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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蘇老切,音嫂。弃也,拚除也。《詩·大雅》洒掃廷內。
又鬧掃,髻名。《三夢記》鬧掃,猶盤雅墮馬之類也。唐詩云:還梳鬧掃學宮妝。
又《唐韻》《廣韻》蘇到切《集韻》《韻會》《正韻》先到切,音譟。義同。《論語》當洒掃應對進退,則可矣。本作埽。
又與騷通。別詳土部,馬部。
【石】
石【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碩。《增韻》山骨也。《釋名》山體曰石。《易·說卦傳》艮爲山,爲小石。《楊泉物理論》土精爲石,石氣之核也。氣之生石,猶人筋絡之生爪牙也。《春秋·說題詞》石,隂中之陽,陽中之隂,隂精補陽,故山含石。
又樂器,八音之一。《書·益稷》擊石拊石。《註》石,磬也。
又樂聲不發揚亦曰石。《周禮·春官·典同》厚聲石。《註》鐘太厚則如石,叩之無聲。
又堅也。《前漢·揚雄傳》石畫之臣。《師古註》言堅固如石。亦作碩。
又星亦稱石。《左傳·僖十六年》隕石于宋五,隕星也。
又量名。十斗曰石。《前漢·食貨志》夫治田百畮,歲收畮一石半,爲粟百五十石。
又官祿秩數稱石。《師古曰》漢制,三公號稱萬石,以下遞減至百石。
又粗布皮革之數亦稱爲石。《唐書·張弘靖傳》汝輩挽兩石弓,不如識一丁字。
又水亦稱石。《水經注》河水濁,淸澄一石水六斗泥。
又酒亦稱石。《史記·滑稽傳》臣飲一斗亦醉,一石亦醉。
又衡名。百二十斤爲石。《書·五子之歌》關石和鈞。《註》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禮·月令》仲春鈞衡石。《前漢·律歷志》石者,大也,權之大者。
又州名。《廣韻》秦伐趙取離石,周因邑以名州。
又姓。《左傳》衞大夫石碏。
又複姓。孔子弟子有石作蜀。
又叶常義切,音嗜。《宋玉·高唐賦》勢薄岸而相擊兮,隘交引而却會。崪中怒而特高兮,若浮海而望碣石。
又叶石若切,音杓。《楚辭·惜誓》方世俗之幽昬兮,眩白黑之美惡。放山淵之龜玉兮,相與貴夫礫石。
又《招魂》長人千仞,惟魂是索些。十日代出,流金礫石些。
又叶七各切,音錯。《郭璞·爾雅贊》鰒似蛤,有鱗無殻。一面附石,細孔雜雜,或七或八。
【读】
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獨。《說文》誦書也。《徐鍇曰》讀猶瀆也。若四瀆之引水也。《詩·鄘風》中冓之言,不可讀也。《毛傳》抽也。《鄭箋》抽猶出也。《朱傳》誦言也。《禮·文王世子》冬讀書,典書者詔之。
又樂名。《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孝經緯》云:祝融之樂曰《屬讀》。
又曲名。《唐書·禮樂志》《讀曲》,宋人爲彭城王義康作也。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集賢殿書院有侍讀學士,掌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經籍。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韻會》大透切,音豆。義同。《周禮·天官·宮正註》鄭司農讀火絕之。《釋文》徐音豆。
又《增韻》句讀,凡經書成文語絕處謂之句。語未絕而點分之以便誦詠,謂之讀。今祕省挍書式:凡句絕,則點於字之旁讀,分則微點於字之中閒。
又《韻會》通作投。《馬融·長笛賦》察度於句投。《註》說文曰:逗,止也。投與逗古字通,音豆。投,句之所止也。○按此則讀與逗通。逗又與投通。
又叶亭歷切,音狄。《蘇轍·醉吟庵詩》詩成付與醉中讀,知有淸溪可終日。
【新】
新【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辛。《說文》取木也。
又《博雅》初也。《易·大畜》日新其德。《書·胤征》咸與惟新。《詩·豳風》其新孔嘉。《禮·月令》孟秋,農乃登穀,天子嘗新,先薦寢廟。
又《唐書·禮樂志》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制曰履新之慶。
又姓。《晉語》新穆子。
又複姓。《史記·魯仲連傳》新垣衍。《註》索隱曰:新垣,姓。衍,名也,爲梁將。
又州名。漢屬合浦郡,梁立新州。
又《詩·小雅》薄言采芑,于彼新田。《朱傳》田一歲曰葘,二歲曰新田。
又《韻補》叶蘇前切。《道藏歌》終劫複始劫,愈覺靈顏新。道林蔚天京,下光諸他仙。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