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外】
外【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歪去聲。內之對,表也。《易·坤卦文言》義以方外。《家人彖傳》男正位乎外。《禮·祭義》禮也者,動於外者也。《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列子·仲尼篇》遠在八荒之外。
又疏斥也。《易·泰卦彖傳》內君子,而外小人。《前漢·霍光傳》盡外我家。
又度外,置之也。《後漢·光武紀》暫置此兩子于度外。
又方外,散人也。《淮南子·道應訓》吾與汗漫期于九垓之外。
又《集韻》五活切,音杌。《黃庭經》洞視得見無內外,存嗽五牙不飢渴,神華執中六丁謁。
又叶征例切,音制。《詩·魏風》十畝之外兮。叶下泄逝。《說文》外,遠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會意。
【施】
施【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詩。《說文》旗貌。齊樂施字子旗,知施者旗也。《註》徐鍇曰:旗之逶迤。一曰設也。《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
又《詩·邶風》得此戚施《傳》戚施,不能仰者。《箋》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
又《詩·王風》將其來施施。《傳》施施,難進之意。《箋》施施,舒行伺閒,獨來見已之貌。《釋文》施如字。《孟子》施施從外來。《趙岐註》施施,猶扁扁,喜悅之貌。《音義》丁如字,張音怡。
又《周禮·天官·內宰》施其功事。《註》施,猶賦也。
又《禮·祭統》施于蒸彝鼎。《註》施,猶著也。
又《晉語》秦人殺冀芮而施之。《註》施,其尸也。
又《玉篇》張也。《增韻》用也,加也。
又姓。《左傳·桓九年》施父。《註》魯大夫。《禮·雜記》孔子曰:吾食於少施氏而飽。《註》少施氏,魯惠公子,施父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平去通押。
又《集韻》《韻會》以豉切,音易。《詩·周南》葛之覃兮,施于中谷。《傳》施,移也。
又《詩·大雅》施于孫子。《箋》施,猶易也,延也。
又《儀禮·喪服》絕族無施服。《註》在旁而及曰施。
又《集韻》《韻會》屯北邊。《註》施,讀曰弛。弛,解也。
又《集韻》余支切,音移。㢮或作施。《史記·衞綰傳》劒人之所施易。《註》施,讀曰移。
又《史記·賈生傳》庚子日施兮。《註》施,矢遺反。索隱曰:施,猶西斜也。
又《韻補》叶詩戈切。《漢·高祖戚夫人歌》橫絕四海,又可奈何。雖有矰繳,尚安所施。
【惩】
懲【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直陵切《集韻》《韻會》持陵切,音澄。《說文》㣻也。从心徵聲。通作徵。
又叶仲良切,音長。《屈原·離騷》民生各有所樂兮,余獨好修以爲常。雖體解吾猶未變兮,非余心之可懲。
【创】
創【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戧音瘡。《說文》傷也。本作刅,或作創。《徐曰》此正刀創字。言刃所傷也。《前漢·曹參傳》身被七十創。
又《前漢·班固敘傳》禮義是創。《註》師古曰:創,始造之,音初良反。
又《唐韻》初亮切,瘡去聲。始也,造也。《孟子》創業垂統。
又傷也。《前漢·匈奴傳》人民創艾戰。
又懲也。《書·益稷》子創若時。《註》禹自言懲丹朱之惡,不敢慢遊也。
又《集韻》千羊切,音鏘。瑲,或作創。瑲瑲,玉聲。
又《玉篇》古文瘡字。《禮·曲禮》頭有創,則沐。餘詳疒部十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