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行【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戸庚切《集韻》《韻會》《正韻》何庚切,音蘅。《說文》人之步趨也。《類篇》从彳从亍。《韻會》从彳,左步。从亍,右步也。左右步俱舉,而後爲行者也。《爾雅·釋宮》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釋名》行,伉也,伉足而前也。
又《廣韻》適也,往也,去也。
又《增韻》路也。《禮·月令》孟冬,其祀行。《註》行,在廟門外之西,爲軷壤,高二寸,廣五寸,輪四尺,設主軷上。
又道也。《晉語》下有直言,臣之行也。
又五行。《書·洪範》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其五行。《韻會》五行,運于天地閒,未嘗停息,故名。
又行人,官名。《廣韻》周有大行之官。《論語》行人子羽修飾之。
又語也。《爾雅·釋詁》行,言也。《註》今江東通謂語爲行。
又歌行。《前漢·司馬相如傳》爲鼓一再行。《師古曰》行謂引,古樂府長歌行,短歌行,此其義也。
又《唐書·韓琬傳》器不行窳。《音義》不牢曰行,苦惡曰窳。
又《廣韻》下孟切,胻去聲。《玉篇》行,迹也。《周禮·地官·師氏》敏德以爲行本。《註》德行內外,在心爲德,施之爲行。
又姓。《後漢·光武紀》隗囂遣將行巡扶風。《註》行,姓。巡,名。漢行祐爲趙相。
又《集韻》寒岡切,音杭。《類篇》列也。《左傳·隱十一年》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註》百人爲卒,二十五人爲行。行亦卒之行列。《吳語》吳王陳士卒百人以爲徹行百行。《註》以百人通爲一行,百行爲萬人,謂之方。
又中行,複姓。《通志·氏族略》中行氏,晉公族隰叔之後也,漢文時有宦者中行說。
又太行,山名。《書·禹貢》太行、恆山,至于碣石。《註》太行在河內山陽縣西。
又《廣韻》戸浪切,音笐。次第也。
又輩行也。《杜甫詩》豈如吾甥不流宕,丞相中郞丈人行。
又《韻會》行行,剛健貌。《論語》子路行行如也。
又《類篇》下朗切,音沆。義同。
又《韻補》叶先韻。《焦氏·易林》缺破不完,殘祭側偏。公孫幽遏,跛踦後行。
又《集韻》乎監切,音嗛。與銜同。
【路】
路【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洛故切《集韻》《韻會》《正韻》魯故切,音賂。《說文》道也。《註》徐鉉曰:道路,人各有適也。《釋名》路,露也。人所踐蹈而露見也。《周禮·夏官·合方氏》掌達天下之道路。《爾雅·釋宮》路,旅途也。《註》途卽道也。《又》一達謂之道路。《註》長道。
又《爾雅·釋詁》路,大也。《詩·大雅》厥聲載路。《箋》是時聲音則已大矣。
又車也。《詩·魏風》殊異乎公路。《傳》路,車也。《周禮·春官·巾車》王之五路。《註》王在焉曰路。《左傳·桓二年》大路越席。《註》大路,玉路,祀天車也。《疏》路訓大也。君之所在,以大爲號,門曰路門,寢曰路寢,車曰路車。
又鼓也。《周禮·地官·鼓人》以路鼓鼓鬼享。《註》路鼓,四面鼓也。
又弓也。《史記·孝武紀》路弓乗失。
又傾貌。《荀子·富國篇》田疇穢,都邑路。《註》路謂無城郭牆垣也。
又與輅同。《禮·月令》乗鸞路。《釋文》路本又作輅。
又姓。《急就篇註》路,水名也。
又因爲縣,在涿郡,居者氏焉。漢有大夫路溫舒。
又《集韻》歷各切,音洛。《前漢·揚雄傳》爾廼虎路三嵏以爲司馬。《註》晉灼曰:路音落。服虔曰:以竹虎落此山也。師古曰:落,纍也。以繩周遶之也。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讥】
譏【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居依切《集韻》《韻會》居希切,音機。《說文》誹也。《增韻》誚也。《左傳·隱元年》稱鄭伯譏失敎也。《班固·典引》司馬遷著書,微文刺譏,貶損當世。
又《廣雅》問也。《增韻》伺察也。《禮·王制》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註》譏,呵察也。
又《廣雅》諫也。《玉篇》嫌也。《廣韻》譴也。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譏察使掌譏察姦僞。
又《韻會》通作幾。《周禮·地官·司關》國凶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註》猶幾謂無租稅,猶苛察不令姦人出入。
【贬】
貶【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方斂切《集韻》《韻會》《正韻》悲檢切,音疺。《說文》損也。《公羊傳·隱二年》何以不氏貶。《註》貶,猶損也。《杜預·春秋序》《春秋》雖以一字爲褒貶。
又《詩·大雅》我位孔貶。《傳》貶,墜也。
又《玉篇》減也。
又《增韻》謫也,抑也。
又《集韻》補范切,音覂。義同。
又通作辯。《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凶荒,則以荒辯之灋治之。《註》辯,當爲貶。遭飢荒,則罰,國事有所貶損,作權時灋也。
又通作辨。《禮·玉藻》立容辨。《註》辨,讀爲貶。自貶,謂罄折也。
又《集韻》扶法切,音乏。《類篇》射者所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