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规吾分尔

出自:清代·郑孝胥《赠丁叔珩》

拼音:[xiāng,xiàng][guī][wú,yù][fēn,fèn][ěr]

平仄:平平平平仄

吾尝语忍盦,知德诚已鲜。
奇才世岂绝,平日故难辨。
交游虽甚盛,往往致不满。
所忧乏藻鉴,妄意丈夫浅。
固当勤物色,兼取狂与狷。
忍盦领吾语,俄作风雨散。
堂堂入泉下,怀此竟未展。
去国才五年,世事凡几变。
匹夫亦何有,盈抱但孤愤。
北行心久绝,此举良可哂。
更持沟壑身,来看风轮转。
九门詄荡荡,惊鸟纷渐返。
故人那得见,酸楚眶屡泫。
时贤如众星,残夜见复隐。
芒寒而色正,丁沈长照眼。
惟君秉贞刚,爱国出诚恳。
圣明信所学,温旨促编纂。
尚书敬风采,传语戒肥遁。
名高心益虚,志猛气殊稳。
吁嗟才实难,诸子皆万选。
自馀斗筲辈,偻指何足算。
奈何吾所知,遂亦世所罕。
回思往时语,奢愿付迂诞。
劝君益厉操,期以振选愞。
勿云幸直寻,枉尺已深损。
中年见匪易,暂聚意弥款。
相规吾分尔,知君终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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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相规】互相规劝;互相劝勉。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相】

相【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

《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

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

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

《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

《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

《爾雅·釋詁》導也。

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相者,一人敎導,卽贊勉也。

《增韻》。

《廣韻》扶也。《禮·禮器》樂有相步。《註》扶工也。

《小爾雅》治也。《左傳·昭九年》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註》楚之先祝融,主治火事。

選擇也。《周禮·春官·簭人》上春相簭。《註》謂更選擇其蓍也。

送杵聲。《禮·曲禮》鄰有喪,舂不相。《註》相者,聲以相助,歌以助舂,猶引重者呼邪許也。

相術。《左傳·文元年》內史叔服能相人。

月名。《爾雅·釋天》七月爲相。

官名。《呂覽》相者,百官之長也。《古三墳》伏犧氏上相共工,下相皇桓。《前漢·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

計相。《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註》專主計籍。

內相。《唐書·陸贄傳》贄爲翰林時,號內相。

家相。《禮·曲禮》士不名家相。《註》主知家務者。

《周禮·春官》有馮相氏。《夏官》有方相氏。

樂器。《禮·樂記》治亂以相。《註》相卽拊也。亦以節樂,以韋爲表,裝之以穅。穅,一名相,因以名焉。

星名。《石申星經》相星在北極斗南。

江神,名奇相。見《博雅》。

太史祥風,以占吉凶。《古今注》作伺風鳥,夏禹所作也。

藥名。《本草綱目》相,麻黃別名。相鳥,馬蘭別名。

地名。《商書序》河稟甲居相。《註》在河北。令魏郡有相縣。

州名。後魏置相州,唐曰鄴都。

姓。《後漢·南蠻傳》武落鐘離山出四姓,一曰相氏。《後秦》相雲。《北齊》相願。

相里,務相,空相,熊相,倚相,京相,沂相,俱複姓。

《字彙補》音禳。《禮·祭法》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註》相近當爲禳祈,王肅又作祖迎。

叶思必切,音悉。《杜甫·漫興絕句》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陸游詩話》白樂天用相字,多作思必切,如爲問長安月,如何不相離是也。此詩相欺,亦當讀入聲。《說文》易緯文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故从目从木。《正字通》相,俗作爲二,非。

【规】

規【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居追切《集韻》《韻會》均窺切《正韻》居爲切,。《說文》有法度也。《玉篇》正圜之器也。《禮·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前漢·律歷志》衡運生規,規圜生矩。《莊子·馬蹄篇》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時則訓》規者所以圜萬物也。

以法正人曰規。《書·征》官師相規。《傳》規,正也。《詩·衞風·淇奥序》武公能聽其規諫。《疏》正圜以規使依度,猶正君以禮使人德,故謂之規諫。

規,求計也。《左傳·昭二十六年》規求無度。

規避違法,以方爲圜也。《正字通》引唐書:規影徭賦。

謀度也。《禮·儒行》其規爲有如此者。《疏》但自規度所爲之事而行。《戰國策》齊無天下之規。《註》規猶謀也,謂無謀齊者。後漢書凡謀皆作規。

畫也。《周語》成公之生也,其母夢神規其臀以墨。

日月圓曰規。《謝靈運·遊南亭詩》密林含餘淸,遠峰影半規。《註》日落峰外,隱其半也。《韓愈·翫月詩》前夕雖十五,月長未滿規。《文苑英華·海日初出賦》赫赫光滿,規規質圓。

規田。《禮·王制·百畝之分疏》偃豬之地,九夫爲規,四規而當一井。

官名。《金史·百官志》規措官,正七品,掌灌漑民田。

魚名。《沈括·補筆談》浙東人呼河豚爲規魚。

有生海中者,腹上有刺,名海規吹肚魚。

鳥名。《埤雅》杜鵑,一名子規。或作鳺巂。

規矩,獸名。詳矩字註。

姓。明規恂,弘治中敎授,夏邑人。

《韻會小補》惠圭切,音攜。車輪一周爲一規。通作巂。《禮·曲禮》立視五巂。《註》巂,猶規也。謂輪轉之度。《音釋》巂,本又作規。

《集韻》規恚切,去聲。規規,驚視自失貌。《莊子·秋水篇》規規然自失也。

《集韻》呼役切,音狊。本作瞁。驚視貌。

《音學五書》居何切,古音歌。《淮南子·主術訓》若(缺一欲字)規之,乃是離之。《揚子·法言》問蕭何、曹參,曰:蕭也規,曹也隨。《說文》从夫从見。《字統》丈夫識用必合規矩,故字从夫。《正字通》按因夫立解未詳,考䂓與矩从矢也。當作䂓。古文作槼。

《字彙補》䂓音吸。字辨訓驚視,與規不同。《字彙總略》以規字音吸,䂓字爲規矩之規,非是。錄備考。

【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古有肩吾子,隱者。

《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尔】

爾【巳集中】【爻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兒氏切《集韻》《韻會》忍氏切,。从冂从㸚,其孔㸚,尒聲。此與爽同意。

《玉篇》爾,汝也。《書·大禹謨》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

《禮·檀弓》爾毋從從爾。爾毋扈扈爾。《註》爾,語助。《廣韻》尒義與爾同。詞之必然也。

譍詞。《古詩》爲焦仲卿妻作:諾諾復爾爾。《世說》聊復爾耳。

同邇。《詩·大雅》戚戚兄弟,莫遠具爾。《箋》爾,謂進之也。《疏》邇是近義,謂揖而進之。《儀禮·少牢饋食禮》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註》爾,近也。或曰移也。右之,便尸食也。《周禮·地官·肆長》實相近者,相爾也。《註》爾,亦近也。

《前漢·藝文志》爾雅三卷二十篇。《註》張晏曰:爾,近也。雅,正也。

《集韻》乃禮切,音禰。《集韻》本作濔。滿也。

一曰爾爾,衆也。

《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註》爾華,盛貌。《釋文》爾,乃禮反。

《爾雅·釋草》綦,月爾。《疏》綦,一名月爾,可食之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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