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村】
村【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此尊切《集韻》麤尊切《正韻》倉尊切,寸平聲。《廣韻》墅也。《增韻》聚落也。字从邑从屯。經史無村字,俗通用。《晉·陶潛·歸田園詩》曖曖遠人村。《桃花源記》村中聞有此人,咸來問訊。
【围】
圍【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囗《唐韻》羽非切《集韻》于非切,音韋。《說文》守也。
又繞也。《易·繫辭》範圍天地而不過。《註》周備也。範,如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
又《詩·商頌》帝命式于九圍。《註》分天下爲九處,若規圍然。
又環也。《周禮·夏官·環人註》環猶圍也,主圍賔客,任器爲之守衞。
又遮取禽獸。《禮·曲禮》國君春田不圍澤。《註》春育之時,不合圍盡收之也。
又《王制》天子不合圍。《註》言不四面圍之也。
又環繞攻城。《春秋·提要註》環其城邑曰圍。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禬禮哀圍敗。《註》謂其國見圍入,而國被禍敗也,喪失財物,則同盟之國會合財貨歸之,以更其所喪也。
又《韻會》五寸曰圍,一抱曰圍。《莊子·人閒世》櫟,社樹,其大蔽牛,絜之百圍,散木也無所用,故壽。
又縣名。《後漢·郡國志》圍縣,屬涼州武威郡。
又與韋通。《前漢·成帝紀》大風拔木,十韋以上。
又與衞通。《管子·地員篇》山藜葦芒,羣藥安聚,以圍羣殃。《註》圍同衞。
又《唐韻》《集韻》于貴切,音謂。繞也。
【绿】
綠【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力玉切《集韻》《韻會》龍玉切,音錄。《說文》帛靑黃色也。《釋名》綠,瀏也。荆泉之水於上視之,瀏然綠色,此似之也。《詩·邶風》綠兮衣兮。《博》綠,閒色。
又《詩·衞風》綠竹猗猗。《傳》綠,王芻也。《釋文》爾雅作菉。
【树】
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殊去聲。《說文》生植之總名。《左傳·昭二年》季氏有嘉樹,宣子譽之。《禮·祭義》樹木以時伐焉。《淮南子·原道訓》萍樹根于水,木樹根于土。
又《爾雅·釋宮》屛謂之樹。《論語》邦君樹塞門。
又《揚子·方言》牀謂之杠。北燕、朝鮮閒謂之樹。
又獸名。《儀禮·鄉射禮》君國中射則皮樹中。《註》皮樹,獸名。謂皮作樹形以射之。
又姓也。《後魏·官氏志》樹洛于氏。後改爲樹氏。
又《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臣庾切,音豎。扶樹也。《徐鍇曰》樹之言豎也。種樹曰樹。《易·繫辭》古之葬者,不封不樹。《詩·小雅》荏染柔木,君子樹之。往來行人,心焉數之。
又立也。《書·說命》樹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泰誓》樹德務滋,除惡務本。《畢命》彰善癉惡,樹之風聲。
又諸侯之適子,天子命爲之嗣者,曰樹子。《穀梁傳·僖九年》無易樹子。俗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