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臨【未集下】【臣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林。《爾雅·釋詁》臨,視也。《詩·衞風》日居月諸,照臨下土。
又《大雅》上帝臨女,無貳爾心。《箋》臨,視也。《禮·曲禮》臨諸侯,畛於鬼神。《疏》以尊適曰臨。《穀梁傳·哀七年》春秋有臨天下之言焉,有臨一國之言焉,有臨一家之言焉。《註》徐乾曰:臨者,撫有之也。
又《博雅》臨,大也。
又《戰國策》縣隂以甘之,循有燕以臨之。《註》臨,猶制也。
又易卦名。
又車名。《詩·大雅》以爾鉤援,與爾臨衝,以伐崇墉。《傳》臨,臨車也。《疏》臨者,在上臨下之名。《釋名》臨,如字。韓詩作隆。
又地名。《左傳·哀四年》荀寅奔鮮虞,趙稷奔臨。《註》臨,晉邑。
又丘名。《爾雅·釋丘》右高名臨丘。
又姓。《後趙錄》秦州刺史臨深。《孔融傳》有臨孝存。
又門名。《左思·吳都賦》左稱彎崎,右號臨硎。《註》彎崎,臨硎,閽闥名。吳後主起昭明宮,於太初之東開彎崎臨硎二門,彎崎宮東門,臨硎宮西門。
又《韻會》力鴆切《正韻》力禁切,林去聲。《增韻》喪哭。《顏師古曰》衆哭曰臨。《左傳·宣十二年》楚子圍鄭,旬有七日。鄭人卜行成,不吉。卜臨于大官,且巷出車,吉。《註》臨,哭也。《釋文》臨,力鴆切。
又《韻補》叶盧東切,音隆。《詩·大雅》后稷不克,上帝不臨。耗斁下土,寧丁我躬。《司馬相如·長門賦》奉虛言而望誠兮,期城南之離宮。修薄具而自設兮,君不肯乎幸臨。
又叶力陽切,音良。《秦始皇祠洛水歌》洛陽之水,其色蒼蒼。祠祭大澤,倏忽南臨。洛濱醊禱,色連三光。
【岐】
岐【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跂。《說文》山名。后稷十三世孫古公亶父始居此。《詩·大雅》率西水滸,至于岐下。《一統志》山有兩岐,故名。《六書故》一在今鳳翔府岐山縣,禹貢導岍及岐,是也。
又山海經,岐山,狐岐之山,在今汾州介休縣,勝水出焉,東北會於汾,禹貢治梁及岐,是也。
又州名。本雍州地,後爲秦都,漢爲扶風郡,元魏置岐州,唐改鳳翔府,號西京。
又路岐也。《釋名》物兩爲岐,在邊爲旁。《爾雅·釋宮》二達謂之岐旁。《註》道旁出也。《列子·說符篇》亡羊者曰:岐之中又有岐,不知所之,所以返也。
又峻也。《詩·大雅》克岐克嶷。《朱傳》岐嶷,峻茂之貌。
又姓。《正字通》黃帝臣岐伯,唐岐靈岳。◎按《集韻》翹移切,音祁。周文王所封地。
又常支切,音坻。山名。
又渠羈切,音奇。地名。
又章移切,音支。分也。與諸家音切相齟齬。今不从。《集韻》本作。《韻會》或作歧。
【倍】
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俖《集韻》補妹切,音背。《說文》反也。《禮·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淮南子·人閒訓》單豹倍世離俗,巖居谷飮。
又鄙俗也。《論語》斯遠鄙倍矣。
又物財人事加等曰倍。《易·說卦》利市三倍。《詩·大雅》如賈三倍。《書·周官》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曰:焉用亡鄭以倍鄰。《註》益也。
又《越絕書》計倪曰:以智論之,以決斷之,以道佐之,斷長續短,一歲再倍,其次一倍。
又《韓愈·韓滂墓誌》滂讀書倍文,功力兼人。《註》倍文,謂背本暗記也。《周禮註》倍文曰諷,韓語本此。
又《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賈子容經篇》諺曰:君子重襲,小人無由入。正人十倍,邪僻無由來。
又倍尾,山名,通作陪。
又倍阿,鬼名。《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林獻齋註》屋中東方之鬼也。緇原字从。
【伤】
傷【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式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尸羊切,音商。痛也。《爾雅·釋詁》傷思也。《詩·周南》維以不永傷。《小雅》我心憂傷。
又創也,損也。《書·說命》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
又毀傷也。《禮·緇衣》心以體全,亦以體傷。
又戕害也。《左傳·僖二十二年》君子不重傷。
又姓。《左傳》傷省,宋人。
又《諡法》未家短折曰傷。
又叶式亮切,同慯。《張衡·四愁詩》路遠莫致倚愁悵,何爲懷憂心煩傷。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又《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又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又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又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又姓。漢騎都尉神矅。
又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又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