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
翠【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七醉切,音綷。《說文》靑羽雀也。出鬰林。《爾雅·釋鳥》翠鷸。《註》似燕,紺色。《疏》李巡曰:鷸一名曰翠,其羽可以爲飾。樊光云:靑羽。出交州。《前漢·賈山傳》飾以翡翠。《註》雄曰翡,雌曰翠。
又《南越王趙陀傳》翠鳥幹。《博物志》翡身通黑,惟胸前背上翼後有赤毛。翠身通靑黃,惟六翩上毛長寸餘靑,其飛則羽鳴翠翡翠翡然,因以爲名。
又《禮·內則》舒雁翠。《註》舒鴈,鵝也。翠,尾肉也。
又《爾雅·釋山》未及上翠微。《疏》謂未及頂上,在旁陂陀之處,名翠微。一說山氣靑縹色,故曰翠微。
又姓。《急就篇註》翠氏,楚景萃之後也。避入關三遷,懷土逃匿,改姓爲翠。
【甸】
甸【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堂練切,音電。《說文》天子五百里地。《書·禹貢》五百里甸服。《傳》規方千里之內謂之甸服,爲天子服。治田去王城面五百里。
又六十四井之地。《禮·郊特牲註》十六井爲丘,四丘六十四井曰甸。《疏》一甸之中,出長轂一乗,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又《周禮·地官·載師》以公邑之田任甸地。《註》公邑爲六遂餘地。
又《縣師》掌邦國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註》自邦國以及四郊之內。《左傳·襄二十一年》罪重於郊甸,無所伏竄。《註》郭外曰郊,郊外曰甸。
又治也。《書·多士》乃命爾先祖,成湯革夏俊民甸四方。《傳》天命湯更代,夏用其賢人治四方。《詩·小雅》信彼南山,維禹甸之。《傳》甸,治也。《釋文》甸,毛讀田見反,鄭讀繩證反。
又挺也。《揚子·太經》天甸其道。《註》言天挺立其道于上也。
又官名。《禮·文王世子》磬于甸人。《註》甸人,掌郊野之官。《周禮·天官》甸師。《註》甸師,主共野物官之長。
又《春官》甸祝。《註》甸之言田也,田祝之官。
又《禮·少儀》納甸於有司。《註》甸謂田野之物。
又《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音田。《五音集韻》取禽獸也。《周禮·春官·小宗伯》若大甸,則帥有司而饁獸于郊。《註》甸,讀曰田。《周禮·春官·肆師》凡師甸用牲于社宗則爲位。《疏》師謂出師征伐,甸謂四時田獵。《釋文》甸,音田。
又《集韻》石證切《韻會》實證切《正韻》時正切,音盛。《左傳·哀十七年》良夫乗衷甸。《註》衷甸,一轅卿車。《周禮·地官·小司徒》四丘爲甸,四甸爲縣。《註》甸之言乗也,讀如衷甸之甸。甸,方八里。《釋文》甸,繩證反。
又《字彙補》以證切,音媵。漢地名。甸氐道,屬廣漢郡。李奇讀。
又《韻補》叶池鄰切,音。《劉劭瑞龍賦》有蜿之龍,來游郊甸,應節合義,象德郊仁。
【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又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又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又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又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又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又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又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又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又俗謂庸常爲尋常。
又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酒】
酒【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子酉切,愀上聲。《說文》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釋名》酒,酉也,釀之米麴,酉澤久而味美也。亦言踧也,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
又入口咽之,皆踧其面也。《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淸酒。《註》事酒,有事而飮也。昔酒,無事而飮也。淸酒,祭祀之酒。《前漢·食貨志》酒,百藥之長。《東方朔傳》銷憂者莫若酒。《江純·酒誥》酒之所興,肇自上皇,成之帝女,一曰杜康。
又酒,明水也。《禮·明堂位》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
又天酒,甘露也。《瑞應圖》王者施德惠,則甘露降,一名天酒。
又官名。《周禮·天官》酒正。《註》酒官之長。《又》女酒。《註》女奴曉酒者。
又祭酒,尊稱之號。《前漢·伍被傳》號爲劉氏祭酒。《註》祭時惟尊長酹酒也。
又酒旗,星名。《曹植·酒賦》仰漢旗之景曜,協嘉號於天辰。
又地名。《左傳·莊二十二年》王與虢公酒泉之邑。《註》邑在河南。
又《前漢·武帝紀》以其地爲武威酒泉郡。《註》酒泉,今肅州。
又姓。明有酒好德。
又人名。《史記·晉世家》靜公俱酒。
又《韻補》叶子小切,音剿。《詩·鄭風》叔于狩,巷無飮酒。豈無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易林》白茅醴酒,靈巫拜禱。神嘻飮食,使人壽老。
又叶子與切,音苴。《張超·誚靑衣賦》東向長跪,接狎歡酒。悉請諸靈,邪僻無主。
【并】
並【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竝,隷作並。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又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又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又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