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踪】
蹤【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卽容切《集韻》《韻會》將容切,音從。《玉篇》跡也。《釋名》從也。人形從之也。《前漢·揚雄傳》躡三皇之高蹤。○按《說文》無蹤字,古皆以縱爲蹤。詳糸部縱字註。
又《韻補》叶卽王切,音匡。《陸雲·陸府君誄》耽精遐奧,肆志篇章。仰咨遺訓,思齊曩蹤。
【畴】
疇【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酬。耕治之也。
又《禮·月令》季夏之月,可以糞田疇。《疏》穀田曰田,麻田曰疇。《齊語》陸阜陵墐,井田疇均,則民不憾。《註》麻地曰疇。
又《左傳·襄三十年》取我田疇而伍之。《註》畔爲疇。《史記·秦始皇紀》男樂其疇,女修其業。
又《爾雅·釋詁》疇,誰也。《書·堯典》帝曰:疇咨若時登庸。《傳》疇,誰也。
又《韻會》曩也。《左傳·宣二年》羊斟曰:疇昔之羊子爲政。《註》疇昔,猶前日也。《左思·蜀都賦》嗟見偉於疇昔。
又《史記·歷書》故疇人子弟分散。《如淳註》家業世世相傳爲疇。
又類也。《書·洪範》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傳》疇,類也。《戰國策》今髠賢者之疇也。《註》疇,類也。
又匹也。《易·否卦》九四,有命无咎,疇離祉。《疏》疇謂疇匹。《嵆康·贈秀才入軍詩》咬咬黃鳥,顧疇弄音。《註》疇,匹也。
又《五音集韻》雍也。《淮南子·俶眞訓》今夫樹木者,灌以瀿水,疇以肥壤。《註》疇,雍也。
又等也。《前漢·宣帝紀》疇其爵邑。《註》漢律,非始封十減二。疇者,等也,言不復減也。《後漢·祭遵傳》疇,等也。言功臣子孫,襲封與先人等。
又澤名。《淮南子·本經訓》堯乃使羿誅鑿齒於疇華之野。《註》疇華,南方澤名也。
又國名。《周語》摯疇之國也,由太任。《註》摯,疇,二國名。
又姓。摯疇之後。《左傳·哀十三年》疇無餘,謳陽,自南方。《註》二子,越大夫。
又《韻補》叶如切,音除。《韓愈·王弘中銘》方乎所部,禁絕浮屠。風雨順易,秔稻盈疇。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继】
繼【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爲㡭。俗作継,非。
又《集韻》吉棄切,音繫。縛也。《後漢·李固傳》羣下繼望。《註》劉攽曰:繼是繼續之義,不可施於此。蓋本是繫字,繫綴天下之望也。○按繼又音繫,訓縛,卽繫之義。劉欲改繼爲繫,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