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
奏【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切,諏去聲。進也,薦也。《書·舜典》敷奏以言。《詩·小雅》以奏膚公。
又樂一更端曰奏,故九成謂之九奏。《周禮·春官》九奏乃終,謂之九成。《詩·小雅》樂具入奏。《禮·樂記》節奏合以成文。《註》節謂曲節,奏謂動作。《漢書》作族。《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
又類。《晉法》召王公以一尺奏,王公以下用一尺版。
又人臣言事章疏曰奏。《前漢·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
又與腠通。《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註》奏,謂牲體皮膚之理也。
又與輳湊通。《前漢·成帝紀》帝帥羣臣,橫大河,奏汾隂。
又叶則古切,音珇。《詩·大雅》予曰有奔奏。叶下侮。本作从屮。屮,上進之義。今通作奏。
【最】
最【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祖外切,音醉。《說文》犯而取也。
又《玉篇》聚也。《公羊傳·隱元年》會,猶最也。《註》最,聚也。最之爲言聚,今聚民曰投最。
又《廣韻》極也。《史記·周勃世家》攻槐里好畤最。《註》於將率之中功爲最。《後漢·崔寔傳》常爲邊最。《註》最爲第一。
又《史記·周勃世家》定上谷十一縣,右北平十六縣,遼西、遼東二十九縣,漁陽二十二縣,最。《註》索隱曰:最,都凡也,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
又《前漢·敘傳》猶無益於殿最。《註》殿,負也。最,善也。《後漢·百官志》卽奏其殿最,而行賞罰。《註》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爲殿,其有治能者爲最。
又《小爾雅》最,叢也。
又要也。《玉篇》齊也。
又《集韻》徂外切,音蕞。
又取外切,音襊。義同。
又《集韻》粗括切。撮,或作最。《說文》本从冃,俗从曰。
【咸】
咸【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胡監切《集韻》《韻會》胡讒切《正韻》胡嵒切,音諴。《說文》皆也。《玉篇》悉也。《書·堯典》庶績咸熙。《左傳·僖二十四年》周公弔二叔之不咸。《註》咸,同也。《魯語》小賜不咸。《註》咸,徧也。《莊子·知北遊》周徧咸三者異名同實,其指一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上咸五,下登三。《註》師古曰:與五帝皆盛也。
又卦名。《易·咸卦》彖曰:咸,感也。
又《易·雜卦》咸,速也。
又《爾雅·釋丘》左高曰咸丘。
又樂名。《周禮·春官·大司樂》大咸。《註》大咸,咸池,堯樂也。
又地名。《史記·秦本紀》孝公十二年,作爲咸陽。
又星名。《前漢·天文志》咸漢星出西北。
又《王充·論衡》任氣卒咸,不揆於人。
又姓。《姓苑》巫咸之後,今東海有之。
又《集韻》居咸切,音緘。《禮·喪大記》凡封,大夫士以咸。《註》咸讀爲緘,今齊人謂棺束爲緘繩。咸或爲椷。《釋文》咸,一本作緘。
又《集韻》古斬切,音鰔。與減同。損也。
又一曰水名,詳水部減字註。
又姓。《前漢·酷吏傳》咸宣,楊人也。《註》咸音減省之減。
又《集韻》公陷切,音䫡。亦與減同。詳水部減字註。
又音憾。《左傳·昭二十一年》窕則不咸。《註》不充滿人心。《釋文》咸,本亦作感,戸暗反。○按感同憾。
又叶餘針切,音。《張衡·舞賦》歌以詠志,舞以旌心。細則聲窕,大則不咸。
【称】
稱【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處陵切,音爯。知輕重也。《說文》銓也。春分而禾生,夏至晷景可度,禾有秒,秋分而秒定,律數十二秒當一分,十分爲寸,其重以十二粟爲一分,十二分爲銖。故諸程品皆从禾。《禮·月令》蠶事旣登,分繭稱絲效功,以共郊廟之服。
又揚也,謂也。《禮·表記》君子稱人之善則爵之。《前漢·賈誼傳》以能誦詩書屬文,稱於郡中。
又言也。《禮·檀弓》言在不稱徵。《射義》好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
又舉也。《書·牧誓》稱爾戈。《疏》戈短,人執以舉之,故言稱。
又名號謂之稱。《孟子·題詞》子者,男子之通稱。
又姓。《前漢·功臣表》新山侯稱忠。
又《廣韻》昌證切《集韻》《韻會》昌孕切,音秤。權衡正斤兩者。俗作秤。見前。
又度也,量也。《易·謙卦》君子以稱物平施。
又適物之宜也。《易·繫辭》巽稱而隱。《禮·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蓋言稱也。
又愜意。《爾雅·釋詁》稱,好也。《註》物稱人意亦爲好。
又相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爲車輪崇車廣衡長,參如一謂之參稱。《註》稱,猶等也。
又衣單複具曰稱。《禮·喪大記》袍必有表,不襌。衣必有裳,謂之一稱。《註》袍,褻衣,必有以表之,乃成稱也。
又副也。《前漢·孔光傳》無以報稱。
又舉也。《前漢·食貨志》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註》稱,舉也。今俗謂之舉錢。
【宜】
宜【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儀。《說文》所安也。《增韻》適理也。《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
又《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
又《詩·周南》宜其室家。《傳》宜者,和順之意。
又《爾雅·釋詁》宜,事也。《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毛傳》宜其事也。
又《玉篇》當也,合當然也。《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又祭名。《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禮·王制》宜乎社。《註》引爾雅,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令誅罰得宜。
又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粵州,改宜州。
又姓。《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經史。
又通作儀。《前漢·地理志》伯益能儀百物。儀讀與宜同。
又叶五何切,音俄。《詩·鄘風》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學五書》宜古音魚何反。宜字《詩》凡九見,《易》一見,《儀禮》一見,《楚辭》一見,同。後人誤入五支韻,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集韻》宐,隸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