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棹及兹逝

出自:明代·顾璘《送储司徒入京三首 其三》

拼音:[lǐ][zhào,zhuō][jí][zī,cí][shì]

平仄:仄平平平仄

瞻彼冶城曲,风物何融明。
嘉树参差发,谷鸟下上鸣。
理棹及兹逝,踟蹰郁离情。
列筵总髦士,陈诗并朝英。
眷眷依兰思,欣欣拔茅荣。
嗟予抱陋质,亦得奉休声。
虽蒙略年义,投报愧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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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理棹】1.亦作"理棹"。 2.整治船桨。谓行船,启航。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理】

理【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

《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性也。《禮·樂記》天理滅矣。《註》理,猶性也。

條理也。《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禮·中庸》文理密察。《朱註》理,條理也。

《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玉篇》文也。《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分也。《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註》理,分也。《釋文》分,扶問反。

賴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廣韻》料理。《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韻會》治獄官曰理。《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理,治獄官也。《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媒也。《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姓。《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紙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與李通。《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註》使人也。《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史記·天官書》作李。

【棹】

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同櫂。《謝靈運·登臨海嶠詩》鶩棹逐驚流。

《類篇》直角切。《正字通》倚卓也。《楊億·談苑》咸平景德中,主家造檀香倚卓。

木名。《南方草木狀》棹樹榦葉俱似椿,以其葉鬻汁漬果,呼爲棹汁。若以棹汁雜彘肉食者,爲雷震。出高涼郡。

【及】

及【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琴入聲。《說文》逮也。从又从人。《徐曰》及,捕人也。會意。《廣韻》至也。

《韻會》旁及,覃被也。《詩·大雅》覃及鬼方。《周頌》燕及皇天。

《增韻》連累也。《左傳·隱六年》長惡不悛,從自及也。

兼與之辭。《左傳·宣七年》與謀曰及。

《後漢·黨錮傳》張儉等八人爲八及,言能導人追宗也。

《韻補》叶極業切。《詩·大雅》征夫捷捷,每懷靡及。

【兹】

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孜。《說文》草木多益也。

《爾雅·釋詁》此也。《書·大禹謨》念茲在茲。

蓐席也。《爾雅·釋器》蓐謂之茲。《公羊傳·桓十六年》屬負茲舍不卽罪爾。《註》諸侯有疾稱負茲。

《史記·周本紀》康叔封布茲。《徐廣曰》茲,藉草之名。

《通志·氏族略》宋茲成,墊江人。

通滋。《前漢·五行志》賦歛茲重。《揚子·太經》天不之茲。

《荀子·正論篇》琅玕龍茲。《註》與髭同。

《篇海》音慈。龜茲,國名。

【逝】

逝【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時制切,音誓。《說文》往也。《增韻》行也,去也。《詩·魏風》逝將去女。《楚辭·九歌》將騰駕兮偕逝。

《正韻》亡也。《前漢·司馬遷傳》長逝者魂魄。

發語辭。《詩·邶風》逝不古處。《集韻》或作遞。

《集韻》征例切,音制。義同。或作遰。

叶之列切,音折。《詩·大雅》言不可逝。叶上舌字。

叶食列切,音設。《江淹·傷友賦》魂綿昧其若絕,泣縈盈其如潔。嗟妙賞之不留,歎知音之已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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