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
控【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若貢切,空去聲。《說文》引也。《廣韻》告也。《詩·鄘風》控于大邦。《毛傳》控,引也。《朱傳》控持而告之。《前漢·婁敬傳》控弦四十萬騎。《註》皆引弓也。
又操制也。《詩·鄭風》抑磬控忌。《傳》止馬曰控。
又投也。《莊子·逍遙遊》時則不至,而控於地而已矣。
又《集韻》枯公切,音空。除也。亦引也。《班固·西都賦》鳥驚觸絲,獸駭値鋒。機不虛掎,弦不再控。
又《唐韻》苦江切《集韻》《韻會》枯江切,音腔。打也。《莊子·外物篇》儒以金椎控其頤。
又《集韻》《韻會》克講切,腔上聲。義同。
【引】
引【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㧈《唐韻》余忍切《集韻》《韻會》《正韻》以忍切,音蚓。《說文》開弓也。《徐鉉曰》象引弓之形。《周禮·冬官考工記》維體防之,引之中參。
又《廣雅》演也。《易·繫辭》引而伸之。
又《爾雅·釋詁》長也。《釋訓》子子孫孫引無極也。《書·梓材》引養引恬。
又相牽曰引。《禮·檀弓》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註》牽引進之,同于己子。《史記·秦始皇紀》諸生轉相告引。
又《集韻》導也。《史記·韓長孺傳》奉引墮車,蹇。《註》爲天子導引而墮車,跛。
又卻也。《禮·玉藻》侍坐,則必退席。不退,則必引而去君之黨。《註》引,卻也。
又相薦達曰引。《史記·魏其侯傳》兩人相爲引重。《註》相薦達爲聲勢。《後漢·張皓王龔傳論》顯登者以貴塗易引。
又服氣法曰道引。《莊子·刻意篇》道引之士,養形之人。《史記·留侯世家》道引不食穀。
又治疾法有撟引。《史記·扁鵲傳》鑱石撟引。《註》謂爲按摩之法,夭撟引身,如熊顧鳥伸也。
又十丈爲引。《前漢·律歷志》其法用竹爲引,高一分,廣六分,長十丈。引者,信也。《註》信讀曰伸,言其長。
又《廣韻》《正韻》羊晉切《集韻》《韻會》羊進切,蚓去聲。《集韻》牽牛綍也。《禮·檀弓》弔於葬者,必執引。《疏》引,柩車索也。
又《集韻》一曰曲引。《蔡邕·琴操》有思歸引。
又引古作。
【瓯】
甌【午集上】【瓦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侯切,音謳。《說文》小盆也。《廣韻》瓦器《正韻》今俗謂盌深者爲甌。《爾雅·釋器》甌瓿謂之瓵。《揚子·方言》罃甈謂之盎,其小者謂之升甌。
又金甌。《唐書·崔琳傳》初,明皇每命相,皆先書其名。一日書琳等名案上,會太子入,覆以金甌,曰:此宰相名,若自意之,卽中且賜酒。太子曰:非崔琳盧從愿乎。帝曰:然。
又《韻會》西甌,地名。駱越別種。
又東甌,閩中地。《史記·趙世家》夫翦髮文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民也。《註》索隱曰:劉氏云:今珠崖儋耳謂之甌人,是有甌越。正義曰:屬南越,故言甌越。輿地志云:交址,周時爲駱越,秦時曰西甌。文身斷髮避龍,則西甌駱又在番吾之西南。
又《東越傳》乃立搖爲東海王,都東甌。《註》索隱曰:姚氏云:甌,水名。永嘉記:水出寧城十餘里,去郡城五里入江。昔有東甌王都城,有亭,積石爲道,今猶在也。《山海經》甌居海中。《註》今臨海永寧縣卽東甌,在岐海中也。
又《史記·滑稽傳》甌窶滿篝。《註》正義曰:甌窶,謂高地狹小之區,得滿篝籠也。
又《史記·匈奴傳》中有棄地,莫居千餘里,各居其邊爲甌脫。《註》韋昭曰:畍上屯守處。索隱曰:服虔云:作土室以伺漢人。
又纂文曰:甌脫,土穴也。
又姓。甌冶子,吳人,善鑄劒。
又《集韻》於口切,音毆。西甌,駱越別種。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荆】
荆【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其生成叢而疎爽,故又謂之楚。荆楚之地,因多產此而名也。
又州名。《書·禹貢》荆及衡陽惟荆州。
又山名。《後漢·郡國志》南郡臨沮侯有荆山。《註》卞和抱璞之處。
又姓。《通志·氏族略》燕有荆軻,望出廣陵。
又《韻補》居良切,音姜。《列女傳》屬以州犁,以免咎殃,伯宗遇禍,州犁奔荆。補遺:《正韻》同荊。荊字从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