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
或【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集韻》越逼切,音閾。《說文》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通作域。
又《廣韻》胡國切《集韻》《韻會》《正韻》穫北切,音惑。疑也。凡或人或曰皆闕疑之辭。《易·乾卦》或躍在淵。《朱子·本義》疑而未定之辭。
又與惑通。怪也。《孟子》無或乎王之不智也。◎按六書有假借,或本是邦或字,借爲疑或字,後人加土爲域,加心爲惑。而於或字,止作或人或曰之用,幷其本義而忘之矣。
【斥】
斥【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尺。同㡿。逐也,遠也。《左傳·昭十六年》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饜之有。《史記·淮南王傳》王使郞中令斥免。《註》屛斥。
又《書·禹貢》海濱廣斥。《釋文》斥謂地鹹。《前漢·法志》除山川沈斥。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斥蠖。《註》屈蟲也。
又《左傳·襄十一年》納斥,視也,望也。
又《左傳·襄三十一年》盜充斥。《註》充滿斥見,言其多。
又《史記·司馬相如傳》除邊關之益斥。《註》斥,廣也。
又《前漢·惠帝紀》視作斥土者。《註》如淳曰:斥,開也。
又《後漢·孔融傳》擬斥乗輿。《註》斥,指也。
又《張衡·西京賦》絕阬踰斥。《註》斥,澤厓也。
又山名。《爾雅·釋地》東北之美者,有斥山之文皮焉。○按《釋文》音尺。《廣韻》《集韻》入禡韻,充夜切,俱書作,疑誤。
又姓。《正字通》見姓纂。
又《集韻》闥各切,音託。《莊子·田子方》揮斥八極。《註》揮斥,猶放縱也。
又《集韻》恥格切。與坼同。詳土部坼字註。
又《韻補》叶敕略切。《史記·自序》王遷辟淫,良將是斥。叶上爵。
【如】
如【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人諸切《集韻》《韻會》《正韻》人余切,音鴽。《說文》从隨也。一曰若也,同也。《書·舜典》如五器,如岱禮,如初,又然也。《易·離卦》突如其來如。《前漢·揚雄傳》雄家產不過十金,晏如也。
又往也,至也。公如棠,如齊。見《左傳》。《劉伶·酒德頌》幕天席地,縱意所如。
又月名。《爾雅·釋歲》二月爲如。
又語助辭。《論語》恂恂如也。《孟子》驩虞如也,皥皥如也。
又凉如。縣名。《前漢·郊祀志》上遂北巡朔方,還釋兵凉如。
又肥如,古國名,在遼西郡。《應劭曰》肥子奔燕,燕封于此。
又姓。如羅氏,攺爲如氏,見《統譜》。
又本覺爲如,今覺爲來,見《道院集》。
又眞如,有變易性相,如如常住不遷,見《禪燈錄》。
又見《山海經》。
又通作而。《前漢·五行志》引左傳,星隕如雨。《註》如,而也,星隕而且雨。
又《廣韻》人恕切《集韻》《韻會》如倨切,音茹。《東方朔·七諫》忽容容其安之兮,超荒忽其焉如。苦衆人之難信兮,願離情而遠舉。《註》舉去聲。
又《集韻》《類篇》乃箇切,音那。亦若也。
【仆】
仆【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芳遇切《正韻》芳故切,音赴。偃也,僵也。《唐書·房杜傳贊》興仆植僵。
又《集韻》普木切,音攴。義同。
又《集韻》《韻會》《正韻》敷救切,否去聲。頓也。
【隶】
隶【戌集中】【隶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徒耐切《集韻》待戴切,音代。《說文》及也。从又,从尾省。
又,持尾者,从後及之也。《玉篇》亦作逮。《集韻》或作。
又《廣韻》《集韻》《韻會》羊至切《正韻》以智切,音肄。義同。
又《廣韻》本也。
又《集韻》神至切,音示。《方言》餘也,秦晉之閒曰隶。○按今《揚子·方言》本作。
又《集韻》徒對切,音隊。从後及之也。
又一曰與也。
又大計切。音第。狐子也。○按《爾雅·釋獸》貍子。《釋文》音曳,《集韻》作隶,音大計切,未知何據。
又蕩亥切,音殆。與迨郞計切,音麗。《說文》附著也。《後漢·馮異傳》部分諸將,各有配隸。《註》隸,屬也。
又《孔融傳》皆隸名而已。
又《史記·酷吏傳》關東吏隸郡國出入關者。《註》隸,閱也。
又《廣韻》僕隸。《集韻》賤稱也。《左傳·隱五年》皁隸之事。《註》士臣皁,皁臣輿,輿臣隸。
又《桓二年》士有隸子弟。《註》士,自以其子弟爲僕隸。《周禮·夏官·方相氏》帥百隸而時儺。《儀禮·旣夕》隸人涅厠。《註》隸人,罪人也。今之徒役作者也。《晉語》其猶隸農也。《註》隸,今之徒也。
又官名。《周禮·夏官》隸僕掌五寢之掃除糞洒之事。
又《秋官》司隸掌五隸之灋:罪隸、蠻隸、閩隸、夷隸、貉隸。
又《前漢·百官公卿表》司隸校尉周官。
又《後漢·律曆志》隸首作數。《註》博物記曰:隸首,黃帝之臣。一說隸首,善算者也。
又《正字通》姓也。漢隸延之。
又隸書。《晉書·衞恆傳》秦旣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卽令隸人佐書,曰隸字,漢因行之。隸書者,篆之捷也。○按隸書,諸說不一。或云秦後旴陽變小篆爲隸書。或言程邈獄中所造。韻會辨之頗當,蓋古之隸,卽今之眞書行書也。周興嗣千字文,杜藁鍾隸。蕭子雲云:論草隸法,逸少不及元常,子敬不及逸少。任玠五體序云:隸則羲、獻、鍾、庾、歐、虞、顏、柳。孫過庭書譜曰:元常精于隸,伯英工于草,逸少兼之,此皆以眞行書爲隸也。歐陽修集古錄,始誤以八分書爲隸。書苑云:蔡琰言,割程隸八分,取二分,割李篆二分,取八分,於是爲八分書。任玠亦云:八分酌乎篆隸之閒,則隸之非八分可知。唐六典云:校書郞正字,所掌字體有五,一古文,二大篆,皆不用。三小篆,印璽旗旛用之。四八分,石經題曰:隸書,今楷字也。亦其一証。
又《集韻》力智切,音荔。附也。
又《類篇》力結切,音捩。僕也。《說文》本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