宮,陽時則見,隂時則藏,同法也。
又州名。秦閩中郡,立閩州,唐改福州。
又姓。元忠臣福壽。
又《集韻》《韻會》敷救切,音副。藏也。《史記·龜筴傳》邦福重龜。《註》徐廣讀。
又叶筆力切,音偪。《詩·大雅》自求多福。《儀禮·士冠禮》介爾景福。俱叶上德字。《正字通》福本有偪音。說文从示畐聲。賈誼治安策,疏者或制大權,以福天子。乃偪譌爲福,非福與偪通也。諸韻書誤以爲福、偪同音共義,合爲一,蓋未詳毛詩、儀禮及安世房中歌、班固明堂詩,福皆讀偪,與偪義不相通也。韻會職韻逼字註云,通作福。字彙福與逼同,尤非。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又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又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又《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又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又《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又《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又《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又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又《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又《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