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
占【子集下】【卜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職廉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廉切,音詹。《說文》視兆問也。从卜口。《徐曰》會意。《易·繫辭》以卜筮者,尚其占。
又《爾雅·釋言》隱占也。《疏》占者,視兆以知吉凶也。必先隱度,故曰隱占也。
又《玉篇》謂之占。占亦瞻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廣韻》固也。《韻會》固有也。《增韻》擅據也,著位也。《前漢·宣帝紀》流民自占八萬餘口。《王安石詩》坐占白鷗沙。
又《韻會》隱度其辭,口以援人曰口占。《後漢·遵傳》遵常召善書吏於前,治私書謝親故,馮几口占書數百封,親疎各有意。
又有也。《韓愈·進學解》占小善者,率以錄。
又《顏延之·陶潛誄》敬述靖節,式遵遺占。《註》遺占,卽遺令也。
【星】
星【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腥。《說文》萬物之精,上爲列星。从晶生聲。一曰象形。从口。古口復注中,故與日同。《釋名》星,散也,列位布散也。《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傳》星,四方中星。
又《洪範》五紀,四曰星辰。《傳》二十八宿迭見,以敘節氣。《又》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傳》星,民象,箕星好風,畢星好雨。《史記·天官書》星者,金之散氣。《註》五星五行之精,衆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行,各有所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前漢·天文志》經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七十八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淮南子·天文訓》日月之淫氣精者爲星辰。
又星星,猶點點也。《謝靈運詩》星星白髮垂。
又草名。戴星、文星、流星,皆穀精草別名。《本草綱目》此草生穀田中,莖頭小白花,點點如亂星。
又姓。《廣韻》《羊氏家傳》曰:南陽太守羊續,娶濟北星重女。
【颍】
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余頃切《集韻》《韻會》《正韻》庾頃切,音穎。水名。《周禮·夏官·職方氏》荆州,其浸潁湛。《水經》潁水,出潁川陽城縣西北少室山。
又《前漢·地理志》潁陽、潁隂、臨潁、三縣皆屬潁川郡。○按《正字通》入頁部,今依《說文》,凡熲穎㯋潁俱改入火禾木水等部。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滨】
濱【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賓。水際也。《書·禹貢》海濱廣斥。
又地近亦曰濱。《史記·貨殖傳》鄒魯濱洙泗。
又《韻會》毗賓切。與頻通。《詩·大雅》池之竭矣,不云自頻。《箋》頻作濱,厓也。
又《韻補》叶眠切,音邊。《蘇轍詩》送我出重嶺,長揖淸江濱。我老益不堪,惟有二頃田。《集韻》或作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