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付芳尊

出自:清代·庄棫《忆旧游 草》

拼音:[fēn,fèn][fù][fāng][zūn]

平仄:平仄平平

试平原极目,翠色芊绵,不尽烧痕。
倚仗东风力,便迷离古道,能不消魂。
有时暗拖长带,牵住石榴裙。
看巷陌愔愔,郊塍漠漠,都是愁根。
温存。
向谁寄,想万种春情,幽绪难论。
莫把韶光负,任落花飞絮,分付芳尊
马嘶客向何处,娇杀玉楼人。
漫寂寞空庭,藤芜满径深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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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分付】同‘吩咐 ’。
【芳尊】见"芳樽"。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付】

付【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方遇切,音傳。畀也,授也。《孔叢子·記義篇》孔子曰:若苟付可付。則己不勞,而賢才不失矣。

《集韻》符遇切。同祔。祭名。《周禮·春官》大祝,言甸人讀禱付練祥掌國事。《註》付當爲祔。

姓。《說文》从寸持物對人。《徐鉉曰》寸,手也。亦作仅。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尊】

尊【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韻會》祖昆切《集韻》《正韻》租昆切,,乾坤定矣。《孟子》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禮·表記》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而後可以爲民父母。

敬也。《禮·曲禮》禮者,自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

《說文》註酒器。《周禮·春官》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六尊,謂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太尊,山尊,以待祭祀賔客。

姓。《風俗通》尊盧氏之後。與宗通。

叶將鄰切,音津。《前漢·班固敘傳》大祖元勳,啓立輔臣。支庶藩屛,侯王尊。

叶此緣切,音銓。《前漢·班固敘傳》割制廬幷,定爾土田。什一供貢,下富上尊。《說文》尊本酒器,字从酋,廾以奉之。或从寸。或从缶作罇。《集韻》亦作㽀墫。《正字通》今俗以尊作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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