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
匪【子集下】【匚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府尾切《正韻》甫尾切,非上聲。《說文》匪如篋。《玉篇》竹器方曰匪。《廣韻》器如竹篋。今从竹爲筐篚字。
又《說文》一曰非也。《易·屯卦》匪㛰媾。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且其匪色。《註》匪采,貌也。
又《集韻》《正韻》芳微切,音霏。《禮·少儀》車馬之美,匪匪翼翼。《註》行而有文也。
又《集韻》同騑。騑騑,馬行不止貌。
又《正韻》敷文切,音分。《周禮·天官·大宰》八曰匪頒之式。《註》匪,分也,謂分賜羣臣也。《地官·廩人》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母】
母【辰集下】【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廣韻》《正韻》莫厚切《集韻》《韻會》莫後切,音某。《廣雅》母,牧也。言育養子也。《釋名》冒也,含已生也。《增韻》慕也。嬰兒所慕也。《說文》从女,象懷子形。一曰象乳形。《蒼頡篇》其中有兩點,象人乳形。豎通者卽爲毋。《詩·小雅》母兮鞠我。
又天地爲大父母。《書·泰誓》惟天地萬物父母。《易·說卦》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蔡邕·獨斷》天子父事天,母事地,兄事日,姊事月。
又《老子·道德經》有名萬物之母。
又日爲陽德之精,故稱日母。《枚乗·七發》流攬無窮。歸神日母。
又元氣之本曰氣母。《莊子·大宗師篇》伏羲得之,以襲氣母。
又父母,尊親之詞。《詩·小雅》豈弟君子,民之父母。《禮·表記》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
又《揚子·方言》南楚洭之閒,母謂之媓。《淮南子·說山訓》西家子謂其母曰社。《說文》蜀人謂母曰姐,齊人謂母曰嬭,又曰㜷,吳人曰媒。《眞臘風土記》呼父爲巴駞,呼母爲米。方音不同,皆自母而變。
又乳母亦曰母。《越語》生三人,公與之母。
又禽獸之牝皆曰母。《孟子》五母雞,二母彘。《前漢·昭帝紀》罷天下亭母馬。《張華·禽經》鷇將生,子呼母應。雛旣生,母呼子應。《蘇軾·仇池筆記》眉州縣有一小佛屋,俗謂之猪母佛。
又十母,謂甲乙之屬,十干也。十二支爲十二子。見《史記·律書》。
又西王母,神名。見《山海經》。《大戴禮》云:舜時,西王母獻白玉琯。
又寶母,所以集寶者。《祥異記》魏生常得一美石,後有胡人見之,曰:此寶母。每月望,設壇海邊上,可以集珠寶。
又嶺南有瘴母。《鄭熊·番禺雜記》五羊嶺表見有物自空而下,始如彈丸,漸如車輪,遂四散。人中之卽病,謂之瘴母。
又鬼母,神名。《括異記》南海小虞山有鬼母,一產千鬼。朝產之,暮食之。今蒼梧有鬼姑神是也。
又凡物之有大小者皆曰子母。《詩·鄭風·盧重環·毛傳》重環,子母環也。《疏》謂大環貫一小環。
又錢有子母錢。《周語註》重曰母,輕曰子。子母相通,民乃得所欲。
又牛有子母牛。《易·說卦》坤爲子母牛。正義曰:取其多蕃畜而順。
又子母竹,今之慈竹也。見《任昉·述異記》。
又子母瓜,取收瓜子,故名。見《齊民要術》。
又甯母,地名。《春秋·僖七年》公會齊侯,盟于甯母。《後漢·郡國志》山陽郡方與縣有泥母亭,或曰古甯母。
又慈母、雨母,皆山名。《丹陽記》江寜縣南三十里有慈母山,生簫管竹。《荆州記》湘東有雨母山。
又雲母,扇名。
又屛名。《西京雜記》昭陽殿有雲母扇、雲母屛風。
又雲母竹,竹之大者。見《郭義恭·廣志》。
又《贊寜·筍譜》有雲母筍。
又益母、貝母、知母,俱藥草名。蟁母、鴾母,俱鳥名。喜母,蟲名。俱見《爾雅·註疏》。
又酒滓謂之酪母,見《本草》。
又胡母,複姓。《後漢·獻帝紀》有胡母班。《風俗通》云:胡母,姓,本陳胡公之後,齊宣王母弟,別封母鄕。遠本胡公,近取母邑,故曰胡母氏。
又《集韻》蒙晡切《正韻》莫胡切,音模。熬餌也。《禮·內則》煎醢加黍上,沃以膏,曰淳母。《鄭註》母,讀曰模。模,象也。作此象淳熬。
又叶母婢切。音敉。《詩·鄭風》豈敢愛之,畏我父母。叶上杞里。《魯頌》魯侯燕喜,令妻壽母。《蔡邕·崔夫人誄》昔在共姜,陪臣之母。勞謙紡繢,仲尼是紀。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教】
敎【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較。《說文》作敎上所施,下所效也。《釋名》敎,效也,下所法效也。《廣韻》敎訓也。《玉篇》敎令也。《易·觀卦》聖人以神道設敎。《書·舜典》敬敷五敎在寬。《傳》布五常之敎。
又《禮·王制》明七敎以興民德。《註》七敎,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賔客,朋友也。《周禮·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敎。《註》敎所以親百姓,訓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禮·曲禮》敎訓正俗,非禮不備。《荀子·脩身篇》以善先人謂之敎。
又《蔡邕·獨斷》諸侯言曰敎。《正字通》諭告之詞,其義與令同也。
又《廣韻》古肴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肴切,从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