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翳】
翳【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正韻》於計切《集韻》《韻會》壹計切,音殪。《說文》華蓋也。《廣韻》羽葆也。《急就篇註》翳,謂凡鳥羽之可隱翳者也。舞者所持羽翿,以自隱翳,因名爲翳。一曰華蓋,今之雉尾扇,是其遺象。
又《周語》是去其藏,而翳其人也。《註》翳,猶屏也。一曰滅也。
又《揚子·方言》翳,掩也。《註》謂掩覆也。《廣雅》翳,障也。《廣韻》隱也,蔽也。《類篇》䕃也。
又《詩·大雅》其菑其翳。《傳》木立死曰菑,自死爲翳。
又《廣韻》雨師謂之荓翳。《史記·司馬相如傳》召屏翳。《註》雷師也。
又《玉篇》鳥名也,似鳳。《山海經》北海之內有五采之鳥,飛蔽一鄕,名曰翳鳥。《註》鳳屬也。《屈原·離騷》駟玉虯而乗翳。
又《潘岳·射雉賦序》習媒翳之事。《註》媒翳者,所隱以射者也。
又《廣韻》烏奚切《集韻》煙奚切,音鷖。義同。
又《集韻》《韻會》一結切《正韻》於歇切,音謁。《左思·魏都賦》桃李䕃翳。叶音咽。
【云】
云【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
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
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
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
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
又云云:衆語也。《前漢·汲黯傳》上曰,吾欲云云。《註》猶言如此如此也。
又云云:山名。《前漢·郊祀志》封大山禪云云:《註》云云:太山下小山。
又云爲。《易·繫辭》變化云爲。
又姓。漢云敞。
又與芸同。《莊子·在宥篇》萬物云云。《註》盛貌。老子作芸芸。
又紛云:興作貌。《呂覽·圜道篇》雲氣西行云云然。《前漢·司馬相如傳》威武紛云。俗作紜。
又《韻補》叶于先切,言也。《韓愈·剝啄行》我謝再拜,汝無復云。往追不及,來可待焉。
【拥】
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於隴切《集韻》《韻會》委勇切,。抱也。《禮·玉藻》肆束及帶,勤者有事,則收之,走,則擁之。《疏》肆餘也,謂束帶之餘組及帶之垂者。收謂斂持在手,擁謂抱之於懷也。《前漢·夏侯嬰傳面雍樹馳註》南方謂抱小兒爲雍樹,面偝也,雍抱持之,令面背己而抱之以馳。雍讀曰擁。
又持也。《前漢·高帝紀》太公擁彗。《註》如今卒持帚也。
又衞也,羣從也。
又《爾雅·釋言邕支載也疏》邕,又作擁。擁護支持,皆載任之義。
又《集韻》於容切,音雍。遮也。《禮·內則》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註》擁,猶障也。或作。
【雾】
霧【戌集中】【雨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韻會》亡遇切,音務。《爾雅·釋天》地氣發,天不應,曰霧。霧謂之晦。《註》言晦冥。《釋名》霧,冒也,氣蒙亂覆冒物也。《廣韻》元命包曰:隂陽亂爲霧。《禮·月令》氛霧冥冥。《玉篇》本作霿。《廣韻》同霚。《集韻》同雺。
又《集韻》謨蓬切,音蒙。
又蒙弄切,音幪。
又莫鳳切,音夢。義同。
【二】
二【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至切,音樲。地數之始,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易·繫辭》分而爲二,以象兩。《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又共二徼大罪也。《註》謂兼二職。《荀子·議兵篇》權出於一者强,權出於二者弱。《史記·韓信傳》功無二於天下。《前漢·嚴助傳》詔曰: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輳,以爲天下少雙,海內寡二。
又巽二,風神名。
又古貨布文帝字。見《六書略》。二。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里】
里【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
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
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
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
又百里、相里,複姓。
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註》高里山,在泰山下。
又《五代史·附錄》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註》沒里者,河也。
又古夫稱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沈約·山隂柳家女詩》還家問鄕里,詎堪持作夫。
又《正韻》漢制:長安有戚里,人君姻戚居之,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里爲式,然後可以傳衆方。《註》里,讀爲已,聲之誤也。《釋文》里,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