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
殿【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堂練切《正韻》蕩練切,音電。堂高大者。《初學記》《倉頡篇》殿,大堂也。商周以前,其名不載。按《史記·秦始皇本紀》始作前殿。《漢書》則有甘泉、函德、鳳凰、明光、臯門、麒麟、白虎、金華諸殿。歷代殿名或沿或革,惟魏之太極,自晉以降,正殿皆名之。《摯虞·決疑要註》其制有陛,右墄左平。平以文塼相亞次,墄者爲階級也。九錫之禮,納陛以登,謂受此陛以上殿。顏師古曰:古者屋高嚴。皆名爲殿,不必宮中。《前漢·黃霸傳》令郡國上計吏條對,有舉孝子者先上殿。《註》殿,丞相所坐屋也。今唯天子宸居稱殿。
又重殿。謂有前後殿,天子之制也。《前漢·佞幸傳》重殿洞門,皆言其僭。
又休息閑宴之殿曰便殿。《師古·漢書註》凡言便殿、便室、便坐者,皆非正大之處,所以就便安也。
又飛行殿,輦名。《王嘉·拾遺記》漢成帝好夕出遊,造飛行殿,方一丈,如今之輦,選羽林士負之以趨,帝於輦上,聞其中若風雷聲,名曰雲雷宮。
又殿下,次於陛下之稱。《葉適·石林燕語》制獨天子稱陛下,殿下則諸侯皆得通稱。至唐初制令,惟皇太子皇后,百官上疏稱殿下,至今循用之。
又《廣韻》都甸切《集韻》《韻會》《正韻》丁練切,音唸。軍前曰啓,後曰殿。《左傳·襄二十六年》析公奔晉,晉人寘諸戎車之殿,以爲謀主。
又軍敗後奔曰殿。《左傳·宣十二年》晉隨季殿其卒而退。
又上功曰最,下功曰殿,戰功曰多。見《史記·絳侯世家註》。
又《前漢·宣帝紀》丞相御史課殿最之閒。《註》師古曰:殿課居後也,最課居先也。《春秋·繁露》考試之法,九分,三三列之,一爲最,五爲中,九爲殿。
又鎭也,定也。《詩·小雅》殿天子之邦。《毛傳》殿,鎭也。正義曰:軍行在後曰殿,取其鎭重之義。《左傳·成二年》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
又《爾雅·釋訓》殿㕧,呻也。《註》呻吟之聲。《詩·小雅》民之方殿屎。《說文》作唸。《集韻》或作〈。今相沿已久,不能復正,附記於此。殿㕧的㕧字原从口从屎作。殿㕧或作殿屎。
【堂】
堂【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坣㙶《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徒郞切,音唐。《說文》殿也。正寢曰堂。《釋名》高顯貌。《演義》當也,謂當正向陽之宇也。《詩·豳風》躋彼公堂。
又明堂,王者朝諸侯之宮。《禮·明堂位》明堂也者,明諸侯之尊也。《前漢·郊祀志》武帝元封元年,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
又堂室。《爾雅·釋宮》古者有堂,自半巳前虛之,謂之堂,半巳後實之,謂之室。
又官署。《漢官儀》黃門有畫堂之署,中書省玉堂。《揚雄·解嘲》歷金門,上玉堂。今翰林院亦曰玉堂。《唐書·百官志》初三省議事于門下之政事堂,其後裴炎遷于中書省。
又戸部有考堂,天下歲會計處。
又《吳郡國志》郡太守堂,乃春申君子假君之故宅。數失火,以雌黃塗之乃止,故郡治曰黃堂。《呂氏春秋》宓子賤鳴琴而單父治,故縣治曰琴堂。
又堂堂,盛也,正也。《論語》堂堂乎張也。《淮南子·兵略訓》堂堂之陣又衆笑曰哄堂。《因話錄》御史有臺院、殿院、察院,一人知雜事,名雜端。公堂會食皆絕笑,左右不可忍,雜端笑而三堂皆笑,遂謂哄堂。
又佛堂曰鴈堂。《釋氏要覽》毗舍離爲佛作堂,形如鴈字,因名。文巫祭。《周禮·春官》男巫冬堂,贈無方無算。《註》冬歲之窮,設祭于堂,贈送萬鬼也。
又地名。《詩·鄘風》望楚與堂。《註》楚,楚丘。堂,丘之旁邑。
又山之寬平處曰堂。《詩·秦風》終南何有,有紀有堂。
又姓。《韓詩外傳》堂衣若扣孔子之門。
又複姓。漢儒高堂生,唐貞觀詔從祀。
又叶徒紅切,音同。《屈原·九歌》魚鱗屋兮龍堂,紫貝闕兮珠宮。
【高】
高【亥集上】【高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古勞切《集韻》《韻會》居勞切,,貴賤位矣。《註》高謂天體也。《又》崇高莫大乎富貴。
又《史記·高祖紀註》張晏曰:禮諡法,無高以爲功,最高而爲漢帝之太祖,故特起名焉。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高縣。
又姓。《史記·仲尼弟子傳》高柴。
又《集韻》《韻會》居号切,音誥。度高曰高。《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釋文》高,古報反。
又如字。
又叶居侯切,音鉤。《柳宗元·柳評事墓銘》柳侯之分,在北爲高,充于史氏,世相重侯。
又叶居何切。《蘇黃門·嚴顏》相傳昔者嚴太守,刻石千歲字已譌。嚴顏生平吾不記,獨憶城破節最高。《韻會》俗作髙。
【矗】
矗【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9画
《廣韻》丑六切《集韻》《韻會》敕六切,忡入聲。《玉篇》齊也。草木盛也。《左思·吳都賦》橚矗森萃。
又《廣韻》直也。《元包經》語其義則矗然而不誣。《註》直而不妄也。
又《集韻》長直貌。《謝靈運·山居賦》直陌矗其東西。《杜牧·阿房宮賦》蜂房水渦,矗不知其幾千萬落。
又《增韻》聳上貌。《正韻》高起也。《司馬相如·上林賦》崇山矗矗。
又《廣韻》《集韻》初六切《正韻》昌六切,音珿。
又《集欲》丑衆切,忡去聲。義同。
【地】
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埊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
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
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閉目自愼,終不失過兮。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揚雄·羽獵賦》鳥不及飛,獸不得過,軍驚師駭,刮野埽地。○按吳棫收地入箇韻,音隋,則過可如字讀,沱隋亦平去閒耳。本作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