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枰】
枰【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符兵切《集韻》《韻會》蒲兵切《正韻》蒲明切,音平。《說文》平也。《釋名》枰,平也。以板作其體平正也。
又博局。《揚子·方言》所以投博謂之枰。《韋曜·博奕論》所志不過一枰之上。
又枰仲,木名。或作檘。《司馬相如·上林賦》華楓枰櫨。
又《集韻》《韻會》《正韻》作。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赌】
賭【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當古切《集韻》《韻會》《正韻》董五切,圍碁,賭別墅,勝之。
又《羊保傳》與帝奕,賭郡,保勝,補宣城守。
又《玉篇》賭,䞈也。
【墨】
墨【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莫北切《集韻》《韻會》《正韻》密北切,朗墨又次之。
又《禮·玉藻》卜人定龜,史定墨。《註》凡卜,必以墨畫龜,乃鑽之,觀所坼以占吉凶。
又度名。《小爾雅》五尺爲墨,倍墨爲丈。《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
又五墨。
又哀容。《孟子》歠粥面深墨。
又氣色下也。《左傳·哀十三年》晉定公,吳夫差,會于黃池。司馬寅曰:肉食者無墨。
又闇昧也。《劉向·新序》師曠對晉平公曰:國有墨。墨而不危者,未之有也。
又墨灰。《西京雜記》武帝鑿昆明池,悉灰墨,無復塊土。西域人曰:大刼將盡,則有刼燒。灰墨,其餘燼也。
又與默通。《史記·商君傳》武王諤諤以興,紂墨墨以亡。《前漢·竇嬰傳》嬰墨墨不得志。
又太史公論六家之要旨,墨家儉而難遵,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六家:隂陽、儒、墨、名、法、道也。
又地名。卽墨,故齊地。《史記·齊世家》樂毅下齊七十餘城,惟卽墨不下。今卽墨乃漢之不其縣。
又墨山,在卽墨東北,墨水發源于此。《前漢·郊祀志》帝以方士言祀太室于卽墨,卽此山也,一在衞輝縣西北。《九州要記》墨子居墨山,採茯苓餌之,五百歲不死。
又姑墨,國名。南與于闐接,又康居國有附墨城。見《前漢·西域傳》。
又姓。禹師墨如。見《王符潛夫論》。周墨翟,明墨麟。《姓纂》墨氏卽墨胎氏,孤竹君後。
又老馬腹中有物曰墨,猶狗寶也,見《本草綱目》。
又《集韻》旻悲切,音眉。墨杘,默詐貌。
又軟弱貌。
又《集韻》莫佩切,音昧。諡法,貪以敗官,讒言敗善,曰墨。
【狻】
狻【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素官切《集韻》《韻會》《正韻》蘇官切,。
又《集韻》須閏切,音浚。犬急也。
【猊】
猊【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五稽切《集韻》硏奚切,音倪。《廣韻》狻猊,師子屬。一走五百里。詳狻字註。《廣韻》亦作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