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又均也。《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又誠也。《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又正一。《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又一一。《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韓愈詩》一一欲誰憐。《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又《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又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又三一。《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又尺一,詔版也。《後漢·蕃傳》尺一選舉。《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又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又姓,明一炫宗。
又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又一二三作壹貳叄。《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史記·禮書》總一海內。《前漢·霍光傳》作總壹。《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又《韻補》叶於利切,音懿。《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又叶弦雞切,音兮。《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省】
省【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息幷切,騂上聲。《說文》視也。《爾雅·釋詁》察也。《易·觀卦》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敎。《論語》吾日三省吾身。
又《廣韻》審也。《正字通》明也。《列子·楊朱篇》實僞之辨,如此其省也。
又孟孫陽曰:一毛微於肌膚,肌膚微於一節,省矣。
又《爾雅·釋詁》善也。《詩·大雅》帝省其山。《箋》省,善也。《禮·大傳》省于其君。《註》善于其君,謂免于大難也。
又《小爾雅》過也。《史記·秦始皇紀》飾省宣義。《註》飾,文飾也。省,過也。
又《博雅》省省,不安也。《揚子·方言》秦晉之閒謂不安爲省省。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所景切,生上聲。禁署也。《前漢·昭帝紀》帝姊長公主共養省中。《蔡邕云》本爲禁中,避元后父名改曰省中。《師古曰》省,察也。言入此中者當察視,不可妄也。
又《唐書·百官志》官司之別曰省,曰臺,如尚書,黃門,中書,祕書,殿中,內侍六省是也。《韻會》本作。
又《集韻》也。《韻會》少也。《左傳·僖二十一年》貶食省用。《禮·鄉飲·酒義》拜至獻酬,辭讓之節繁,及介省矣。《註》小減曰省。《史記·李將軍傳》莫府省約文書籍事。《註》省,少也。
又《釋名》省,嗇也。曜嗇約少之言也。
又藕名。《淸異錄》北戎藕止三孔,漢語轉譯其名曰省事三。
又姓。《左傳》宋大夫省臧。
又與眚通。《書·洪範》王省惟歲。《史記·宋世家》作眚。《公羊傳·莊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省。《左傳》《穀梁》作眚。
又《集韻》息淺切,音蘚。同獮。秋田也。《禮·玉藻》惟君有黼裘,以誓省。《註》省,當爲獮。《說文》本作。从睂省,从屮。《徐鉉曰》屮,通識也。《同文舉要》舊从目从屮,徹於目者,能省視。
又从少从目。凡物少經目則省事。眇同意。《字彙補》又作①。①字原作屮下省。
【泷】
瀧【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6画
《廣韻》盧紅切《集韻》《韻會》盧東切,音籠。《說文》雨瀧瀧貌。
又瀧涷,沾漬也。《揚子·方言》瀧涿,謂之霑。
又水名,在梁鄒縣。《水經注》瀧水,卽古袁水也。
又《集韻》力鍾切《正韻》盧容切,音龍。義同。
又《廣韻》所江切《集韻》《韻會》疎江切,音雙。水名。《水經注》桂陽藍豪山,廣圓五百里,悉曲江縣界,巖嶺干天,交柯雲蔚,霾天晦景,謂之瀧中。
又州名。《廣輿記》廣東羅定州,梁曰瀧州,隋曰瀧水,今州有瀧水縣。
又《廣韻》呂江切《集韻》《韻會》閭江切,音䮾。奔湍也。南人名湍曰瀧。
又《集韻》盧貢切,音弄。瀧涷,溼也。義同。
【冈】
岡【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剛。《說文》岡,山脊也。从网从山,取上銳下廣形。《爾雅·釋山》山脊岡。《詩·周南》陟彼高岡。《小雅》如岡如陵。《五代史·唐紀》李克用破孟方立於郉州,還軍置酒三垂岡。
又《韻會》通作阬。《前漢·揚雄傳》。
【墓】
墓【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故切,音暮。《說文》丘也。《鄭玄曰》冢塋之地,孝子所思慕之處。《禮·檀弓》古不修墓。
又易墓非古也。《王制》墓地不請。《周禮·春官》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爲之圖,令國民族葬。凡爭墓地,聽其獄訟,帥其屬而巡墓厲。《註》墓厲,謂塋限遮列之處。庶人不封不樹,故不言冢而云墓。
又《揚子·方言》凡葬,無墳謂之墓,有墳謂之塋。故檀弓云:墓而不墳。
又平曰墓、封曰冢、高曰墳。
又北谷曰墓。《史記·封禪書》西方神明之墓。
又《集韻》䝉晡切,音模。《前漢·班固敘傳》陵不崇墓。《註》墓音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